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重点大学––北京林业大学,隶属于国家教育部,是教育部与国家林业局共建的以农、理、工、管、经、文、法、哲、教育、艺术相结合的多科性协调发展的大学,是首批进入国家重点建设的“211工程”和“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重点院校。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研究生院。2008年学校成为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试点建设项目高校。
北京林业大学设有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四个本科专业,其中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隶属于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动画专业隶属于信息学院;学校拥有一个设计学硕士点,涵盖工业设计、景观与动画技术、环境艺术类及理论、装饰艺术类及理论、艺术类学理论与研究、装潢艺术类及理论等研究方向;拥有一支基础扎实、学术水平高的教师队伍,在艺术设计领域成果丰硕;建有设施先进的艺术设计综合实验室、数字媒体实验室、动画实验室、材料艺术实验室、艺术摄影实验室等。在学生培养上,坚持厚基础、宽口径的人才培养理念,注重设计理论和实践能力的协调发展,每年都组织学生到外地进行艺术实践,目前已走过香港、上海、山西、甘肃、青海、西藏、安徽、海南、云南、贵州、四川、山东、陕西等地。
招生计划
学院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科类 | 层次 | 招生地区 | 学费(元/年) |
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 | 环境设计 | 60 | 文理兼招 | 本科 | 面向全国招生,在专业考试合格的基础上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 10000 |
视觉传达设计 | 30 | |||||
数字媒体艺术 | 30 | |||||
信息学院 | 动画 | 30 |
注:1、各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高考考生。
2、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将依据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和合格生源分布比例确定,具体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计划为准。
3、学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如有调整,按北京市教委和物价部门统一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专业介绍
环境设计
EnvironmentArtDesign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高度理论水平、实践技能和发展潜力的专业型、实干型、学习型人才。本专业的培养方向不仅包括传统的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室内设计,还依托我校学科特色,注重拓展学生在陈设设计、家具设计、展示设计等特色领域的创新设计能力,以实现“后基础;宽口径”的人才培养方针。
主要专业课程:平面构成、色彩构成、立体构成、表现技法、透视与制图、人体工程学、室内装饰工程、室内装饰电气设计、陈设艺术类、家具设计、室内设计、景观设计、建筑设计基础、环境艺术类概论、计算机辅助设计以及中外美术史、设计史、论文规范与写作等。
主要实践环节:入学教育;军事训练;专题讲座和专业拓展训练;教学实习;专业素质培养与学术训练;风景写生;艺术实践;毕业综合实习;毕业论文撰写等。
毕业走向:本专业定位于培养高级复合型人才,毕业生可在相关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专业设计院所、各类型设计和施工企业从事设计管理、设计施工经营等工作,或从事相关领域的教学和科研工作;本专业有相当大比例的毕业生进入国内外高校进一步深造。
视觉传达设计
VisualCommunicationDesign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进步和设计艺术行业发展需要,掌握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以及综合性的设计创意实践技能,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人文素养,塑造具有兼收并蓄、锐意进取学习精神的高素质视觉传达设计应用型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图形创意、标志设计、装饰画、广告摄影、插图设计、包装设计、广告设计、导向符号设计、CI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字体设计、展示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网页与多媒体设计以及中外美术史、设计史、论文规范与写作等。
主要实践环节:风景写生;设计实践;课程设计;课程实习;学术讲堂;劳动实践;毕业综合实习;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撰写等。
毕业走向:毕业生可在广告、书籍设计、企业形象设计、展示设计、装饰设计、包装设计、网页设计等行业,从事市场开发、方案策划、设计创意、设计表现、设计制作、装饰艺术品创作等工作,同时也可以在设计教学科研、设计管理等工作岗位就业。
数字媒体艺术
DigitalMediaArt
本专业培养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宽厚的数字艺术学科和相关新型媒体创作的基础理论和知识,熟悉当代新型媒体艺术的创作过程,了解电脑及网络等当代艺术创作手段和媒介,掌握影像艺术创作和媒体艺术创作的基本方法和技能,具有创新能力的高级复合型文化创意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剧本创作、动画造型设计、分镜头设计、网页及多媒体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二维动画创作、三维动画创作、三维特效、后期合成、音频制作技术、独立短片创作、影视栏目设计与制作、游戏设计与策划、广告创意表现、摄影基础等。
主要实践环节:入学教育;军事训练;速写写生、风景写生、艺术实践;教学实习;专业素质培养与学术训练;毕业综合实习;毕业论文撰写等。
