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快速导航 投稿说明 学历验证 高考专题
当前位置:首页 > 高校招生 > 招生动态 > 艺术招生

关于调整外省二本院校本科美术类专业在湘招生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11-10-26文章来源:湖南省教育厅作者:未知

  各市州教育局,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我省决定从2012年开始,调整外省公办二本院校本科美术类专业在湘招生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从2012年开始,外省二本院校(除教育部确定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院校中的二本院校以外,下同)的本科美术类专业(指以素描、色彩、速写或设计等为主要考试内容的艺术类专业)在湘招生,学校不再组织校考。具体学校及专业名单以省教育考试院当年《教育测量与评价》杂志招生计划专辑上公布的为准。

  2、外省公办二本院校本科美术类专业在湘招生的录取批次不变,仍为本科提前批。录取时,我省在本科二批相应科类美术类专业文化和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向招生学校提供报考该校的考生档案,由招生学校按照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安排在我省本科二批录取的外省民办本科院校美术类专业在湘招生仍执行2011年的办法。

  3、从2012年开始,外省二本院校不得组织湘籍考生参加本校的美术类专业校考,因擅自组织校考而引起的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

  请有关高校按本《通知》要求修订好本校美术类专业在湘招生章程,各市州教育局要迅速将此文件传达到有关中学和考生。

  湖南省教育厅

  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免责声明

本网站的信息及数据主要来源于网络及各院校网站,本站提供此信息之目的在于为高考生提供更多信息作为参考,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最新高考政策解读
历年高考录取分数线汇总
历年高考试题及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