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大学“飞行技术”专业2013年在浙江地区招生工作即将开展,我校在浙江省初步招飞计划5名定向生,招飞工作由我校统一组织,具体招飞工作事宜安排如下:
一、 招生计划
招生学校:中国民航大学(地址:天津市)
招生专业:“飞行技术”专业,学制四年,本科,为委托培养单位定向培养。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运用国内外先进的飞行理论与技术标准,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和21世纪民用航空事业需求的政治思想素质过硬、知识结构合理、理论基础扎实、飞行技术精湛、飞行作风优良、具备民用航空飞行技术应用及管理能力、拥有国际竞争实力的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
三、培养规格
本专业是为委托培养单位定向培养飞行员,基本学制四年。实行学年学分制,最短修读年限四年,最长修读年限六年(含休学)。
学生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完成飞行技术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飞行驾驶技术训练),考试合格,达到毕业条件者,由学校颁发“飞行技术”专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条例所规定的条件者,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本专业主干课程有:飞行领航学、飞行气象学、飞行原理、飞机基础知识、飞行员陆空通话、仪表飞行与航图、飞行性能计划与载重平衡、私用驾驶员执照飞行训练、商用驾驶员执照飞行训练、多发仪表等级飞行训练等。
四、培养进程
全部培养进程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学生在校本部学习大学公共课程和飞行基础理论课程;第二阶段学生在国内外飞行训练机构进行飞行驾驶训练;第三阶段学生回校本部参加并通过中国民航局飞行人员相关证照的培训及考试,同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
五、招生范围
浙江省各地区的考生。
六、报考条件
1、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男生,文理兼收,参加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外语语种限英语;
2、具有浙江省正式户口,年龄在十六至二十周岁(截止当年八月三十一日);
3、本人历史清楚、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性格开朗、体格健壮、五官端正、动作协调、爱好文体活动、处事果断灵活;
4、身高165—185厘米,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0.5(环形C字表),体重符合民航招收空勤学生体重指数标准;
5、政治、身体条件符合民航招收空勤学生的有关规定。
七、招收办法
凡报考中国民航大学“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都应参加预选初检,预选初检合格后参加体检鉴定,对预选初检、体检鉴定的考生再进行民用航空背景调查。预选初检、体检鉴定、民用航空背景调查工作由中国民航大学飞行技术学院招飞办公室负责组织,联系电话:022-24092508(Telfax),学校网址:www.cauc.edu.cn。
1、预选初检
浙江省各地区的学生预选初检时间:2012年11月19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报到登记并参加初检。
预选初检地点:杭州玉皇山庄大酒店,地址:杭州市玉皇山路74号。
预选初检手续:持《中国民航大学“飞行技术”专业招生报名表》(由各区县考试中心下发至有关中学或通过网上下载打印)、学生证、身份证(或户口簿)、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预选初检项目:身高、体重、视力、五官、体型等。
2、体检鉴定
预选初检合格后需进行体检鉴定,体检鉴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身体自荐标准(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适合报考“飞行技术”专业):
(1)身高不足165厘米;
(2)体重不足55公斤;
(3)骨与关节疾病或畸形;
(4)明显的“O"或“X"型腿;
(5)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寻麻疹等;
(6)慢性肠胃道疾病;
(7)肝炎或肝脾肿大,HBsAg阳性;
(8)肾炎或血尿,蛋白尿;
(9)精神病家族史,癜痫病史;
(10)颜面五官明显不对称;
(11)晕车、晕船;
(12)口吃;
(13)耳朵流过脓,听力差,经常耳鸣;
(14)视力低于0.5(环形C字表)、做过角膜手术、斜视、色盲、色弱;
(15)肺结核;
(16)较重的砂眼或倒睫。
4、民用航空背景调查
民用航空背景调查工作在体检鉴定之后进行,中国民航大学飞行技术学院将派工作人员到考生所在中学及有关单位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考查。
八、高考报名及填报志愿
考生须参加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报名、填报志愿、普通体检与其他考生同步进行。
九、录取方式
飞行技术专业的录取将严格按照中国民航局及委培航空公司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军事、公安等院校录取之前进行录取。根据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既要看考生的高考总分,还要注重其英语单科成绩。已被飞行技术专业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所报其他志愿的录取。
十、新生入校复查
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报到入学。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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