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民族大学,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美丽的塞上湖城银川市,直属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是我国唯一一所建立在少数民族自治区的部属综合性民族高校。
学校始建于1984年,原名西北第二民族学院。 2004年,国家民委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签署共建协议;2007年5月,顺利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成绩优秀;2008年5月10日,经教育部同意,学校正式更名为北方民族大学。
学校总占地面积76万平方米,校舍总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固定资产7.3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11亿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15万册。学校办学条件优良,教学设施完备,校园环境幽雅,被全国绿化委员会授予“全国部门绿化400佳单位”荣誉称号,并被银川市人民政府命名为“花园式单位”。
学校有52个本科专业,7个学科门类,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8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和1个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点,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 2个自治区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3门课程被授予自治区级精品课程。“具有民族特色复合型设计艺术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被评为自治区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学校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15项。
学校面向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56个民族1.5万余名全日制在校生在校共同学习、生活,其中少数民族学生占学生总数的65%以上。20多年来,共培养了2.4万余名毕业生,成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践行者,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设者,民族优秀文化的弘扬者,边疆稳定、国家统一的捍卫者,他们为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贡献着自己的青春和智慧,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学校曾多次荣获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称号。
近年来,学校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确立了“建设人才绿洲,超越人才绿洲”两步走的师资人才队伍发展战略,已初步形成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治学严谨的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992人,其中专任教师706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占44%。
北方民族大学将紧紧抓住国家中长期教育纲要颁布实施和第二轮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坚持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服务的办学宗旨,为实现有特色高水平民族大学的目标而不懈奋斗。
音乐舞蹈学院简介
音乐舞蹈学院自建院以来历经十多年的办学历史,注重面向社会需求进行人才培养与教改建设,贯彻以人为本、因材施教、助人成功的办学理念,形成了严谨的教风与优良的学风。力争寻求与全国名校联合,探索优秀人才横向选拔、异校培养的新途径。
