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条件
凡政治历史清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品德好,立志献身国防事业,服从毕业分配,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年龄在20周岁(截止当年8月31日)以下,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
录取原则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国防生的考生,面试、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均合格,且统考成绩达到我校国防生招生专业在招生地区的录取提档分数线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依照考生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投档。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南京大学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驻校选培办”)协助学校,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提前单独录取。同等条件下,获地区(市)以上的三好学生、学生干部,党员和特长生优先录取。对拟录取考生,按照充分尊重考生专业志愿,兼顾部队工作需要的原则,确定所学专业。
管理及待遇
国防生入学后,学校和驻校选培办要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和身体复查,对合格者,由部队、学校、个人三方签订《培养国防生协议书》;不合格者,取消其国防生资格,按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处理。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接受学校与驻校选培办双重管理,除了完成南京大学各专业学习要求外,须按军政训练计划,完成军事理论课和军事技能训练,并获得相应学分。国防生在校期间享受军队提供的国防奖学金(标准10000元/人/年)。国防生在校学习期满,达到培养目标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政治、年龄和身体条件符合《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工作若干规定》的,根据培养目标、国防生本人所学专业和个人素质特长,按协议定向派遣到部队担任军官。
答考生问
问:什么是国防生?
答:国防生是指军队根据生长干部补充需要,依托普通高等学校培养,享受国防奖学金,毕业后定向分配到军队工作的地方大学生。符合条件的保送生也可申请成为国防生。国防生与军队有关单位签订协议后,在校期间享受国防奖学金,并参加必要的军政训练。国防生完成规定的学业,参加统一组织的军政训练,达到培养目标,同时取得毕业资格和相应学位后,按协议办理入伍手续并任命为军队干部。国防生在校期间,除参加军政训练等活动外,在管理上,与其他在校生相同;在学业上,与本专业同年入学的其他在校生全部课程内容一致。
问:高中毕业生填报国防生志愿是否影响考生其他志愿的正常录取?
答:填报国防生志愿,符合条件者,将被录取为国防生。不符合国防生录取资格,但其统考成绩达到报考高校相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录取分数线,且符合招生高校相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录取条件的,与其他考生同等对待,并按有关招生规定参加报考专业的正常录取。因此,填报国防生志愿,不但不影响考生填报所有志愿的正常录取,而且使考生多了一次选择机会。
问:什么是国防奖学金?
答:国防奖学金是为了鼓励和资助志愿从事国防事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而设立的国家义务性奖学金。享受国防奖学金的学生,毕业后须按协议到军队工作。国防奖学金的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主要用来缴纳学费和生活补助。
问:报考国防生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般按照:申请报名→ 填报志愿→政治审查→ 军检面试→提前批次录取→入学报到→ 复查复审→学籍注册 的程序步骤进行。
问:国防生毕业入伍后的待遇是怎样的?
答:国防生毕业入伍后,第一年为见习期,军龄自入伍报到之日算起。首次评授军衔、评任专业技术职务、确定专业技术等级以及住房分配等方面,与同期入军校学习的毕业学员同等对待。大学本科毕业的国防生,一般定副连职(专业技术十三级),中尉军衔。工资待遇按照军委、总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问:国防生录取后,应办理哪些手续?
答:考生被录取为国防生后,驻校选培办协同南京大学招生办将《录取通知书》、《培养国防生协议书》(一式三份)一并寄发给考生。考生家长作为签约考生的担保人与考生一起在《培养国防生协议书》上签名。考生开学入校后持《录取通知书》到驻校选培办报到,递交《培养国防生协议书》,经核查无误,予以登记注册后,再办理入学手续。
问:国防生报考研究生有什么规定?
答:国防生如报考研究生,应在第三学年末向驻校选培办提出书面申请,确定报考院校和专业。经驻校选培办对报考对象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报考院校和专业等情况进行审查和把关后上报军区级单位干部部门进行审核,未经批准不得报考。被军队研究生招生单位录取的国防生,经复查复试合格后,由录取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入伍手续。被普通高校录取者均为定向培养生,其研究生入学资格予以保留,先到军队工作1至2年之后,再以军队干部身份返校学习。以军队干部身份返校读研期间的管理和学费问题,按照教育部和军队关于军队干部到地方攻读学位的有关规定执行。(有关规定以考研推免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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