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编导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一考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编导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一考试是由合格的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根据考生的专业和文化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考试科目与计分办法
(一)考试科目
1、笔试
(1)文学艺术与广播影视基础知识,30分;
(2)材料作文,20分;
(3)影视作品分析,30分;
(4)节目策划,20分。
2、面试
(1)自我介绍,20分;
(2)编讲故事,50分;
(3)回答考官提问,30分。
(二)计分办法
总分满分为300分,笔试、面试均按百分制进行评分,其中笔试部分占80%,面试部分占20%,总分计算方法如下:
总分=(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3
三、笔试考试内容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笔试为闭卷集中考试,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含影视作品放映时间)。
(一)文学艺术与广播影视基础知识
1、考核目标
(1)考查考生对中学语文教材所涉及的作家、作品等文学常识的掌握程度;
(2)考查考生是否具备今后学习和将来从事本专业所应具备的戏剧、戏曲、美术、音乐、舞蹈等艺术常识;
(3)考查考生是否具备今后学习和将来从事本专业所应具备的广播电影电视基本常识。
2、考试题型:填空题、选择题。
3、考试要求
(1)对基本知识识记准确,对基本概念理解正确;
(2)文字通顺,表述准确;
(3)卷面整洁。
4、考核知识点
(1)中国文学常识,如《诗经》与中国文学的现实主义源头、“唐诗宋词”的重要代表作家及其作品、鲁迅小说和杂文、莫言的小说等;
(2)外国文学常识,如古希腊神话和史诗、欧洲现代文学、川端康成的作品等;
(3)戏剧常识,如世界三大古老戏剧、元曲四大家及其代表作、古希腊三大悲剧家及其代表作品等;
(4)音乐常识,如民族乐器的基本分类及西洋乐器的基本分类、声乐的分类和演唱形式的分类、古典音乐(巴赫、莫扎特、贝多芬等作曲家及其代表作品)等;
(5)舞蹈常识,如民间舞蹈、现代舞、芭蕾舞剧等;
(6)绘画、书法常识,如“文房四宝”与“书法五体”、中国绘画题材、中国画名家及代表作品、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艺术家及其代表作品等;
(7)广播影视专业基础知识,如电影电视的出现、电视节目类型划分、电视节目拍摄基本方法、色彩常识等。
(二)材料作文
1、考核目标
(1)考查考生能否准确概括、提炼背景资料的主题思想;
(2)考查考生能否深入、客观地分析背景资料中所反映的现象、问题,并形成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3)考查考生能否联系实际、有理有据地阐述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2、考试题型:材料作文。
3、考试要求
要求考生写作的文章达到:
(1)内容健康,观点正确,中心明确;
(2)结构完整、合理,层次清楚;
(3)语言通顺,论述严谨;
(4)卷面整洁。
4、考核知识点
(1)提炼背景材料主题思想的基本方法;
(2)对现象、问题及根源的分析方法;
(3)总论点、分论点的提炼及其结构布局。
(三)影视作品分析
1、考核目标
(1)考查考生对影视作品的感悟能力、鉴赏能力;
(2)考查考生对影视艺术常识的掌握程度;
(3)考查考生灵活运用相关理论和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考查考生是否具备今后学习和将来从事影视编导类专业的潜在素质;
(5)考查考生是否具备今后学习和将来从事影视编导类专业所必须具备的写作能力。
2、考试题型:作品分析题。
播放一部20-30分钟左右的影视作品,考生观看后,根据试卷要求回答问题。(注:命题人员应根据作品的特点和考生的理解能力,确定作品放映的次数并在试题中注明,作品放映次数不超过2次。为了保证考生有足够的答题时间,作品放映的总时间一般不超过40分钟。)
3、考试要求
(1)回答问题时应围绕所观看的作品,力争做到清晰准确;
(2)评析性文章属于议论文范畴,切忌写成感想式的读后感、随笔、散文之类的文章;
(3)语言通顺、卷面整洁。
4、考核知识点
影视作品类型:电影短片、电视纪录片、电视专题片、电视短剧、剧情类MV等。要求考生针对作品本体进行分析,包括作品的主题与结构,音乐、音响、画面等影视语言的初步解读,作品的艺术特色等。
(四)节目策划
1、考核目标
(1)考查考生对特定广播电视节目形态的熟悉程度;
