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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2012年普通高等院校艺术类音乐专业招生简章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11-12-08  文章来源:重庆市普通高等院校艺术类音乐专业联合考点办公室  作者:未知

  2012年重庆市各普通高等学校音乐专业拟招收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教育、学前教育、艺术教育等专业的本、专科学生。

  一、招生学校及专业(不含市外认定重庆市音乐联合招生考试成绩的院校)

学校名称 专业名称 层次 学制
西南大学 音乐学(师范) 本科 四年
音乐学(理论) 本科 四年
音乐表演(声乐、钢琴、器乐) 本科 四年
音乐表演(通俗、流行音乐) 本科 四年
重庆师范大学 音乐学(师范) 本科 四年
音乐学(理论) 本科 四年
音乐表演(声乐、钢琴、器乐) 本科 四年
音乐表演(通俗、流行音乐) 本科 四年
艺术教育(音乐) 专科 四年
小学教育(应用技术·音乐) 本科 四年
长江师范学院 音乐学(师范) 本科 四年
音乐表演 本科 四年
重庆文理学院 音乐学(师范) 本科 四年
音乐学(表演方向) 本科 四年
学前教育(师范) 本科 四年
西南大学育才学院 音乐学(师范) 本科 四年
音乐表演(声乐——含通俗演唱、钢琴、器乐) 本科 四年
音乐教育(师范) 专科 三年
音乐表演 专科 三年
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 音乐表演(声乐、钢琴、器乐) 专科 三年
四川外语学院南方翻译学院 音乐表演 本科 四年
音乐表演 专科 三年
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 音乐表演(声乐、钢琴、器乐) 本科 四年
音乐表演(声乐、钢琴、器乐) 专科 三年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符合重庆市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完善高考报名手续。

  (二)报考音乐专业的素质与条件:

  1、音乐学专业要求考生具备一定的音乐基本理论,辨音能力好,节奏感好,音乐记忆较好,发声器官及呼吸器官无疾病,声音本质好,语言清楚,普通话较好,能完整地演唱歌曲,有一定钢琴的演奏能力;女生身高1.50米以上,男生身高1.60米以上;

  2、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方向)要求考生具有学习本专业的条件和素质,语言清楚,乐感较好,有较强的演唱和表现能力,发声器官、呼吸器官无疾病,女生身高1.60米以上,男生身高1.70米以上;

  3、音乐表演专业(钢琴、手风琴、打击乐、管弦乐、民乐、通俗、流行音乐等方向)要求考生具有学习本专业的条件和素质,能熟练地掌握本专业乐器演奏的技能技巧,音乐表现较好,有培养前途;

  三、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12月16、17日(上午8:00—下午6:00)。考生根据网上报名确认的专业持《2012年重庆市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完善专业考试有关手续,没有在网上确认专业或无《报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专业考试。

  (二)专业考试时间:2011年12月18—25日。

  1、12月18日上午9:00至11:00笔试练耳、乐理,12月18日下午至25日考声乐、钢琴、器乐、视唱(具体时间地点报名现场公布)。

  2、单报或兼报音乐学(理论)专业的考生笔试《音乐学理论基础》科目,安排在12月18日下午考试(具体时间地点报名现场公布)。

  3、单报或兼报音乐表演(器乐、通俗、流行音乐)专业及音乐学(师范)、音乐教育、学前教育、艺术教育专业加试器乐的考生集中安排在12月18日下午至19日考试(具体时间地点报名现场公布)。

  (三)专业考试地点:重庆市北碚区西南大学音乐学院。

  (四)考生报名、考试费按重庆市规定的标准收取。

  四、考试专业及科目

  (一)音乐学(师范)、音乐教育、学前教育、艺术教育等专业

  总分300分。其中:主科(声乐或钢琴)120分、副科(声乐或钢琴)80分、视唱30分、练耳50分、乐理20分。

  1.声乐:演唱歌曲1首(曲目自选);2.钢琴:弹奏乐曲或练习曲1首(曲目自选);3.视唱:线谱、简谱各一条;4.练耳(笔试);5.乐理(笔试)。

  注:1、音乐学(师范)、音乐教育、学前教育、艺术教育专业必考声乐和钢琴;报考本专业的考生需做声带检查。

  2、音乐学(师范)、音乐教育、学前教育专业可以考加试器乐科目,凭八级以上考级证书报考登记。

  (二)音乐学(理论)专业

  总分300分。其中:音乐学理论基础100分、音乐技能测试(声乐、钢琴或器乐选一种)100分、视唱(奏)30分、练耳50分、乐理20分。

  1.音乐学理论基础(笔试):①音乐短文写作40分(命题作文),②音乐理论综合60分(含中外音乐史、民族音乐、音乐欣赏等内容,所涉知识以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的普通高中音乐教材为基础,略有拓展);2.音乐技能测试:声乐演唱歌曲1首(曲目自选)、钢琴或器乐演奏乐曲或练习曲1首(曲目自选);3.视唱(奏):线谱、简谱各一条;4.练耳(笔试);5.乐理(笔试)。

  (三)音乐表演(含音乐学表演方向)专业

  总分300分。其中:主科200分、视唱(奏)40分、练耳40分、乐理20分。

  1.声乐方向:①.演唱歌曲2首(曲目自选);②.视唱;③.练耳(笔试);④.乐理(笔试)。

  注:报考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方向的考生需做声带检查。

  2.钢琴方向:①.演奏练习曲1首、乐曲1首;②.视奏;③.练耳(笔试);④.乐理(笔试)。

  3.器乐(手风琴、打击乐、管弦乐、民乐)方向:①演奏练习曲1首、乐曲2首(曲目自选);②视奏;③练耳(笔试);④乐理(笔试)。

  (四)音乐表演(通俗、流行音乐)专业

  总分300分。其中:主科200分、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视唱(奏)40分、练耳40分、乐理20分]。

  1.声乐演唱方向:①准备三首流行歌曲(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一首,自备CD伴奏带);②.视唱;③.练耳(笔试);④.乐理(笔试)。

  2.器乐演奏方向:①演奏练习曲、乐曲各一首(考试曲目自选,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②.视奏;③.练耳(笔试);④.乐理(笔试)。

  五、考生注意事项

  (一)凡涉及钢琴、器乐科目考试的考生,必须带考试曲目的乐谱。

  (二)成绩通知单或合格证由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发放给考生本人,专业合格者方可填报同类专业的各招生院校及其专业志愿。考生可登陆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cqksy.cn/和招考信息网http://www.cqzk.com.cn/查询成绩。

  (三)根据重庆市艺术招生录取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按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四)2013年音乐学(师范)考试科目的分数权重有变化,具体如下:总分300分,其中:声乐100分、钢琴100分、视唱30分、练耳50分、乐理20分。

  六、招生监督电话及各学校联系方式

西南大学音乐学院(北碚区) 邮编:400715 电话:68252325 68253183
重庆师范大学(沙坪坝区) 邮编:400047 电话:65362100
长江师范学院(涪陵区) 邮编:408100 电话:72265432
重庆文理学院(永川区) 邮编:402160 电话:49891968 49891969
西南大学育才学院(合川区草街镇) 邮编:401524 电话:42464945
重庆海联职业学院(渝北区) 邮编:401120 电话:67459242 67455245
四川外语学院南方翻译学院(渝北区) 邮编:401120 电话:67138000 67138008
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合川区) 邮编:401520 电话:42888768 42888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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