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城市学院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第一所以“城市”命名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位于湘中古城益阳,这里山清水秀,交通十分便利,长石铁路、洛湛铁路在此交汇,离省会长沙仅55公里,被称为“长沙后花园”。
学校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15000余人,教职工1100余人,专任教师780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380人,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417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5人。
学校现有校园面积1868亩,建筑面积50多万平方米。设有艺术设计、美术学、广告学、音乐学、音乐表演、城市规划、建筑学、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等38个本科专业。
2012年学校将面向湖南及北京、天津、上海、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内蒙等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学校注重对外文化学术交流和国际合作办学,常年聘请国外专家和外籍教师来校执教,常年招收国外留学生。
湖南城市学院突出“城市”主题,围绕“城市”谋划,主动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改进教学方法,严格常规管理,打造人才成长的特色之路,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连续9年毕业生一次就业率达95%以上,居全省同类学校前列。学校曾被国家教育部授予“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多次被评为“湖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热忱欢迎有志于城市建设事业和教育事业的青年学生报考我校,来湖南城市学院学习、深造。
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简介
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现有专业教师45人,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7人,讲师25人。设有艺术设计、美术学、广告学等3个四年制本科专业,在校学生1200余人。现拥有7000平方米的教学用房。面积达10000平方米,集教学、科研、展览于一体的新美术楼将于2012年底竣工投入使用。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教学与科研成果丰硕,专业教学与科研并举,以实践项目促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历届毕业生质量高,具有创造性思维和较强适应与实践性能力,就业率达95%以上,受到社会各用人单位的信赖与好评。
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专业简介
艺术设计专业(环艺设计方向,四年制本科,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培养有较深环境艺术设计理论基础,较高环境艺术设计能力和管理水平,并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的应用型高级设计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设计素描、色彩构成、工程制图、建筑设计、表现技法、公共艺术设计、室内设计、家具与陈设设计、环境景观设计、项目管理、装饰工程概预算、计算机辅助设计等。
艺术设计专业(装潢设计方向,四年制本科,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装潢设计专业注重现代设计的思维与表达的有机融合,注重文化、科技、艺术内容与创意的结合。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适应现代科技与生活,具有现代审美意识和设计能力的应用型高级设计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字体设计、标志设计、传统纹样、书籍装帧、版式设计、印刷工艺、招贴广告、电脑设计、展示设计、动画设计、包装设计、CI系统设计、VI设计等。
美术学专业(绘画方向,四年制本科,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培养教学与科研、美术编辑与艺术设计、艺术管理和新闻出版的高级专门人才。学生毕业后能从事美术教育、美术研究、美术创作、艺术设计、艺术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主要专业课程:美术概论、美术教育理论与方法、中外美术史、设计概论、艺术美学、色彩学、透视学、解剖学、构图学、电脑美术、专业绘画、平面设计、摄影、计算机应用等。
美术学专业(装饰艺术方向,四年制本科,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装饰艺术方向为适应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对美术专业人才的需要,培养能从事装饰艺术创作、艺术设计、美术教育、宣传、策划等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美术概论、中外美术史、透视学、解剖学、素描、色彩、艺术构成、书法、装饰画、漆画设计与制作、浮雕、雕塑制作与翻模、民间装饰艺术、陶瓷绘画、综合材料、壁画设计与制作、建筑装饰、计算机辅助设计等。
音乐学院简介
音乐学院现有专业教师41人,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7人,讲师13人,常年聘请外籍教师2人,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以上教职工达60%。设有音乐学、音乐表演2个四年制本科专业,在校学生880余人。拥有3栋现代化的音乐教学大楼和一流的教学设备,是湖南省两个音乐实践教学示范中心之一。音乐学院专业教师教学科研成绩突出,多次荣获湖南省教学成果奖和教学基本功比赛奖。学生参加全国和省级比赛多次获奖,毕业生素质全面,就业率高,平均每年毕业生就业率达98.2%,已有多名学生考上研究生,毕业学生工作能力强,上手快,在社会上影响良好,受到社会各用人单位的信赖与好评。
音乐学院专业简介
音乐学专业(四年制本科,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培养具有一定的专业基础知识,具备一定音乐实践技能和教学能力,能在学校、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机构和文化机关、出版及广播、影视部门、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从事教学、科研、编辑、评论、管理、文艺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音乐史、音乐学理论、中外民族民间音乐、教育学、美学、作曲技术理论、声乐、钢琴、舞蹈、乐理、视唱练耳、合唱指挥、配弹、音乐教学法、英语、计算机等专业课和基础课。
音乐表演专业(四年制本科,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培养具有一定的专业素养,较高的音乐表演能力,较深的音乐理论根底,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从事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表演、音乐技术理论、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声乐、钢琴、舞蹈、乐理、视唱练耳、中外音乐史、歌曲写作、合唱指挥、英语、计算机等专业课和基础课。
2012年艺术类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层次 | 全国招生计划 | 学费(元/年) | 考试内容 |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方向) | 本科 | 120 | 8000 | 素描、色彩,总分各150分 考试时间150分钟 |
艺术设计(装潢艺术方向) | 本科 | 90 | 8000 | |
美术学(装饰艺术方向) | 本科 | 50 | 8000 | |
美术学(绘画方向) | 本科 | 50 | 8000 | |
音乐学 | 本科 | 200 | 6000 | 主项(完整曲目一个,时间控制在5分钟之内)总分折算300分 |
音乐表演 | 本科 | 80 | 8000 |
合格证发放
2012年我校不再寄发纸质合格证,我校将在招生信息网上(http://zs.hncuzsjy.cn)公布校考成绩和专业合格线。校考合格考生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自主打印“湖南城市学院2012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我校将在规定的时间前将校考合格考生上报考生所在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并以此作为录取依据。成绩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不予查卷。
录取原则
校考专业成绩达到我校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教育考试院划定的本科二批艺术类最低控制录取分数线(出省线)后,我校综合分(校考专业成绩×70%+高考文化成绩×30%)从高到低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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