(2)考查考生创意和策划组织能力。
2、考试形式:创作题
3、考试要求
(1)掌握不同节目形态的制作步骤和流程;
(2)掌握不同节目形态的基本风格和编导理念;
(3)掌握节目策划方案的基本格式;
(4)策划方案能够体现出一定的编导智慧。
4、考核知识点
访谈类节目、新闻类节目、专题类节目、综艺类节目以及纪录片、专题片等节目的策划和方案写作。
四、面试考试内容
面试含自我介绍、编讲故事、回答考官提问三个部分,满分100分。
(一)自我介绍
1、考核目标
(1)能简练、清晰、流畅地完成自我介绍;
(2)能充分说明或展示自己适宜学习本专业的潜质;
(3)能自然地展示自己的形象气质和个性特征。
2、考试形式
(1)面试;
(2)时间不超过1分钟。
3.考核内容
(1)个人基本情况,如年龄、民族等;
(2)个人兴趣爱好,应突出介绍或展示对学习本专业有益的方面;
(3)选报本专业的缘由及奋斗目标;
(4)自认为应该介绍的其它内容。
4、考试要求
(1)克服紧张情绪,以充满自信的姿态完成整个过程;
(2)态度诚恳,谦虚,语言富有特点;
(3)语言幽默朴实,声音洪亮清晰,仪态自然大方;
(4)展现自己优势、特长、兴趣、爱好、理想等等,切忌夸大其词和哗众取宠;
(5)应自然流畅地“说”给考官听,切忌“背诵”式介绍;
(6)考生不得透漏个人身份信息。
(二)编讲故事
1、考核目标
(1)考查考生设置情节的能力;
(2)考查考生塑造人物的能力;
(3)考查考生通过环境描写来烘托主题的能力。
2、考试形式
(1)面试;
(2)现场抽题依据三个关键词来串联故事,关键词一般为名词;
(3)总时间5分钟,准备时间不超过2分钟,考试时间不超过3分钟。
3、考试要求
(1)关键词运用恰当,不能被简单地设置为一个“道具”;
(2)确定一个好的主题;
(3)内容具有较强的原创性;
(4)设置人物和情节,有一定的矛盾冲突,具有较强的故事性;
(5)所讲故事应遵循基本的生活逻辑;
(6)注意故事的节奏和张力;
(7)要有良好的语言组织能力,用适合情境的语言来表达;
(8)由于考试时间限制,主考有权要求考生停止回答。
(三)回答考官提问
1、考核目标
重点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如专业知识的积累程度,对艺术的感悟能力,考生的气质、应变能力、心理素质等。
2、考试形式
(1)面试;
(2)时间不超过2分钟。
3、考试要求
(1)有问必答;
(2)考生应该有较强的思辨能力;
(3)有较强的语言组织与表达能力;
(4)回答问题应简练、清晰、流畅;
(5)由于考试时间限制,主考有权要求考生停止回答。
201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编导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一考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编导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一考试是由合格的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根据考生的专业和文化课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考试科目与计分办法
(一)考试科目
1、笔试
(1)文学艺术与广播影视基础知识,30分;
(2)材料作文,20分;
(3)影视作品分析,30分;
(4)节目策划,20分。
2、面试
(1)自我介绍,10分;
(2)朗读自备作品,20分;
(3)朗读指定稿件,30分;
(4)即兴评述,40分。
(二)计分办法
总分满分为300分,笔试、面试均按百分制进行评分,其中笔试部分占30%,面试部分占70%,总分计算方法如下:
总分=(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3
三、笔试考试内容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笔试为闭卷集中考试,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含影视作品放映时间)。
(一)文学艺术与广播影视基础知识
1、考核目标
(1)考查考生对中学语文教材所涉及的作家、作品等文学常识的掌握程度;
(2)考查考生是否具备今后学习和将来从事本专业所应具备的戏剧、戏曲、美术、音乐、舞蹈等艺术常识;
(3)考查考生是否具备今后学习和将来从事本专业所应具备的广播电影电视基本常识。
2、考试题型:填空题、选择题。
3、考试要求
(1)对基本知识识记准确,对基本概念理解正确;
(2)文字通顺,表述准确;
(3)卷面整洁。
4、考核知识点
(1)中国文学常识,如《诗经》与中国文学的现实主义源头、“唐诗宋词”的重要代表作家及其作品、鲁迅小说和杂文、莫言的小说等;
(2)外国文学常识,如古希腊神话和史诗、欧洲现代文学、川端康成的作品等;
(3)戏剧常识,如世界三大古老戏剧、元曲四大家及其代表作、古希腊三大悲剧家及其代表作品等;
(4)音乐常识,如民族乐器的基本分类及西洋乐器的基本分类、声乐的分类和演唱形式的分类、古典音乐(巴赫、莫扎特、贝多芬等作曲家及其代表作品)等;
