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武汉科技大学位于“九省通衢”湖北省武汉市,是一所中央与地方共建的综合性重点大学。办学历史可溯源至清末湖广总督张之洞创办于1898年的湖北工艺学堂,迄今已有113年。
学校学科优势突出、特色鲜明,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工、理、管、医、文、经、法、哲、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现设置有15个举办本科教育的学院,57个本科专业,设有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3个博士学位授权点,117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27个省级重点学科。现已形成本科生、硕士、博士、博士后等多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共有全日制在校学生3万余人。
学校办学条件良好,建有先进的教学、科研设施。校园总面积2700余亩,图书馆馆藏文献277万余册,现代化信息网络系统覆盖全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超过2亿元。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6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科研基地2个;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精品课程6门,国家级特色专业7个,国家级双语示范课程1门,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学校是国家级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示范点,是国家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单位。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拥有教授等高级职称1000余人,其中,中国工程院双聘院士5人,湖北省“楚天学者”特聘教授28人,国家及湖北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入选17人,全国高等学校教学名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4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师德先进个人1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9人,享受国务院和湖北省人民政府特殊津贴61人。
学校近三年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超过92%,位居湖北省高校前列。学校2009年被评为“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先进集体”,并被湖北省教育厅确定为首批就业信息化建设试点院校。
招生专业简介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环境艺术设计的基本知识,掌握扎实的环境艺术设计与保护开发的基本理论、方法和手段,熟悉相关法规,具有工程施工技能与管理实践经验,能适应21世纪科技、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富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高级设计人才。
主要课程:环境艺术设计初步、室内设计、景观设计、建筑设计、展示设计、家具设计、公共设施设计、人体工学、装饰构造与施工、室内设计原理、中外建筑史等。
艺术设计(景观设计)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良好的景观规划设计理论素养,掌握本专业知识与技能,了解相关专业知识,能从事景观规划、设计、管理和研究工作,并具有城市景观规划与设计、场地规划与设计、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游憩与旅游规划设计等基本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近现代景观史、景观学概论、景观设计初步、景观资源学、景观生态学、景观植物、景观规划设计原理、景观规划设计(场地规划设计、城市景观设计、景观建筑设计、风景区设计、公园规划设计)、景观工程与技术、种植设计等。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现代设计理念与设计方法,能在企事业、学校与科研单位从事平面设计、数字媒体设计、广告设计、包装设计、企业形象设计、现代装饰艺术设计以及教学与科研工作的社会急需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基础造型、艺术设计概论、字体设计、中外工艺美术史、装饰图案、美学、图形创意、标志设计、版式设计、摄影基础、广告设计、书籍装祯设计、CI设计、包装设计、展示设计、设计心理学等。
绘画(综合绘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具有专业艺术创作的基本能力;了解绘画的历史传统和造型规律、艺术手法,具有较高的艺术修养和审美能力;掌握文化艺术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具备艺术绘画实践、研究、创作等方面的能力,能在文化艺术、教育、研究部门从事教学、研究、宣传和管理工作的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艺术概论、中国美术史、西方美术史、色彩、人体素描、艺用解剖、透视、综合材料、创作、构图、国画、油画、壁画等。
绘画(公共艺术)
培养目标:本专业集传统与现代、艺术性与实用性为一体,培养具有一定文化素质和科学精神,适应新时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需要,熟练掌握公共艺术创作设计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满足公共艺术设计相关职业的设计、创作、教学和管理岗位需要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民间造型语言、西方传统造型语言、中外美术史、观念速写、浮雕、圆雕、镶嵌艺术、公共空间营造、漆画、陶艺、构成艺术、纤维艺术、摄影艺术、公共艺术项目考察等。
工业设计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工业设计基础理论和技能,具有一定的文化底蕴和国际视野,适应当前工业设计发展新潮流,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在产品开发设计领域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动手能力强,并在视觉传达设计和环境艺术设计诸方面有一定能力,具备在设计、管理及教学领域充分发挥工业设计师职业专长的高级应用型设计人才。
主要课程:设计概论、造型基础、设计表达、工业设计史论、产品材料与成型工艺、人机工程学、计算机辅助工业设计、模型制作、产品设计方法与程序、产品形态设计、改良性产品设计、创新性产品设计、投标性产品设计、设计心理学、价值工程、环境艺术设计等。
建筑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建筑创作与建筑设计、城市设计、室内设计、建筑工程技术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受到建筑创作、建筑设计、规划设计、室内设计等方面的专门训练,能够从事建筑创作、建筑设计、规划、管理、项目策划等工作的高级建筑创作与设计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美术、建筑初步、建筑设计基础、建筑设计、中外建筑历史、建筑理论、建筑力学与建筑结构、建筑构造、城市规划原理、室内设计和景观设计等。
招生专业、学制、层次、科类、人数
专业名称 | 学制 | 培养层次 | 招收科类 | 招生人数 |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 | 4年 | 本科 | 文理兼收 | 30 |
艺术设计(景观设计) | 4年 | 本科 | 文理兼收 | 30 |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 4年 | 本科 | 文理兼收 | 30 |
绘画(综合绘画) | 4年 | 本科 | 文理兼收 | 30 |
绘画(公共艺术) | 4年 | 本科 | 文理兼收 | 30 |
工业设计 | 4年 | 本科 | 文理兼收 | 60 |