全院目前开设有音乐表演、音乐学、舞蹈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四个专业,各专业学制四年,成绩合格颁发本科学历证书,授予文学学士学位。各专业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职教师46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10人,博士1人,硕士9人,很多教师在专业上都有突出的成就,并在国内有一定的影响力。同时设立了外籍教研室以中长期聘任外国专家从事教学活动,以客座教授等形式聘请国内知名专家进行定期的教学、讲学及演出活动来补充和加强教学实力。学院教学设施完善,备有电脑音乐制作室、数码钢琴室、多媒体教室、音乐欣赏室、录音室、排练室、舞蹈教室、教学剧场、小演奏厅、音乐厅、专业图书资料室一应俱全,大中小琴房170余间。
学院重视专业教学实践活动,师生独立承担过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中国电影金鸡百花奖颁奖晚会、国际摩托车旅游节、西部十二省春节晚会、中国与阿拉伯国家经贸论坛开幕式、宁夏回族自治区春节晚会等大型演出。学生艺术团还出访过日本、意大利、挪威、香港等10余个国家和地区。近几年我院教师指导学生在省级以上专业比赛中获三等以上的奖项40余项。 2009年由中国声乐家协会主办“孔雀杯”首届全国高校声乐比赛中我院学生入决赛并获得决赛优秀奖;2009年我院教师编创的舞蹈入围第八届全国舞蹈比赛决赛,2011年的第九届全国舞蹈比赛我院有两个作品分别荣获决赛创作二等奖和表演二等奖;在2010年的第二届全国回族舞蹈展演中,我院有七个舞蹈作品进入决赛并获得一个特别大奖、一个一等奖、三个二等奖、两个三等奖的优异成绩;曾独立承担《长河大漠风》舞剧的演出任务。
音乐表演专业(本科 四年 文学学士)
培养目标:面向各级各类文艺表演团体、艺术教育机构、社会音乐教育与表演的需求,培养具有较高专业表演水平和较强的专业学习指导能力,全面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的音乐表演与教育人才。
课程设置:钢琴、声乐、民族乐器、西洋乐器、乐理、视唱练耳、基础和声、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音乐基础、电脑音乐制作、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音乐美学、艺术概论等。
音乐学专业(本科 四年 文学学士)
培养目标:面向各类艺术教育机构、中小学校、各类企事业单位,群众文化团体、社区组织等培养一专多能。既有在多个专业种类中具有一定的演奏、演唱水平,掌握相关专业理论知识,教学能力,又有较全面的文艺队伍组建训练,文艺活动演出的组织能力,适应性强的专业音乐(艺术)人才。
课程设置:乐理、视唱练耳、基础和声、曲式与作品分析、电脑音乐制作、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声乐基础、钢琴基础、音乐教学法、合唱与指挥、民族民间音乐、舞蹈基础与编排、音乐美学、艺术概论、教育学、心理学等。
舞蹈学专业(本科 四年 文学学士)
培养目标:面向各类表演团体、文化演艺机构、艺术教育机构,社区、工矿企业培养舞蹈表演、教学、编排及社会文化艺术活动的,具有较高专业素质、文化素质的专门舞蹈人才。该专业共设置了舞蹈表演与舞蹈教育两个方向。
课程设置:芭蕾基础、古典舞基础、现代舞基础、民族民间舞、芭蕾教学法、民族民间舞教学法、古典舞教学法、编舞技法、中外舞蹈史、剧目排练、舞蹈解剖学、舞蹈艺术概论、中外舞蹈史、舞蹈作品赏析、声乐基础、钢琴基础、教育学、心理学等。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本科 四年 文学学士)
培养目标:面向各艺术教育机构、文艺表演团体、中小学校、企事业单位、群众文化机构培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人才,通过较深的理论学习与作曲技术训练,使学生能够掌握一定的声乐、器乐作品的创作能力,以适应社会对音乐创作人才的需求。
课程设置:作曲(声、器乐)、配器、复调、和声、作品分析、中外音乐史、视唱练耳、电脑音乐制作、音乐美学、民族民间音乐等。
专业 | 考试内容及成绩 |
音乐表演 |
一、专项声乐:演唱自选歌曲一首(中外作品均可);演唱时间限5分钟内。钢琴:在练习曲(相当于肖邦练习曲及以上程度)、复调作品(相当于巴赫平均律)、奏鸣曲快板乐章、其他中外作品四类曲目中任选两首演奏,演奏总时间限10分钟内。器乐:西洋管弦乐器(小提琴、中提琴、单簧管、萨克斯、圆号、打击乐器)、民族管弦乐器(二胡、琵琶、中阮、古筝、扬琴、打击乐器)、手风琴。演奏自选练习曲1首,乐曲1首,演奏总时间限10分钟内。 二、视唱(五线谱)抽唱单声部视唱1条(1个升降号以内)。 三、练耳(五线谱)听写旋律音程、和声音程。 四、成绩:总分100分。其中专项80分,视唱10分,练耳10分。 |
音乐学 |
一、专项(分主、副项考试,舞蹈只能作副项,考生任选两项确定主、副项)声乐:演唱自选歌曲1首,演唱时间限3分钟内;钢琴(或其它乐器):演奏自选练习或乐曲1首,演奏时间限3分钟内;舞蹈:表演自选舞蹈作品片段,时间限3分钟内。 二、视唱(五线谱)抽唱单声部视唱1条(1个升降号以内)。 三、练耳(五线谱)听写旋律音程、和声音程。 四、成绩。总分100分。主项45分、副项35分,视唱10分,练耳10分。 |
舞蹈学 |