(5)舞蹈常识,如民间舞蹈、现代舞、芭蕾舞剧等;
(6)绘画、书法常识,如“文房四宝”与“书法五体”、中国绘画题材、中国画名家及代表作品、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艺术家及其代表作品等;
(7)广播影视专业基础知识,如电影电视的出现、电视节目类型划分、电视节目拍摄基本方法、色彩常识等。
(二)材料作文
1、考核目标
(1)考查考生能否准确概括、提炼背景资料的主题思想;
(2)考查考生能否深入、客观地分析背景资料中所反映的现象、问题,并形成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3)考查考生能否联系实际、有理有据地阐述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2、考试题型:材料作文。
3、考试要求
要求考生写作的文章达到:
(1)内容健康,观点正确,中心明确;
(2)结构完整、合理,层次清楚;
(3)语言通顺,论述严谨;
(4)卷面整洁。
4、考核知识点
(1)提炼背景材料主题思想的基本方法;
(2)对现象、问题及根源的分析方法;
(3)总论点、分论点的提炼及其结构布局。
(三)影视作品分析
1、考核目标
(1)考查考生对影视作品的感悟能力、鉴赏能力;
(2)考查考生对影视艺术常识的掌握程度;
(3)考查考生灵活运用相关理论和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考查考生是否具备今后学习和将来从事影视编导类专业的潜在素质;
(5)考查考生是否具备今后学习和将来从事影视编导类专业所必须具备的写作能力。
2、考试题型:作品分析题。
播放一部20-30分钟左右的影视作品,考生观看后,根据试卷要求回答问题。(注:命题人员应根据作品的特点和考生的理解能力,确定作品放映的次数并在试题中注明,作品放映次数不超过2次。为了保证考生有足够的答题时间,作品放映的总时间一般不超过40分钟。)
3、考试要求
(1)回答问题时应围绕所观看的作品,力争做到清晰准确;
(2)评析性文章属于议论文范畴,切忌写成感想式的读后感、随笔、散文之类的文章;
(3)语言通顺、卷面整洁。
4、考核知识点
影视作品类型:电影短片、电视纪录片、电视专题片、电视短剧、剧情类MV等。要求考生针对作品本体进行分析,包括作品的主题与结构,音乐、音响、画面等影视语言的初步解读,作品的艺术特色等。
(四)节目策划
1、考核目标
(1)考查考生对特定广播电视节目形态的熟悉程度;
(2)考查考生创意和策划组织能力。
2、考试题型:创作题。
3、考试要求
(1)掌握不同节目形态的制作步骤和流程;
(2)掌握不同节目形态的基本风格和编导理念;
(3)掌握节目策划方案的基本格式;
(4)策划方案能够体现出一定的编导智慧。
4、考核知识点
访谈类节目、新闻类节目、专题类节目、综艺类节目以及纪录片、专题片等节目的策划和方案写作。
四、面试考试大纲
面试部分含自我介绍、朗读自备作品、朗读指定稿件、即兴评述四个部分,满分100分。
(一)自我介绍
1、考核目标
(1)能简练、清晰、流畅地完成自我介绍;
(2)能充分说明或展示自己适宜学习本专业的潜质;
(3)能自然地展示自己的形象气质和个性特征;
2、考试形式
(1)面试。
(2)时间不超过1分钟。
3、考核内容
(1)个人基本情况,如年龄、民族等;
(2)个人兴趣爱好,应突出介绍或展示对学习本专业有益的方面;
(3)选报本专业的缘由及奋斗目标;
(4)自认为应该介绍的其它内容。
(二)朗读自备作品
1、考核目标
(1)有良好的音色、音质;
(2)读音准确,无念错字、别字等现象;
(3)朗读文章,语流顺畅。
2、考试形式
(1)面试。
(2)时间不超过2分钟。由于考试时间限制,主考有权要求考生停止朗读。
3、考核内容
(1)选择任何体裁汉语普通话文字作品;
(2)字数在300-400字之间。
(三)朗读指定稿件
1、考核目标
(1)有良好的音色、音质;
(2)读音准确,无念错字、别字等现象;
(3)朗读文章,语流顺畅;
(4)准确把握文字风格。
2、考试形式
(1)面试。
(2)现场抽题,时间不超过2分钟。由于考试时间限制,主考有权要求考生停止朗读。
3、考核内容
(1)指定任何体裁汉语普通话文字作品。
(2)字数在300-400字之间。
(四)即兴评述
1、考核目标
(1)考查考生的文学知识、社会常识和重要新闻时事的掌握情况;
(2)考查考生对社会现实的辨别能力和认知程度;
(3)考查考生的快速思维能力以及思维的深度和广度;
(4)考查考生的语言组织和口头表达能力。
2、考试形式
(1)面试。
(2)现场抽题,不得写成提纲或讲稿,时间不超过2分钟。
3、考核内容
高中学生经常见到的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不选择高中学生很难理解或者很少接触的内容。
4、考核要求
(1)内容健康,观点正确,中心明确;
(2)语言结构完整、合理,层次清楚;
(3)语流顺畅,语法规范,论述严谨;
(4)由于考试时间限制,主考有权要求考生停止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