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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上海体育学院招生章程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11-06-10文章来源:高考资讯网作者:编辑员

  2011年上海体育学院招生章程(全国统考)

  一、学校全称 上海体育学院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 上海市 杨浦区 清源环路 650 号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公办高等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所有专业只招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无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身体健康、高中阶段体育课考试成绩必须合格。

  体育类专业:根据《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暂行规定》,身高要求:男子1.70米及以上,女子1.60米及以上。视力要求: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得低于4.4,色盲、色弱等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报考与录取。

  九、录取规则 1.艺术类专业:参加省内艺术类统考合格,经我院艺术类加试合格,文化分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分男、女按专业成绩分别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体育类专业:按各省市体育投档方式,对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择优录取。

  3.一般专业:达到各省市本科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择优录取。

  英语专业的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110分、英语口试成绩合格【上海地区英语口试成绩不得低于C级(不含C-级)】。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

  (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体育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 上海体育学院 本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本科招生办公室:021-51253145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监察处:021-51253040

  十四、网址 http://www.sus.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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