一、专业条件测试:身高、形象、柔韧度、基本功。 二、表演舞蹈作品片断,表演时间限3分钟内。 三、舞蹈即兴表演,表演时间限2分钟内。服装要求:必须着紧身练功服、穿练功鞋。 四、成绩。总分100分。专业条件40分,作品片断40分,即兴表演20分。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一、歌曲创作:根据确定的歌词写作歌曲一首,使用五线谱并配钢琴伴奏。 二、基础乐理:音及分组、音程、和弦、调式调性(西洋、民族)、节奏节拍、常用术语、转调、移调等。 三、练耳:听写旋律音程、和声音程、单声部旋律。 四、视唱:抽唱单声部视唱1条(2个升降号以内)。 五、成绩:总分100分,歌曲创作40分、基础乐理30分、练耳20分、视唱10分。 |
注意事项:1、音乐类各专业考生乐器(除钢琴外)伴奏自理。 2、专项和视唱考试实行现场录像,不当场评分。 3、歌曲创作、基础乐理、练耳考试在各考点实行统一笔试,其中歌曲创作为一个时间段(180分钟),练耳与基础乐理为一个时间段(120分钟)。 4、各考点考试结束后,学校集中组织专家组进行阅卷,根据录像进行评分。 |
设计艺术学院简介
设计艺术学院创建于2001年。经过多年的努力,现已成为学科体系较全、师资力量雄厚、办学条件优越、科研成果丰硕、具有较强实力和影响的办学实体。学院遵循艺术教育的发展规律,坚持教学与实践相结合,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主,同时把握艺术教育的规律,注重拔尖人才的培养,为社会培养厚基础、高素质、综合性的设计应用型人才和未来的美术家,以满足各行各业不同层次的人才需求。
设计艺术学院拥有一支较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在49名教职工中专业教师为42人,其中教授2名、副教授9名、讲师22名。(博士2名,硕士17名)。学院现有教学行政用房18000余平方米,其中专业课教室9000多平方米,各类教学实验室5400多平方米(计算机实验室、多媒体教室、图书资料室,艺术作品陈列室、印前工作室、彩喷刻字工作室、雕塑实验室、陶艺实验室、金属加工实验室、中国画临摹实验室、集群渲染实验室、非线编辑实验室、定格动画实验室、光影构成实验室、测绘实验室、室内设计工作室、环境景观工作室、模型制作工作室、建筑材料展示室及效果图后期制作室等以便更好的服务于教学,实现教学与实践相结合的办学特色)以及800多万元的各类教学设备和近100万元的图书资料。
设计艺术学院现开设有艺术设计(含视觉传达、环境艺术、公共艺术三个方向)、雕塑、绘画(油画方向、国画方向)、动画等4个专业。各专业学制四年,成绩合格颁发本科学历证书,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艺术设计专业(本科 四年 文学学士)
--视觉传达方向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平面设计领域系统的理论知识,扎实的专业基础,宽泛的设计实践及综合应用能力,并具有创新意识,能在新闻出版、广告、包装设计、网络传媒、高中等院校等行业从事设计、策划、生产、管理,以及研究和教学等方面的应用型、研究型人才。
--视觉传达方向课程设置:
设计素描、色彩、速写、平面构成、色彩构成、立体构成、视觉传达基础、民族图案、商业摄影、字体设计、标志设计、印刷工艺、VI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包装装璜设计、广告招贴设计、展示设计、网页设计等课程。
--环境艺术方向培养目标:
环境艺术方向培养具有工程技术和人文艺术双重素质的应用型人才。教学上延承中国传统人文精神,研究人与居所之间的关系,重视建筑、景观和室内相关学科间的整合互动。培养具有较强的艺术设计能力及研究能力,熟练从事建筑设计、园林设计、城市景观设计、室内设计等相关工作,并能够独立承担工程项目的管理及施工的高级人才。
--环境艺术方向课程设置:设计素描、色彩、建筑速写、平面构成、色彩构成、立体构成、3DMAX、AutoCAD、手绘效果图技法、建筑工程制图、施工工艺、空间设计、室内设计、室内装饰设计、快题设计、环境景观设计、模型制作、设计艺术史等课程。
公共艺术方向(景观设计)
--公共艺术方向(景观设计)培养目标:
具有基本的自然科学理论知识和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熟悉现代景观科学技术发展的主要趋势和应用前景,掌握景观规划设计基本原理与方法,具备景观规划方案的设计能力和工程施工能力。能够在设计院、大中专院校、城市建设部门、房地产开发等行业从事设计、教学、研究、管理以及施工等相关工作的应用型、研究型人才。
--公共艺术方向(景观设计)课程设置:
设计素描、色彩写生、建筑速写、手绘效果图、工程制图、AutoCAD、景观规划设计概论、景观规划设计初步、城市规划原理、景观规划设计原理、景观资源学、景观生态学、场地规划设计、房屋建筑学、景观建筑设计、景观规划设计、景观植物、公园景观规划设计、居住区景观规划设计、滨水景观设计、公共艺术设计(雕塑等)、公共设施设计、视觉环境与照明设计、景观工程与技术、规划管理与法规等课程。
