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亳州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办学地址:亳州市药都大道西段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执行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关于做好201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亳州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根据省招委统一划定的分数线,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各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依据第二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入学后可根据有关学籍管理规定调整专业。
4、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色盲、色弱及嗅觉和听觉不合格者,不能报考我院的药品质量检测技术专业。
5、商务英语、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等专业要求考生体貌端正、口齿清晰、听辨灵敏。
6、所有专业教学语种均为英语。
7、录取时,对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六、颁发证书: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0558-5587062 5587000(传真)
www.bzvtc.com
九、其他须知:
我院实行奖学金制度,奖励面25%。为困难学生提供帮困基金和勤工助学,贫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享受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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