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招收飞行学生的生源质量,维护民航飞行学生招生的严肃性、客观性,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校飞行技术专业招收飞行学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民航局发〔2009〕84号)精神和自治区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现就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的宣传动员、面试、体检、背景调查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2012年10月8日—2012年12月20日,宣传动员并接受考生报名,同时进行面试。
(一)宣传动员,主要是向学校和学生介绍国家民航事业概况及发展前景,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概况,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概况,飞行学生的培养方式,2013年度招飞工作政策和报名注意事项等。
(二)报考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此类考生除需符合内蒙古自治区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中所必须具备的报名资格和思想品德考核标准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基本条件。飞行技术专业招生对象为2013年应届高中毕业生,限男生,文理兼收,文科比例不超过当年度招飞计划的20%,高考录取时文理科分别按照总分排序名次录取。内蒙古自治区户口,年龄在16—20周岁之间(1993年8月31日—1997年8月31日间出生,以户口本和身份证登记为准)。
2、政治条件。报考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飞行事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历史清白,作风正派,思想进步,品德优良。
3、身体条件。报考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应身体健康,符合《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MH/T7013—2006)和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招收飞行学生的有关要求。
4、学习条件。报考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成绩应在所在学校属中等或中等以上水平。由于飞行技术专业的特殊性,一般要求报名学生的2013年高考成绩总分不低于当年全区普通理科本科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90%,英语单科笔试成绩(按自治区规定的分数报告模式)在一定分值以上(均以满分750分计)。
(三)宣传动员工作由国航股份内蒙古分公司招飞办公室负责组织,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协调自治区各地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招考办)配合开展此项工作。
(四)宣传动员开始后,首先由国航股份内蒙古分公司招飞办公室将《二○一三年度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招收飞行学生简章》、《报考民航飞行学生身体自荐标准》、《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招收飞行学生报名表》等材料发放给招飞地域内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招考办)及各学校,有关学校根据材料要求组织有报考意向的学生进行预报名,并由本校校医对预报名学生的身高、体重、视力进行初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填写《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招收飞行学生报名表》一份,《报考飞行技术专业学生诚信承诺书》一份,并于2012年12月15日前邮寄至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白塔飞机场国航股份内蒙古分公司招飞办,邮编010070。报名表、承诺书下载和其他相关信息可访问内蒙古招飞专用网页http://flight.airchinaiml.com/zf。并可随时拨打国航内蒙古地区招飞咨询专线0471-4186041。
(五)报名面试与宣传动员同期进行,由国航股份内蒙古分公司招飞办公室组织,自治区各级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招考办)要积极给予支持和配合。面试主要考查学生的形象气质、报考动机、表达能力、英语水平、心理素质等,同时对学生的身体情况进行进一步的复核。面试的结论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二种,面试结束后告知学生本人。面试具体的时间与地点将根据学生报名情况确定,届时将在招飞专用网页上公布。
(六)报名面试时,报名学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经学校盖章确认的近期考试成绩单一份。
(七)全部面试报名工作于2012年12月20日前结束。
二、2012年2月底至3月初,进行招飞航空体检。
(一)面试合格的学生方可参加体检,体检期间不接受学生报名。
(二)体检标准按照《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MH/T7013—2006)执行。
(三)体检工作由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航空医疗卫生中心负责实施,通用的辅助检查项目在具备三级甲等以上资质的医院进行。
(四)体检地点设在呼和浩特市白塔机场国航股份内蒙古分公司航医室。
(五)体检为单项淘汰制,凡有不合格项者即行淘汰。体检总结论在所有检查项目结果下达后通知学生本人。
(六)体检工作分时进行,每日体检35人左右,按学生所在学校分组,具体时间将在内蒙古招飞专用网页公布。
三、2012年3月25日—5月10日,对体检合格学生进行背景调查。
(一)体检合格的学生,方可接受背景调查。
(二)背景调查工作由国航股份内蒙古分公司招飞办公室负责组织,会同学生所在的学校、派出所等单位共同实施,主要了解学生在校、日常的行为表现,学生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有无违法犯罪等情况。调查所得材料由国航股份内蒙古分公司招飞办公室上报国航股份保卫部。
(三)背景调查的结论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二种,均由国航股份保卫部、招飞办公室下达。
(四)背景调查结论下达后,国航股份内蒙古分公司招飞办公室在5月30日前将体检、背景调查合格人员名单送交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备案后将在内蒙古招飞专用网页公布。
四、录取前身体复查、填报志愿及录取
(一)2013年秋季高考结束后15日内,对学生进行录取前的身体复查。复查工作由国航股份航空医疗卫生中心负责实施。复查仍实行单项淘汰制,被淘汰学生不能被录取。复查结束后,由国航股份内蒙古分公司招飞办公室将《体检复查合格学生名单》送交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备案。对于同时参加空军招飞的考生,我办在报送名单前,将充分尊重考生本人的意见,同时本着积极支持国防事业的原则,与考生协商是否放弃民航招飞,以确保招飞计划完成。
(二)身体复查合格的学生,在填报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志愿时,原则上必须按当年自治区本科提前录取院校填报办法第一志愿填报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其他录取批次的学校和专业由考生本人按当年自治区有关规定填报。如经体检复查合格,但未填报志愿且本人放弃民航招飞录取者,将责令其返还国航股份内蒙古分公司招飞办公室为其体检和背景调查所支出的费用。
(三)高考成绩公布后,自治区高校招生办根据《体检复查合格学生名单》向国航股份内蒙古分公司招飞办公室提供学生高考成绩信息,国航招飞办公室据此参加2013年全国民航招飞录取会,协助确定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2013年在内蒙古自治区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和单科分数线。
(四)录取工作开始后,由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与自治区高校招生办联系进行网上录取,国航内蒙古分公司招飞办公室负责协助工作。
(五)学生被录取后,国航股份内蒙古分公司招飞办公室组织被录取学生及其家长召开会议,下发录取通知书,进行入学前教育,并签订《飞行学生培养协议》。
(六)被录取考生的面试、体检、背景调查材料由国航股份内蒙古分公司招飞办公室负责分别移交给被录取高校,录取花名册由自治区高校招生办负责邮寄给被录取高校。2013年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蒙古自治区招收飞行学生工作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