毕业走向:本专业定位于培养高级复合型数字媒体艺术类人才,毕业生可在电视台、动画公司、影视制作公司、游戏公司、网络公司、广告公司等媒体及文化创意产业相关领域,以及国家相关企业、政府部门、教育培训机构从事文艺创作、文化创意产品研发、文化生产等工作;或进入国内外高校进一步深造。
动画
Animation
本专业培养适应动画产业需要、服务于动画设计与制作,掌握扎实的动画专业基础知识,具有与专业相关的信息技术基础知识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具有较好的动画艺术鉴赏能力和一定的动画设计能力,熟练掌握各种动画制作工具和软件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运动运动规律、视听语言、动画剧作、二维动画设计、三维动画技术、动画造型设计、动画场景设计、动画动作设计、动画分镜设计、定格动画、游戏设计与策划、游戏美术设计、景观动画设计、动画后期合成、用户界面设计、移动媒体内容制作等。
主要实践环节:专业采风、专业实践、课程设计、课程实习、科技创新训练、劳动实践、毕业论文(设计)等组成。
毕业生可在文化创意产业、文化传媒、景观表现、动画教育等领域从事动画设计、游戏设计、多媒体内容设计和动画教育等工作。
本专业推行导师制,强调学生个性化培养,鼓励高年级学生在专业教师指导下参加高水平设计竞赛、参与教师科研项目。2008年至今,学生综合竞争力逐年上升,学生作品多次获得国家级大奖,专业就业前景良好,部分毕业生进入国内外知名高校进一步深造,其中2011年毕业生就业率达100%,得到许多用人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报名方法
1、报名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确定的报考条件;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均可报考。
2、报名办法:
(1)北京考点:在北京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一律网上报名并缴纳考务费,同时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考点进行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北京考点不接受考生现场报名。
报名网址为:http://bm.bjfu.edu.cn
网上报名时间:我校在北京考点举行三次考试。第一次和第二次考试的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1月1日-2013年2月17日,第三次考试的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1月1日-2013年3月3日,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报名信息,通过网报系统打印报名表(其它格式无效),并缴纳考务费用。
现场确认时间:因现场需采集考生照片,要求考生必须本人到场,不允许***。
第一次考试现场确认时间为2013年2月20日-2013年2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第二次考试现场确认时间为2013年2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第三次考试现场确认时间为2013年3月7日-2013年3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现场确认地点:另见招生网站通知。
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近期习作一张(素描或色彩作品均可);
2)通过系统打印填写完整的《北京林业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报名表》一份,本人签名;
3)考生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一份,考生所填姓名必须与身份证完全一致,无身份证者和持临时身份证者不允许报名;
4)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发放的艺术类测试准考证(联考证)及其复印件一份;
5)身份证复印件和省联考证复印件需粘贴在《报名表》对应位置。
(2)京外考点:在我校京外考点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需在报名时间内到我校设定的考点办理现场报名手续,将报名材料和考务费一次性交齐,审核合格后当场发给专业考试准考证。报考材料不全者不予报名。不受理函报。
考生须提供如下报名材料:
1)近期习作一张(素描或色彩作品均可);
2)现场填写完整的《北京林业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报名表》一份;
3)考生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一份,考生所填姓名必须与身份证完全一致,无身份证者和持临时身份证者不允许报名;
4)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发放的艺术类测试准考证(联考证)及其复印件一份;
5)考生近期(报名前三个月以内)同底版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2张(必须为彩色照片),背后注明姓名;
6)报名考务费。
考务费按照北京市教委和物价部门确定的标准执行,为180元,个别考点的考务费根据当地省级招办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考试办法
考试由初试和复试两部分组成。北京考点初试在现场确认阶段,外地考点初试在报名阶段进行,考生报名时携带近期习作一张(素描或色彩作品),初审合格后方允许参加复试。
1、考试地点:详见下表。
考点 | 考点具体地址 | 报名(现场确认)时间 | 考试时间 |
北京 | 北京林业大学(北京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 | 2月20-21日 | 2月22日 |
2月23日 | 2月24日 | ||
3月7-8日 | 3月9日 | ||
沈阳 | 鲁美附中(沈阳市东陵区望花中街146号) | 2月19-20日 | 2月21日 |
无锡 | 无锡湖滨中学(无锡市建业路17号) | 2月23-24日 | 2月25日 |
长沙 | 长沙师范学校(长沙市星沙特立路9号) | 2月23-24日 | 2月25日 |
青岛 | 青岛市八大关宾馆小礼堂(青岛市市南区山海关路19号) | 2月24-25日 | 2月26日 |
郑州 | 郑州市106中学(中原东路124号) | 2月24-25日 | 2月26日 |