建筑学 | 5年 | 本科 | 文理兼收 | 30 |
注:①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②录取时文理科计划合并调剂使用。
③学费标准:10350元/年(具体以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为准)。
④招生地区:湖北、湖南、河北、河南、安徽、江苏、浙江、广东
l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凡符合2012年各省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且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的考生均可报名。
2、凡本年度在任何一所高校的专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考生,不得报名考试;即使在我校报名考试成功,一经查实,也将会被我校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
l报名要求、方式与程序
1、考生应回户籍所在省报名,不接受跨省报名;考生须现场报名或网报后现场确认,不接受函报等远程报名方式。
2、考生报名时不需要选择报考专业,我校合格证各专业可通用,考生报考的专业以高考电子档案上的志愿信息为准。
3、报名时携带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2张备用(视考生所在省份情况而定)。
4、报名程序:
①验证:考生出具身份证原件、省级美术类专业联考证原件。(如身份证丢失,须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本人照片、写有身份证号的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
②缴费:按标准缴纳报名考试费用。
③考生确认准考证信息:工作人员输入高考报名号(或网报号),打印准考证及存根;考生对准考证及存根上未填的信息进行补全(广东网报未上传照片的考生要补贴照片),并对所有信息的正确性进行签字确认。
④审核发证:考生将签字确认后的准考证及存根交给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盖章发放准考证。
5、由于广东省招办不提供考生电子信息,因此广东省考生应先在我校招生网上的艺术类考试报名系统中进行登记(网址http://zs.wust.edu.cn/aeor/Index.htm),获得并牢记网报号,然后携相关证件在规定时间到报名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若未及时完成网报,也可以在现场登记报名,但必须排在网报考生后进行。广东省考生报名时还须上交两证复印件各1份。
l考试
1、考生依据所在省份的统一规定,决定自己是否应该参加并通过美术类专业省级联考。
2、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基础考试,并取得专业合格证。
3、考生还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4、我校艺术类专业基础考试时间与地点详见下表(时间为暂定):
省份 | 报名与考试详细地址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备注 |
湖北 |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江汉区杨汊湖小区) | 2月24~25日 | 3月5日 | |
湖南 | 湖南师范大学工学院(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两里半) | 2月13~14日 | 2月15日 | |
河北 |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信工路18号) | 2月12~13日 | 2月15日 | |
河南 | 郑州市106中学(郑州市中原东路124号) | 2月13~14日 | 2月15日 | |
广东 |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广州市滨江中路远安路75号) | 2月13~14日 | 2月15日 | |
安徽 |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丹霞路8号) | 2月16~17日 | 2月18日 | |
江苏 | 江苏教育学院(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 | 2月16~17日 | 2月18日 | |
浙江 | 杭州师范大学(杭州市文一路222号) | 2月6~7日 | 2月9日 |
5、考试科目与时间统一安排为:素描(上午)、色彩(下午),时长均为180分钟。
专业合格证的发放
1、合格证不区分专业,各专业通用。考生填报的专业以高考电子档案上的志愿信息为准。
2、外省考生,按照“专业校考成绩”排序发放合格证;湖北考生,按照“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校考成绩×60%+省联考成绩×40%”排序发放合格证。
3、对所有省份考生,获得我校专业合格证还必须达到以下条件:
①考生的专业校考单科成绩不能低于50分(我校的单科满分为100分);
②对于考生所在省份举行有省级美术联考的,将依据该省的统一规定,决定考生是否首先需要获得省级联考合格证。
l正式录取
1、我校的正式录取全部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2、我校录取的考生应获得由我校发放的专业合格证,并填报我校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对于不区分文理科投档的省份,文理混合排序录取;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非一志愿生源。对于文理科分开投档的省份,文理分别排序录取;当某一科类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则优先将该科类的多余计划调剂至另一科类录取第一志愿生源,仍不足时,再考虑接收非一志愿生源。
3、录取时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总分”进行排序,计算公式为:
①对外省考生:综合总分=专业校考成绩×70%+高考文化成绩×30%
②对湖北考生:综合总分=专业综合成绩×70%+高考文化成绩×30%
4、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由于我校合格证不区分专业,考生可在高考电子档案上填报多个专业,并选择“服从专业调剂”。
5、不限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国语组织教学。
6、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满分为150分,满分不是150分的省份依此比例类推),但专业成绩特别优秀(外省考生发合格证时的专业校考成绩排名在所在省的前5名,湖北省考生发合格证时的专业综合成绩排名在前15名)、且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不受此限制。
7、无往届生与应届生限制,无男女比例限制。
8、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9、对于各种增加高考文化分数投档的考生,依照国家优录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l其它事项
1、考生报名考试期间,往返路费和食宿均自理。
2、除试卷外,请自备考试用具、画具、水粉颜料等。
3、考试中不得使用“定画液”。
4、由于评卷、登分、统分工作任务繁重,我校恕不接待电话查分。所有考生可于4月中旬在我校招生网上查询成绩,我校将对合格考生寄发“专业合格证”。
5、新生入学时,须凭专业准考证、专业合格证及录取通知书报到。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问题者,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取消入学资格。
l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947号武汉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81
咨询电话:(027)86560899
招生监督电话:(027)68862473(学校纪检监察处只接受违规举报,不接受任何咨询)
招生网址:http://zs.wust.edu.cn
电子邮箱:zsb@w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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