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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安徽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招生章程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11-06-19文章来源:高考资讯网作者:编辑员

  安徽经济管理干部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

  三、办学类型:公办成人高等学校

  四、办学地址:合肥市望江东路115号(中校区);合肥市东流东路1号(东校区);合肥市望江西路557号(西校区)。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依据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按志愿优先原则分配专业。第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的高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按照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到相应有空余计划的专业;高考总分(含加分)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4.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六、颁发证书:按教育部教学〔2002〕15号文件规定,颁发安徽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东路115号;邮编:230059;电话:0551-3415915;网址:http://www.ahsa.edu.cn; E-mail:zxw@ahsa.edu.cn。

  九、其他须知:

  1.报考语言类专业以及中外合作培养专业,英语单科成绩原则应达到70分以上。

  2.报考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的考生应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3.报考旅游管理、导游专业的考生,应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为1.68米以上、女生为1.58米以上,以避免给专业学习和今后就业带来困难。

  4.因中外合作培养专业的学费相对于其他专业较高,考生应根据家庭经济情况谨慎填报。录取在中外合作培养专业的学生,不得转入普通高职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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