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根据《纲要》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学科特点,将在工学、管理学、理学、经济学、文学5个学科门类的相关专业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招生,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生省份
招生省份为山东省,只招收理科考生。
二、招生计划
自主选拔录取招生人数占我校2013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三、选拔对象
品学兼优,诚实守信,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科学兴趣和奉献精神,能够弘扬光大哈工大文化传统,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四、选拔方式
(一)中学实名推荐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选择部分中学开展面试试点,试点中学名单由我校根据各中学近年考入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学生的数量及在校综合表现确定(由我校通知中学)。对试点中学实名推荐的学生,我校派专家组赴当地面试,面试合格者免于参加我校组织的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笔试,经过公示无异后,直接签订协议。
(二)个人自荐
未获得中学实名推荐资格的考生可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报考我校,报名网址http://61.167.60.52/weihai/joininnet/users/login.asp。个人自荐要求学生成绩优秀且需经过我校资格审核后方能参加考试,考试合格者签订协议,不面试。
五、中学实名推荐选拔程序
(一)我校向具有推荐资格的试点中学提出推荐要求和推荐人数。
(二)试点中学在校园显著位置公示选拔通知、报名办法、选拔标准和遴选程序,做到信息公开和程序透明。
(三)中学实名推荐的考生登录“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自主选拔录取招生报名系统”,报名网址:http://61.167.60.52/weihai/joininnet/users/login.asp,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表,经中学校长签字、中学加盖公章后,由试点中学统一将报名材料于2013年1月7日前邮寄到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招生工作办公室,材料包括:
1.报名表。
2.获奖证书复印件。
3.报名表中所列5次考试的原始成绩单及进入高三阶段后历次月考原始成绩单(必须加盖中学教务部门公章)。
4.个人自述(须考生本人手写)。
(四)考生所在中学和我校公布推荐考生基本情况等信息,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
(五)我校派专家组,赴当地中学对考生进行面试。我校根据专家组面试情况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将入选考生通知所在中学,在我校招生办网站和考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
六、个人自荐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12年12月22日0:00至2013年1月4日24:00
(二)报名程序:
1.考生登录“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自主选拔录取招生报名系统”,报名网址:http://61.167.60.52/weihai/joininnet/users/login.asp,点击“注册”,注册成功后即可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填写报名资料,请按要求如实填写,填写完毕后提交。
2.邮寄材料:
将网上正式提交的申请表用A4纸打印出来,在相应位置盖章。将申请表、个人自述(须考生本人手写)、获奖证书复印件、申请表中所列5次考试成绩的原始成绩单(须加盖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等材料装订成册。将以上材料于2013年1月7日前(以收件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寄到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招生工作办公室。
3.初审:根据考生报名材料,由我校专家组进行初审,合格者获得参加我校2013年自主选拔考试资格。考生可于2013年1月12日登录“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自主选拔录取招生报名系统”,查询初审是否合格。
4.测试时间
2013年3月9日8:30-11:30
个人自荐初审合格考生于2013年3月8日到我校缴纳报名考试费(200元/人),并领取准考证。
5.测试内容
学科基础测试(涵盖数学和物理知识)
6.测试地点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详细考场见准考证。
七、录取办法
中学实名推荐免试合格考生、个人自荐考试合格考生与我校签订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协议,签订协议的入选考生仍须参加高考,高考填报志愿时须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为第一志愿。入选考生在高考录取中享有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在当地录取线下降20分以内的优惠政策(不低于当地一本线),在专业录取上享有加5分的优惠政策。
八、联系方式:
山东省威海市文化西路2号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传真:0631-5687013
网址:http://zsb.hitwh.edu.cn/
九、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全程监督,并设立投诉举报电话:0631-5687387。
十、其它事项
(一)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自主选拔入选考生名单须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在考生所在中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招生办网站、生源所在省级招办信息发布平台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如发现考生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及所在中学的推荐资格。
(二)公示无异议后,我校将与入选考生签订协议书。
(三)入选考生须登录哈工大(威海)招生办网站打印协议书,并按规定时间寄回我校。
十一、本实施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在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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