一、招生专业、学制
专业 | 系别 | 专业方向 | 学制 |
音乐学 | 音乐学系 | 音乐学 | 本科五年 |
音乐科技系 | 音乐声学/乐器学/录音与扩声 | 本科四年 | |
音乐教育系 | 音乐教育 | 本科四年 | |
艺术管理系 | 艺术管理 | 本科四年 |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作曲系 | 作曲与作曲技术 理论 |
本科五年 |
注:作曲系招收具有良好音乐基础与潜质的考生。前两年统一学习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方面的基础课程,第三年可选作曲、电子音乐作曲、视唱练耳专业方向;第四年作曲专业学生还可选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方向。
二、考点设置
1、我院设立南京和兰州两个校外考点。南京考点设在江苏教育学院,主要负责江苏、上海、浙江、安徽、江西五省(市)考生报考我院的相关工作;兰州考点设在兰州艺术学校,主要负责新疆、青海、宁夏、甘肃、陕西五省(自治区)考生报考我院的相关工作。
2、校外考点考试专业方向包括音乐学、音乐科技、音乐教育、艺术管理、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等。
3、按照江苏省规定,凡报考我院音乐学、音乐声学/乐器学/录音与扩声、音乐教育、艺术管理、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方向的江苏籍考生须在我院南京考点考试。
4、以上各专业方向报名人数如不足5人(含5人),则相应外考点取消,报名考生可选择来本校考点考试,也可选择办理相关退考、退费事宜。
三、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者方可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标准。
4.所在省(市)已组织音乐类专业统考的须统考合格(未涉及我院招生专业的除外)。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报考要求:
1、报名方式:
所有考生一律网上报名并交纳报考费,报名交费成功后,自行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地址:http://zhaosheng.ccmusic.edu.cn
2、报名时间:
兰州考点:1月5日—1月15日
南京考点:1月5日—1月15日
3、考试时间:
兰州考点:1月23日—1月24日
南京考点:1月27日—1月28日
4、考生网上报名时应网上提交以下材料(费用):
(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半身照片(电子版);
(2)本人二代身份证扫描件;
(3)凡实行艺术专业统考省(市)的考生,必须上传本省(市)艺术专业统考合格证或报考证(电子版);
(4)报名费和专业一、二、三试费,共计260元。
5、考生考试时应携带、提交以下材料:
(1)所有考生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
(2)报考作曲系的考生须交本人多声部声乐和器乐作品2—3件;
(3)报考音乐科技、音乐教育专业方向的考生,须交有关音乐的文章1篇(除诗歌外,文体不限);
注:考生所交作品、文章等材料和报名考试费,不论参加考试与否,一律不退。
五、录取办法
(一)、参照北京市当年艺术类录取分数线和我院考生的文考成绩情况确定我院录取分数线。
(二)、根据考生专业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和政审、体检结果,在考生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注意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平衡、择优录取。其中作曲系正常系列考生中,文化课达到一本线的首先录取,一本线以下的考生在考生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录取。艺术管理专业方向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外语成绩达到90分,按文化课总分加专业二三试分数的合计成绩排队录取。
六、其他
(一)、我院不提供钢琴伴奏,由考生自带。
(二)、考试要求及内容请参照《中国音乐学院2013年本科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