雕塑专业(本科 四年 文学学士)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对雕塑艺术有深入认识,对中国传统艺术精神有一定了解,并善于融会贯通地进行雕塑创作的专门人才。具有理论和技法上较为全面的艺术素养,具有坚实的立体造型基础和创造性的艺术表现能力。掌握古今中外的立体造型基本理论知识,受到平面以及立体造型的基本训练,掌握以泥塑及硬质材料手段面对自然对象进行立体写生, 以及立体造型创作设计的基本能力;了解并掌握有关国家文艺创作的方针政策及城市公共环境设计制作法规;在立体造型艺术范围内具备基础素描以及泥塑、木、石、陶、金属等专门材料进行具象及抽象造型的能力,能在户外城市公共环境雕塑及室内架上雕塑等专业领域从事专业创作设计、放大制作、并能从事本专业教学和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课程设置:
由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组成。专业基础课含:艺术概论、中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现代艺术史、设计基础、艺用解剖学、艺术透视学;专业课含:素描、雕塑基础、环境雕塑设计、现代雕塑技法创作等专业必修课;
绘画专业(本科 四年 文学学士)
--油画方向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扎实的造型艺术基本理论知识,具备油画艺术创作、教学、研究等方面的能力,能在艺术教育、艺术创作、艺术作品展示、群众艺术,以及个体艺术创作等行业中从事教学、创作、管理工作等方面的应用型人才。
--油画方向课程设置:
速写、素描静物、油画静物、素描肖像、油画肖像、风景写生、油画创作、中外美术史、艺术概论、油画人体、素描人体、平面设计、室内设计、古典油画技法、艺用解剖学等课程。
--中国画方向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扎实的艺术基本理论知识,具备中国画创作、教学、研究能力,能在中高等艺术院校、艺术创作单位、艺术作品陈列单位、群众艺术单位从事教学、创作、管理等方向的应用型人才。
--课程设置:
素描、速写、色彩、白描临摹与写生、工笔花鸟临摹与写生、工笔人物临摹与写生、写意花鸟临摹与写生、写意人物临摹与写生、水墨山水临摹与写生、写意创作、工笔创作、中国画论、艺术概论、计算机辅助设计、平面设计等课程。
动画专业(本科 四年 文学学士)
--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动画设计领域系统的理论知识,丰富的艺术修养和扎实的造型能力,熟练掌握影像造型设计的基本规律,精通动画设计、多媒体应用设计、网络动画设计,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相近专业的知识技能,能在广播电视、广告、网站、影视制作公司等专业领域从事动画电影、电视动画系列片、三维美术设计、网络动画以及数字影视制作等相关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课程设置:
动画素描、动画速写、色彩写生、艺术概论、视听语言、动画概论、动画制作、影视编导、卡通动画造型与表现技法、影视卡通表现与应用、三维动画基础、三维动画表现与应用、摄像、摄影、影视后期合成、计算机图像处理、网页动画、影视动画创作等课程。
考试科目:素描、色彩,时间各180分钟,其中动画专业加试速写,时间30分钟。
成 绩:每门总分100分。
2012年各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及方向 | 学历 | 学制 | 招生计划 |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方向) | 本科 | 4年 | 56 |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方向) | 本科 | 4年 | 56 |
艺术设计(公共艺术方向) | 本科 | 4年 | 26 |
雕塑 | 本科 | 4年 | 25 |
绘画(油画方向) | 本科 | 4年 | 25 |
绘画(中国画方向) | 本科 | 4年 | 25 |
动画 | 本科 | 4年 | 50 |
音乐表演 | 本 科 | 4年 | 43(其中声乐21、钢琴7,其它器乐类15) |
音乐学 | 本科 | 4年 | 83 |
舞蹈学 | 本科 | 4年 | 88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本科 | 4年 | 17 |
2012年艺术类各考点及时间安排表
省份 | 科类 | 考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甘肃 | 音乐美术 | 兰州艺术学校 | 2月20、21日 | 2月22日 |
江西 | 音乐美术 | 南昌工学院 | 1月29、30日 | 1月31日 |
山西 | 音乐类 |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 | 2月4、5日 | 2月6日 |
美术类 | 太原师范学院 | 1月29、30日 | 2月1日 | |
广西 | 音乐类 | 广西师大王城校区 | 12月31、1月1日 | 1月2日 |
美术类 | 广西师大育才校区 | 12月29、30日 | 12月31日 | |
内蒙 | 音乐类 | 内师大音乐学院 | 1月7、8日 | 1月9日 |
美术类 | 内师大美术学院 | 2月9、10 | 2月11日 | |
