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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师范大学2012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招生简章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12-07-02文章来源:河北师范大学作者:未知

  河北师范大学是河北省重点建设的骨干大学,位于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迄今已有110年办学历史,具备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经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批准,现将我校2012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招生办法公布如下:

  一、办学层次、办学类型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二、专业介绍

  河北师范大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是经河北省教育厅批准设立,于2001年开始招生的统招全日制艺术类非师范本科专业,学制四年。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由河北师范大学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该专业培养具有良好思想道德素质、文学艺术修养和开拓创新精神,具备较为扎实、全面、深厚的广播电视编导艺术基本理论及操作能力,能够在各级各类广播影视相关机构(电视台、电影电视剧制作中心、音像制作出版机构、广告公司)和其它传媒机构(广播电台、报社、杂志社、网络传媒)以及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的宣传部门从事广播、影像作品的策划、编创、制作包装工作的全面发展的复合型高级专业人才。

  该专业学生将在系统学习广播电视专业理论知识的基础上,接受广播电视编创、导演、摄录和制作技能的基本训练,同时根据学生的特长、优势等,进行专业分流,分别提供广播电视编导和广播影视制作两个专业方向的课程体系。

  该专业开设的主要课程有:视听语言、电视摄像、影视剧导演、电视纪录片创作、电视文艺节目创作、电视新闻采编、数字编辑技术、影视三维制作、数字音频技术等。

  学费标准为6000元/年。

  三、招生计划

  广播电视编导本科专业2012年计划招生拟定90人,开设广播电视编导和广播影视制作两个专业方向的课程,其中河北省80人,河南省5人,福建省5人。

  四、报名条件

  1、考生必须参加本人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2012年普通高考报名,取得高考报名资格;

  2、艺术类文科、艺术类理科考生;

  3、愿意从事广播电视和其它形态媒介的编创、制作工作。

  五、文化考试与专业测试

  1、文化考试

  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

  2、专业测试

  报考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省外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的编导类专业省统考(或联考),不需要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河北省内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安排如下:

  (1) 报名:考生在2011年12月31日 -2012年1月18日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http://zsjy.hebtu.edu.cn/zhaosheng/bd2012)。

  (2) 交费:2012年2月9日-2月13日凭《报考证》上的14位考生号交纳专业测试费120元,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

  考生可以到河北省内中国建设银行任意储蓄网点交费,缴费学校代码为7100426,个人缴费号为14位考生号,领取银行代收费凭证。

  (3) 下载准考证:考生自2012年2月21日起可以登陆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jy.hebtu.edu.cn/zsw/)下载专业测试《准考证》。

  (4) 专业测试:河北省内考生持《报考证》、《身份证》、专业测试《准考证》于2012年2月25日在河北师范大学新校区进行专业测试。

  (5) 专业测试内容及分值比例

  ① 文艺常识(满分40分),考试时间30分钟,闭卷考试。

  ② 编写故事(满分60分),字数不少于800字,考试时间60分钟。

  ③ 影视作品分析(满分100分),字数不少于1200字,考试时间120分钟。

  注意事项:参加专业考试时,考生需自带必要的考试用具,食宿自理。

  (6) 专业测试成绩公布时间:2012年3月31日前公布专业测试合格标准,不再寄发纸质合格证,届时考生可以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本人成绩。

  (7) 专业测试成绩使用说明

  经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批准,目前以下院校编导类专业招生使用我校河北省内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测试成绩,具体要求请查阅对应学校的招生简章:

  本科专业:

  河北师范大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西北师范大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廊坊师范学院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专科专业:

  保定职业技术学院电视节目制作专业,石家庄理工职业学院编导专业,河北外国语职业学院电视节目制作专业,石家庄计算机职业学院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河北艺术职业学院摄影摄像技术、电视节目制作、影视广告三个专业。

  六、招生办法与录取原则

  1、考生文化成绩要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编导类相应本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河北省考生须参加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测试并且成绩本科合格;河南、福建省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或联考)并且成绩本科合格;

  3、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按所在省要求,填报我校该专业的高考志愿;

  4、录取原则: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原则,对进档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与专业考试成绩相加后的总成绩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七、其他说明

  2012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各省招生计划、招生办法与录取原则按各省相关政策执行,请以省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和我校公布的2012年招生章程为准。

  八、联系方式

  学校全称:河北师范大学

  学校代码:10094

  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

  邮政编码:050024

  学校网址:http://zsjy.hebtu.edu.cn/zsw/

  招生网网址:http://zsjy.hebtu.edu.cn/zsw

  电子邮件:zsk@mail.hebt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311-80786666

  传 真:0311-80789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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