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08〕4号)和《关于印发<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综合改革方案>的通知》(津教委〔2008〕20号)文件精神,2012年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实行自主招生。为积极稳妥地做好此项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有关自主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开展自主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已被我校自主招生专业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天津市2012年普通高考本科三批及以上阶段的录取,但不再参加高职高专阶段录取;未录取考生可继续参加2012年普通高考各批次录取。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四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院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4号(津南区津沽路津南消防支队旁)
五、学院基本概况:我院是100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天津仅有的四所)之一。学院始建于1953年,办学历史悠久,在天津乃至全国高等职业教育界起着示范引领作用。2011年初迁入新建的国家级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实验区——天津海河教育园,资产总值达11亿。
我院通过近60年的办学经历,成为电子信息产业制造商、集成服务商人才培养基地、天津滨海新区技能紧缺型人才培养基地。学院承办历届全国高职技能大赛,为我院学生提供了展示职业技能的平台,参赛学生取得优异成绩,其中两名获奖学生被清华大学实践中心录用。
我院重视校企合作,与中兴通讯公司合办通信专业,成为3G基站与通信人才培养基地;中航直升机天津总装基地首选我院为合作单位,毕业生参与直升机总装工作并试飞成功。为国家和区域经济发展输送了大量合格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我院具有一批高素质、高职称、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现有国家级教学团队、天津市级教学名师多人,能为学生传授最新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我院教师科研实力雄厚,近三年获国家级和天津市级教学成果奖4项;完成国家重点科研规划课题3项;天津市级教育课题12项;现有国家级、省级精品专业3个,国家级、省级精品课共23门;被中国教师发展基金、国家教师科研专项基金评为“全国教育科研先进单位”;被评为“天津市教育科研管理先进单位”。
学院校园优美,设施先进,能为学生提供一流的服务和生活、活动设施,保障了学生全方位的发展。欢迎报考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五条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设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自主招生工作,制定自主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下设自主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自主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自主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专业介绍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2年面向天津市高考考生的分专业自主招生计划。
专业介绍:
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
学制三年,培养具有动漫专业知识、较高的审美能力和感悟能力及创意能力、熟练掌握和运用3D、MAYA、Photoshop、AE、Premiere等主流设计软件制作动漫产品,面向动漫产业第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就业方向:本专业毕业生可在影视公司、动漫公司、游戏公司、广告公司、建筑设计公司、装饰公司、图书报刊杂志等文化创意公司从事设计员工作。
会计电算化专业
学制三年,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综合素质,有较高会计电算化、税收、财经法律制度的专业理论和熟练的会计业务操作能力,适应中小企业、事业单位会计岗位(及相关岗位)第一线需要,从事会计电算化操作和账务处理能力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就业方向:在各地的招聘职位需求排行榜上,财经类专业特别是会计专业相关岗位一直处于领先地位。毕业生可在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企业从事会计员、预算员、统计员、助理审计、财务管理工作;也可在财务税务代理及管理咨询机构、各类会计师事务所、财务软件开发公司等从事审计和协助会计软件开发维护工作。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
学制三年,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创办于80年代,主要培养成掌握现代化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技术,有较强实践能力,拥有国家劳动部颁发的数控机床操作中级证书和加工中心操作中级证书,能够从事现代机械加工设备的设计制造、控制与技术管理、自动化机械设备的安装与调试等工作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目前已成为天津市中航直升机制造、天津轨道交通人才需求的重要基地。
就业方向:与航空航天制造、轨道交通、大型钢铁生产与制造、大型装备制造、汽车制造等方面有关的数控机床编程与操作;机电设备安装、调试及维护;自动生产线的安装、调试、运行及维修;CAD/CAM/CAPP专业软件应用等相关的技术岗位。
通信技术专业
学制三年,培养从事通信系统工程建设、维护管理、技术服务以及通信终端产品和设备的生产、测试、技术服务工作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就业方向:通信技术专业就业前景广阔。往届毕业生有许多同学到中国移动、天津地铁、中航直升机、摩托罗拉等大型国企以及中外合资企业和外企工作。
第七条 收费标准:普通类专业5000-55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天津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12年自主招生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四章 报考条件及要求
第八条 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已履行2012年天津市普通高考报名手续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届或往届高中毕业生(往届高中毕业生只限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高中毕业生)。
2、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科目成绩等级均在C及C以上。
第五章 报名及志愿填报
第九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2月25日-3月5日到考生普通高考报名所在区县招办指定的地点报名,同时填报志愿。
第六章 考试安排
第十条 考生须按规定参加所填报院校组织的综合能力和专业素质考试。考生须持2012年高考考生号、本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书及复印件、符合我校照顾政策加分证书及复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到我校履行确认手续,交纳考试费60元(每科考试费30元,两科计60元),并领取考试准考证和考试条形码。
报名确认及领取准考证时间安排:
3月11日-12日 上午 9:00-11:30 下午1:00-3:30 考生办理确认手续。
确认地点: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 【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4号(津南区津沽路津南消防支队旁)。】
第十一条 考试分为综合能力考试和专业素质考试两部分,考试均在我院进行。
综合能力考试:由14所自主招生试点学校联合组织实施,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成绩总分150分,考试大纲详见《天津市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综合能力考试大纲》。
专业素质考试:由我校组织实施,专业素质考试总成绩为150分,按报考大类分别进行,具体分类如下:
报考专业 | 考试形式 | 考试内容 | 分值 |
动漫设计与制作(文、理) | 笔 试 | 计算机应用基础、思维能力测试和物理基础(电学) |
计算机应用基础70分 思维能力测试45分 物理基础(电学)35分 |
会计电算化(文、理) |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
通信技术 |
专业素质考试大纲可登陆我院网站下载,网址为:http://www.tjdz.net
第十二条 考试地点及时间:
考试地点: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4号(津南区津沽路津南消防支队旁)。】
考试时间:
综合能力考试:3月18日上午10:30-12:00
专业素质考试:3月18日下午2:30-4:30
第七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专业素质考试成绩、照顾政策加分之和总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四条 分数线划定:依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专业素质考试成绩、照顾政策加分三项之和的总成绩与择优录取的原则划定录取分数线。
第十五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对上线考生,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缺额部分顺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第十六条 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如招生计划仍有余缺,再录取第二志愿填报我院且未被其他院校录取的考生,我院承认其他院校同类专业考试成绩。
第十七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执行教育部、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八条 其他政策加分:如考生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等级为A,按每科目加6分录取;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等级为B,按每科目加3分录取;如考生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等级为C,按每科目加2分录取。以上政策加分为累计加分,分数计入专业素质考试成绩。
第十九条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各专业对招收男女生比例没有限定。
第二十一条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在接到天津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
第八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二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2012年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新生报到须知。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院根据《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细则》、《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四条 为激励优秀学生不断进步和救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制定了较完善的奖励助学政策。奖学金覆盖面达到35%,助学金覆盖面达到16%,此外还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贫困学生“职业技能取证基金”等奖助项目。
第二十五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2年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工作。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经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八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咨询方式:
学院网址:http://www.tjdz.net
咨询电话:022-26526787 022-28772524
传 真:022-26526787
学院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4号(津南区津沽路津南消防支队旁)
邮 编:30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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