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南〔2012〕12号
各有关市(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教育考试院):
根据年度招飞工作安排,现将华东五省一市招收高中生飞行学员初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测时间
2012年10月16日开始至12月10日结束,上站时间为上午8:00、下午14:00。具体上站检测的日程安排见附表(计划如有变动,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报名条件
1993年9月1日至1997年9月1日之间出生,参加2013年度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男生,文理科不限。预估高考成绩在本省一本分数线下浮5%以上,本人自愿,家长支持。往届生不符合报考条件。
三、具体工作
1.各开招学校根据地市招生部门的要求,按计划完成宣传动员、自荐报名、推荐把关等工作。学校按照空军制定的《自荐条件》,对基本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年龄、文化成绩和现实表现等基本情况进行审查,并组织校医按照身体“五查”(身高、体重、视力、血压、色觉)标准进行检测把关;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要认真填写《空军招收飞行学员报名表》(正面),由学校签署意见、盖章后,作为报考空军航空大学的推荐对象。学校要及时将推荐上站的学生名单上报地市招生部门,按要求组织学生上站检测。
2.各地市招生部门协助初选组选设检测场所(体育馆、实验室、大教室等宽敞封闭场所),对学校推荐的上站学生进行审查,确定参加初选学生名单以及具体检测点地址,合理协调各学校学生的上站日程,并通报南京选拔中心计划科(电话:025-80875437,邮箱:nkzfjhk@163.com,联系人:王琨、陈华亮、王波、崔艳华)。
3.南京选拔中心初选组负责检测工作的组织实施,确定招飞初选对象名单,做好登记、统计工作,并现场组织英语、数学笔试(时间90分钟)。各地市招办协助维持初选场所秩序。
四、学生需带物品
1.高二期末成绩单(学校大排榜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未办身份证的带户口簿),注意保管,防止遗失。
3.填写后的《空军招收飞行学员报名表》(正面)。
4.考试所需笔、草稿纸等
五、要求
一是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南京选拔中心将派招飞宣传人员深入一线,协助各地市教育、招生部门和重点中学进行面对面宣传。请各级招生部门加强对学校宣传动员工作的指导,派专人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宣传媒介,动员身体素质优、学习成绩好、心理素质高的学生积极报名参加空军招飞选拔。
二是做好推荐把关工作。学校的推荐把关是招飞工作的关键关口,直接影响招飞工作质量。请各地市加强组织领导,科学掌握推荐标准和条件,把好生源质量关,对身体明显不符合条件和文化成绩明显不达要求的不作推荐;对双眼视力在E字表0.9以上的预估高考文化成绩达一本学生应尽量保留,交由初选组结论。
三是做好上站学生的管理工作。请学校根据计划严密组织上站学生参加检测,要有专人带队,加强管理,确保安全。学校上报的初选上站学生数要统计准确,不应限制初选检测上站学生数量,必须按照规定时间上站,不得私自变更上站时间,确保招飞初选工作按计划顺利进行。对初选合格的考生,学校要重点管理,并做好参加复选的准备。
附件:二○一三年度招飞初选日程安排
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工作局南京选拔中心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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