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2013年艺术特长生测试须知
一、测试时间、地点
1.测试时间:2013年1月19日全天分时间段、分种类进行各个项目的测试。我校将报名时通知考生具体测试时间。具体安排详见测试当日海报通知。
2.测试地点:首都师范大学(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各项考试门类分数实行百分制,按照考试内容进行分项评分。以下为考试内容及分数所占比例:
1.器乐(室内):独奏作品占45%,视奏占45%,视唱练耳占5%,面试占5%。
2.器乐(行进):行进步法占30%,独奏作品占30%,视奏占30%,视唱练耳占5%,面试占5%。
3.话剧:小品表演、朗诵及基本功考察占50%,即兴表演占40%,面试占10%。
4.主持:朗诵及基本功考察占50%,场景设计占40%,面试占10%。
5.舞蹈:独舞及基本功考察占50%,形体与模仿占40%,面试占10%。
6.戏曲:独剧及基本功考察占50%,现场考察40%,面试占10%。
注:我校提供打击乐、和音响,服装、乐器和伴奏自备。
三、测试结果
测试成绩分为A、B、C三个级别,A为最高级,依次递减。等级证书请考生查询成绩时同时打印。在测试项目考查合格的考生中,我校将根据学校艺术团对不同项目艺术特长生的需求情况、以及本人在校文化课成绩综合考虑,择优认定部分具有文艺特长且品学兼优的学生为校艺术特长生,双方于2013年1月底签订认定协议。
四、其它
1.考试当天考生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自带服装、乐器、伴奏、道具等演出设备。(我校只提打击乐器、音响)
2.管乐、弦乐、打击乐不允许使用任何伴奏。
3.考试顺序听从考场工作人员安排,考场内只准考生进入。
4.测试当天,由我校招生办、团委联合举办特长生招生咨询会。
5.测试地点: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首都师范大学校本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