河北 | 美术类 |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1月16、17日 | 1月19日 |
山东 | 音乐 | 潍坊市招生考试办 | 1月30、31 | 2月1日 |
美术 | 潍坊市招生考试办 | 1月30、31 | 2月2日 | |
安徽 | 美术 | 安徽艺术学院 | 2月18、19日 | 2月20日 |
贵州 | 音乐 | 贵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12月20、21日 | 12月22日 |
美术 | 贵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 1月5、6日 | 1月7日 | |
新疆 | 音乐美术 | 新疆师大 | 2月12、13日 | 2月15日 |
西藏 | 音乐 | 西藏大学 | 12月30、31日 | 1月2日 |
美术 | 西藏大学 | 12月30、31日 | 1月3日 |
2012年艺术类各专业报名考试须知
1、招收各民族考生,凡符合教育部及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招办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并取得成绩合格。
2、经批准我校音乐类在内蒙、甘肃、山西、山东、江西、广西、贵州、新疆、西藏等9个省设立考点,美术类在河北、内蒙、甘肃、山西、山东、江西、广西、安徽、贵州、新疆、西藏等11个省(区)设立考点,自行组织专业考试,以上省(区)的考生必须在我校设立的艺术类考点报名参加专业考试。其他未组织校考的省(市、区),我校认可省级统考成绩。
3、凡我校设立考点的省(区)考生只能在本省参加考试;不可同时兼报两个专业。同一考生在两个考点重复报名、重复考试,两次成绩均为无效。
4、参加我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的考生报名时,(1)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提供本省区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准考证或合格证及复印件;(3)交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2张;(4)详细填写“北方民族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
5、文化考试: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户口所在地省(区)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6、校考专业合格证执行教育部规定,按招生计划数的4倍以内发放,于2011年4月10日前寄发考生。
录取规则
1、凡组织艺术类专业统考的省(区、市),考生必须参加省级招办组织的专业统考,并且成绩合格,我校组织校考的省(区),考生同时必须具备我校专业合格成绩方有资格参与我校专业录取。
2、以各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成绩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我校文化成绩的最低录取线。
3、实行校考的省(区),根据各省级招办提供的考生专业及文化课考试成绩,按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各专业文理兼收,文理计划通用;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排序录取。音乐表演专业按声乐和器乐分别划线录取,器乐类考虑乐器种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的校考合格分不低于40分,从高到底择优录取。
4、艺术设计、绘画、动画、雕塑四个专业实行分省分专业计划招生,音乐表演、音乐学、舞蹈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四个专业不分省招生。艺术类考生录取入校后不允许转专业。艺术设计、绘画专业进校后确定专业方向。
5、外语为英语语种。对考生的照顾政策参照各省(区、市)的标准执行。
6、已录取的考生进校后由我校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入学事项
1、2012年艺术类各专业学费标准按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核定标准执行。(2012年动画专业11000元/年/人,其它专业6500元/年/人。)
2、在校就读期间,本校实行奖学金和助学金相结合的办法,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和困难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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