广州 | 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燕岭校区) | 2月24-25日 | 3月10日 |
注:
1)在考生生源所在省份设有考点的,考生只能在本省考点或北京考点参加考试,在其他考点参加考试者,成绩无效;湖南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本省考生只能在省内考点参加专业测试,在其他考点参加考试者,成绩无效;根据广东省考试院规定,在广东设考点需提前十天提供考生报名数据,因此广东考点的报名时间暂定于2013年2月24日-25日,请考生在报名时注意。
2)为方便考生,北京考点有三次专业考试,考生可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选择参加。所有考点和考试时间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为准,如有变化以北京林业大学招生网公布的为准。
2、复试内容:
科目 | 时间 | 分数比例 | 说明 |
素描 | 8:30–11:00 | 40% | |
速写 | 11:10–11:30 | 20% | 内容:人物含场景 |
色彩 | 13:30-16:30 | 40% | 工具:水粉 |
分数为百分制,每科总分100分。
3、考生食宿、交通自理,画具、用具自备。试卷纸张使用8开纸,由学校统一准备。
4、考生须持省级招办联考证、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证件不全者或持临时身份证者不允许参加考试。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发现有替考等作弊行为者,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并将违规情况书面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由省级招办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5、报考北京林业大学艺术类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我校的专业考试。拟报考我校的学生须根据所在省级招办的相关规定通过该省统一联考。
6、我校不寄发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考生可在北京林业大学招生网上查询考试结果,网址:http://zsb.bjfu.edu.cn,考试结果4月中旬公布,专业考试成绩不安排查卷。
7、专业考试合格证发放数量为招生计划的4倍左右。
录取原则
1、获得北京林业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书的考生,方可报考我校,并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并履行其他相关手续。考生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划定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
2、对于设置省级统一联考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考生,必须根据其所在省级招办的相关规定,在获得该省统一联考合格资格后,方能被我校录取。
3、在考生政审及体检合格,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及英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确定的提档分数线的情况下,文化课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和专业课成绩各占50%计算出综合分,不分文理,从高到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专业课成绩
专业课成绩=素描×40%+速写×20%+色彩×40%
4、文化课英语单科成绩要求60分(150分制)以上;对于专业课成绩排名全国前二十名的考生,单科成绩不做要求。
5、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必须选择具体专业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6、我校实行专业复查制。录取结束前,学校对预录考生进行专业三试,凡有替考等舞弊行为者,取消拟录取资格;专业三试合格者,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和专业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学生待遇
1、在校学习期间,学生全部统一安排住宿,根据住宿标准不同,每生每年住宿费在750-900元之间,具体标准按照当年政策执行。
2、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艺术类专业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联系方式
1、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
2、乘车路线:
北京站––乘地铁2号线到西直门,换乘438路公共汽车到北京林业大学站下。
北京西站––乘320路公共汽车到人民大学换355路到北京林业大学站下。
北京北站––出站向南50米至西直门公共汽车站,乘438路公共汽车到北京林业大学站下。
北京南站––乘地铁4号线到北京大学东门站,换乘355路、运通110路公共汽车到北京林业大学下。
另有628路、913路、运通110在北京林业大学设站。
3、邮政编码:100083
4、联系电话:010-623382166233822282381399(传真)
5、招生网:http://zsb.bjfu.edu.cn
6、电子邮件:blzsb@bjfu.edu.cn
特别声明
为了维护广大考生及家长的利益,维护我校的声誉,打击招生诈骗活动,我校特向社会声明:
1、我校从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从事艺术类本科专业考试和与招生相关的一切活动;2、我校没有与任何单位进行联合招生;3、我校校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准举办和参加与专业考试有关的各类辅导班、补习班、培训班等;4、我校所有招生录取工作均通过各省级招办进行。
请广大考生和家长警惕诈骗活动,避免上当受骗。一旦发现招生诈骗行为,要及时举报,交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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