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省份及计划
【招生省份】
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河南、广西、山东、河北、山西、广东
【招生计划】
类别 | 专业 | 计划 | 说明 |
师范 | 美术学 | 60人 | 师范类学生在二年级下学期根据自己的志向,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专业方向(中国画、油画、版画)分流。 |
非师范 | 视觉传达设计 | 140人 | 非师范类学生进校后按照大类培养,学生在一年级下学期根据自己的志向,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专业分流。 |
环境设计 | |||
动画 | |||
绘画 |
二、报名考试注意事项
【报名条件】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且按照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须通过本省美术类基础课联考且合格的考生,均可到指定的考点报名参加考试。
【报考费用】
200元/人
【报考专业】
报名考试时不分类别和专业,考生在高考填报志愿时分美术类(师范)或美术类(非师范)填报。
【考试纪律】
对在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将由我校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由省级招办取消其当年艺术类报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三、报名考试安排
【报名考试日期及地点】
省份 | 报名日期 | 考试日期 | 报考地点 |
湖北 | 1月2—13日 | 1月19日 | 华中师范大学 |
湖南 | 1月27—28日 | 1月29日 |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长沙) |
河南 | 1月17—18日 | 1月19日 | 郑州市106中学(铁六中) |
河北 | 1月31日—2月1日 | 2月3日 |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
广西 | 1月17—18日 | 1月19日 |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
江西 | 待定 | 待定 | 江西师范大学(南昌) |
山东 | 2月20-21日 | 2月22日 | 济南市招办考试中心 |
安徽 | 待定 | 待定 |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合肥) |
山西 | 1月31日—2月1日 | 2月3日 | 太原师范学院 |
广东 | 1月28日-2月6日网上报名缴费,2月17-18日现场确认 | 2月20日 | 华南师范大学(广州) |
注:1.考生原则上只能在生源所在省的考点报考。
2.湖北、广东考生实行网上报名缴费(网址http://zs.ccnu.edu.cn),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网报缴费成功的,湖北考生于2013年1月16-18日登录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s.ccnu.edu.cn)打印准考证,广东考生于2013年2月17-18日到华南师范大学进行现场确认。
【考试科目及时间】
素描(8:30-11:10)速写(11:25-12:05)色彩(14:00-16:40)
【考试内容和形式】
◎素描
1.分值:100分
2.考试内容范围:人物头像。
3.考试形式:写生。(山东省为默写或提供图片。)
◎速写
1.分值:100分
2.考试内容范围:人物动态。
3.考试形式:写生、默写。(山东省为默写或提供图片。)
◎色彩
1.分值:100分
2.考试内容范围:静物。
3.考试形式:写生与默写相结合
四、考试成绩查询及专业合格证的发放
◎湖北、河南、广西考生可于2月27日左右开始通过我校招生网查询成绩,其它省考生3月18日左右开始查询,网址为:http://zs.ccnu.edu.cn。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三日内拨打(027)67863334、67863374、67862239进行人工电话咨询或反映。成绩公布后,我校将择日公布专业入围线,入围考生可直接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打印专业合格证。
◎专业合格证发放的原则:依照考生的专业课总分从高到低原则上按各省招生计划的1:4发放专业合格证。各省具体招生计划人数根据考生实际报考情况确定,具体人数将在考生专业合格证上公布。
五、高考录取原则及入学资格审查
【高考录取原则】
在一志愿报考我校,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美术专业文化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在投档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2+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同时,外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70分(总分为原始分150分)。校考专业成绩湖北省前五名考生,其他省前三名考生(招生计划10人以上省份),在所在省招生政策允许的前提下,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美术专业文化录取控制线,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总分为原始分150分),我校予以优先录取。
【入学资格审查】
新生入校三个月内组织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查,凡考试有舞弊行为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2012年录取信息统计
注:综合分=专业成绩×2+文化成绩
更多往年录取信息请浏览http://zs.ccnu.edu.cn
七、联系方式
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邮编430079)
咨询电话:027-67867080、67863374、67863334、67862239
监督电话:027-67867105、027-67868009(纪委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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