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快速导航 投稿说明 学历验证 高考专题
当前位置:首页 > 高校招生 > 招生动态 > 艺术招生

甘肃省2013年高考艺术类校考考点有新变化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12-11-23文章来源:甘肃经济日报作者:房惠玲

  本报讯(记者 房惠玲)11月22日,甘肃省招生办出台了《甘肃省省外院校艺术类招生专业校考管理办法》(试行)。据悉,明年的艺术类校考将从1月10日后开始,3月1日前结束。与往相比,明年我省艺术类校考在考点和准考制度方面有新变化。

  在考点设置方面,取消了原兰州五十三中学的考点,新增了兰州城市学院考点。具体安排为:兰州城市学院负责美术类和音乐类专业的组考工作,兰州艺术学校负责美术类、音乐类、表演类专业的组考工作,甘肃省广播电视学校负责编导类、表演类专业的组考工作。

  在准考制度方面,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有艺术类硕士学位授权点的本科院校、以艺术类专业招生为主的本科院校(本校艺术专业招生计划人数超过总计划50%的)以及招生计划列在我省艺术类本科一批(二本院校)且美术类本科计划不低于30人,音乐、编导、表演类本科计划不低于20人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可在我省组织校考。每所院校原则上相同专业只能选择一个考点。招生院校在我省设点考试的专业,原则上不得同时在院校所在地和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点接受我省考生参加相同专业的校考。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及高职(专科)院校美术类和音乐类、编导类、表演类专科专业招生原则上应直接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有艺术属性的非艺术类专业均不能在我省设点组织校考。其中,学前教育专业均使用我省相应统考成绩;空中乘务专业均使用我省西北师范大学面试成绩。

  另外,招生院校在考点需张贴院校所在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的文件,考生报名、考试费按标准收取,除此之外不得向考生收取其他费用。

标签:甘肃高考
免责声明

本网站的信息及数据主要来源于网络及各院校网站,本站提供此信息之目的在于为高考生提供更多信息作为参考,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最新高考政策解读
历年高考录取分数线汇总
历年高考试题及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