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2013年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的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积极探索人才选拔的综合评价模式,切实从考生兴趣出发,为考生提供更多选择机会,减轻考生负担,推进中学素质教育深入实施,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北京大学(含医学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山大学、四川大学、兰州大学、香港大学(按国家院校代码为序)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和办学特色,2013年上述高校继续在自主选拔录取中联合命题、统一组织笔试并共享考试成绩。
每位考生最多可报3所高校。所报考的高校互为平行关系,志愿不分先后。各高校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独立进行初审,合格者获得参加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资格。各高校面试时间尽量错开。
本次联合考试定于2013年3月2日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举行。 理工科类专业考核科目:自然科学基础(数学、物理),文史类专业考核科目:人文科学基础(语文、数学)。各高校自行决定成绩使用方式。
具体要求请参阅各高校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办公室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山东大学招生办公室
武汉大学招生就业工作处
华中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
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
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香港大学中国事务处
2012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