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我校将在2012年继续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结合我校石油石化学科和专业特色,招收具有创新潜质、学科特长,以及综合素质好、社会责任感强的优秀人才。
一、报名条件
凡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综合素质优秀,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
1.高中阶段获得省级(含直辖市和自治区,下同)三好学生、优秀干部荣誉称号者;
2.高中阶段获得省级学科(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生物、作文、英语)竞赛三等奖(含)以上者;
3.具有突出的创新和实践能力,获省级竞赛、科技发明奖等荣誉者;
4.省级示范性高中(含省级重点中学、规范化学校等,下同)和其它中学培养的综合素质优秀、高中三年综合成绩名列前茅的学生;由各省首批示范性高中和我校优质生源基地中学校长推荐的,有突出特长和培养潜质的学生。
二、选拔人数和专业
我校自主选拔面向全国范围招生,实际录取规模控制在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纳入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拟录取候选考生不超过该计划数的150%。
理科考生可填报专业有:地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石油工程、油气储运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能源化学工程、环境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科学与工程、自动化、安全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环境科学、应用化学、市场营销和会计学专业。
文科考生可填报专业有:市场营销、会计学和英语专业。
三、报考程序
我校将报名视为考查考生诚信水平、个人管理能力等综合素质的重要环节,请考生认真阅读和理解各报考程序和要求,严格遵照规定程序和时间安排,避免因操作不当而失去考试机会。具体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
所有考生须通过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招生网登陆我校自主选拔录取网上报名系统报名,请考生牢记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后续结果查询等事项均需登陆此系统。
报名系统中,须如实、完整填写并提交《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简称“申请表”)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自主选拔录取高中成绩鉴定表》(简称“成绩表”),该两张表格中除了签字、盖章和综合评价外,均须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获奖情况”和“社会活动”栏中按等级或重要程度依次填写,重要项目放前面。
在申请表的“申请理由”一栏,设置类别有:“数学特长、外语特长、物理特长、化学特长、文艺特长”,该项由学生自愿选择,所选类别可以与竞赛获奖证书科目不同。面试将根据“申请理由”一栏中所选择的项目分组进行。
2.邮寄初审材料
考生须使用A4纸打/复印相关材料,并务必通过EMS(邮政特快专递)寄送至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招生办公室,信封上注明“自主选拔”。
请将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无须封面),包括:
(1)申请表(通过报名系统生成并打印);
(2)成绩表(同上,除签字和综合评价外,不得有任何手写痕迹,否则视为无效);
(3)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正反面);
(4)个人自荐报告(要求手写1500-2500字,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
(5)高中阶段课程成绩、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以及获奖、特长等证明及写实性材料。
申请考生和所在中学须对材料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网上报名材料和完整的纸质报名材料缺一不可。无论录取与否,申请材料概不退还,请自己保留重要原件。
3.查询初审结果
按照学校公布的时间登陆报名系统查看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考生,按照相关通知办理手续并确认后,即取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考试资格。
4.打印准考证
由学校确认的考生,在指定时间登陆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到当天经审核盖章后,准考证生效。
5.报到审核
考试报到当天,考生须携带身份证、荣誉证书等原件,接受现场报考资质审核通过后即可参加考试。
四、选拔程序
学校成立由职能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具体负责实施自主选拔招生录取工作。
1.初审:专家评审组对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择优参加考试,经初审合格的学生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凡未通过初审的学生,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2.考试:学校对初审合格的学生进行考试,考察学生综合素质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环节与华北电力大学联合考试,科目为理科综合(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或文科综合(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面试根据学生在申请表“申请理由”一栏中所选择的项目分组进行。
3.名单确定:专家评审组根据考生文理科类型,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折算成绩,择优提出候选人名单,报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入选学生名单。
4.专业认定:根据考生所报的专业志愿和考试成绩,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认定考生的专业。
5.名单公示:入选学生名单在我校网站公示,报教育部和学生所在省级招办公示和备案,同时通知学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对于入选学生我校将邮寄资格认定书,资格认定书上将明确注明认定的专业和优惠政策。
6.高考志愿填报:入选学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考生所在省份将自主选拔录取设为单独(特殊)批次的,应在单独(特殊)批次中填报我校;考生所在省份未将自主选拔录取设为单独(特殊)批次并且采用顺序志愿填报方式的,应在第一志愿填报我校;考生所在省份未将自主选拔录取设为单独(特殊)批次并且采用平行志愿填报方式的,应在第一平行志愿(即A志愿)学校填报我校;专业志愿须填报已认定专业。未按照以上方式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自主选拔录取资格,不再享受自主选拔录取的优惠政策。
7.照顾政策:对高考总分为750分省份的考生,照顾分数为20分,其它省份按照比例折算。入选者高考实际考分应大于或等于我校在当地统招考生录取分数线(自主选拔录取批次提前录取的省区,按投档线测算值执行)减去照顾分数之差,且考生实际考分不低于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
五、监督机制和申诉渠道
1.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推荐中学和考生在自主选拔录取中存在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1]10号)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监督电话:010-89733105)。
六、报名及考试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日—2011年12月20日
邮寄材料截止时间:2011年12月20日(以EMS邮戳为准)
初审结果查询时间:2011年12月31日—2012年1月7日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2年1月16日—2012年2月10日
报到时间:2012年2月25日08:00—18:00(地点: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考试时间:2012年2月26日笔试08:30—11:30面试13:30—20:00
录取结果查询时间:请关注网上通知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89733245,传真:(010)89733079
学校网址:http://www.cup.edu.cn/
招生网址(含专业介绍):http://jwc.cup.edu.cn/public/zsb/index.html
电子信箱:sydxzzzs@126.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2249
八、本招生简章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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