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商职业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徽商职业学院
二、层 次:高职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槽郢路15号(槽郢校区);合肥紫蓬山风景区(紫蓬校区)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录取原则:依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落实 “阳光工程”,坚持按计划招生,按程序录取新生。综合衡量德、育、体、美,择优录取。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专业确定原则: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进入第二专业志愿,依次类推;如果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时学校根据专业调整原则和考生志愿尽量满足考生专业。
4.录取语种为英语,所有专业入学后只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
5.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6.体检要求: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7.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
8.往届生的录取和应届生相同。
六、颁发证书: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徽商职业学院。
2.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3.学历证书内容:按教育部教学[2002]15号文件规定填写。
七、学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及省教育厅审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槽郢校区0551-3669853、3636837(传真);
紫蓬校区0551-8580937、8580916(传真)。
2.网址:http://www.huishangedu.cn
3.QQ:843294457
九、其他须知:
1.学院隶属于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学院奖学金、贫困生资助、国家助学金等制度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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