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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山大学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12-12-02  文章来源:燕山大学  作者:未知

  燕山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培养高水平运动员高校之一。为发展高校竞技体育运动,我校面向全国招收综合表现优秀、运动水平突出、学习成绩合格的高水平排球运动员。

  一、招生项目

  排球男、女运动员考生。

  二、招生计划

  2013年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拟招12名左右。

  三、报名条件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四、报名办法

  考生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登陆燕山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阅读燕山大学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通过网上报名系统(http://zsc.ysu.edu.cn/ty/login.asp)报名,打印报名表、粘贴照片并由所在学校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携带本人身份证、国家运动员等级证书、高中阶段省级以上比赛获奖证书、运动成绩证明、竞赛秩序册、成绩册等原件,及所有证明的复印件,本人1寸彩色近照3张,在报到时间内办理审核报到手续。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12月16日

  五、报名材料初审及确认

  报到时需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以A4纸标准复印,复印件无论考生最终录取与否,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1)报名表(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2)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持学校出具的在校学习证明;往届生毕业证书复印件;以同等学历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学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

  (3)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

  (4)运动成绩证明复印件(获奖证书、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必须在有本人姓名所在页面的复印件上加盖发证单位公章);

  (5)身份证或户口卡复印件;

  (6)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

  学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小组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者现场发放“燕山大学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测试准考证”。

  六、测试安排及成绩公示办法

  1.专项测试时间:12月中下旬(具体时间详见燕山大学招生工作处本科招生信息网)

  2.专项测试地点:燕山大学东校区体育馆

  3.测试内容:专项测试、教学比赛

  4.注意事项

  (1)凡参加测试的考生需自己事先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2)学校有权对参加体育专项测试的运动员进行兴奋剂抽检,抽检费用考生自理。抽检样本呈阳性者,其测试成绩无效,并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5.根据考生参加专项测试的情况,学校结合高水平运动队的建设需要,择优认定部分考生并按规定上报公示。

  七、录取办法

  1.对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的省(区、市)的考生,必须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参加统一测试并达到省级统一测试合格标准。

  2.取得《燕山大学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证书》的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的同时,必须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3.取得《燕山大学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证书》的考生,必须在生源所在地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4.文化课成绩达到教育部文件规定的录取标准。

  (1)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国家二级运动员,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专项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2)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二级运动员,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考生,由学校提出申请,报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可以录取。

  (3)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一级及以上运动员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成绩合格者(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考核标准不低于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考试的要求),按专项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5.招生专业:在考生所在省年度招生专业中(仅限下列专业)分科类填报。

车辆与能源学院 车辆工程 理工
交通运输
热能与动力工程
石油工程
经济管理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工业工程
工商管理
公共事业管理
电子商务
会计学 文史、理工兼招
旅游管理

  6.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须与学校签订协议,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7.若教育部2013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八、组织领导与监督

  学校成立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小组,负责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材料审核、资格认定、组织测试等工作。

  学校成立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监督小组,负责对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过程实施监督。

  九、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335-8057069,0335-8387540

  体育学院咨询电话:0335-8057020

  地址:秦皇岛市河北大街438号燕山大学招生工作处 邮编:066004

  本简章由燕山大学招生工作处和燕山大学体育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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