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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11-06-18文章来源:高考资讯网作者:编辑员

  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普高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888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新生。

  2、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按进档考生的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尽量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确实无法满足的,录取进第二专业志愿。若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凡服从专业调剂的,将由学校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总分(含加分)无法满足所有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3、各专业对单科成绩、外语语种没有特别要求。

  4、各专业对男女生无比例限制。

  5、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六、颁发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严格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学费:理科专业4680元/学年,文科专业4200元/学年(我院文科专业仅指市场营销、电子商务、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和物业管理等四个专业)。住宿费: 800元/学年。最终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许可证为准。

  八、联系方式:

  电话:0551-5335652、5319638,5313862〈传真〉

  网址:http://www.hftyxy.com E-mail:hftyxy@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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