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大学2011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井冈山大学是教育部与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同重点支持建设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校址在江西省吉安市。
第三条:井冈山大学面向全国招生。各省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等,以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考招生职能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四条:井冈山大学对学生的各项收费按财政、教育、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五条:井冈山大学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原则要求:旅游专业本科和护理专业本科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5米;体育教育本科专业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
第六条:井冈山大学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
(一)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为平行志愿投档,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 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为志愿投档,遵循“志愿优先,分数从高到低”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七条:井冈山大学认可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对考生的政策性加分。
第八条:井冈山大学对有关专业的单科成绩要求:
(1)英语本科要求口试成绩在良好(含良好)以上,英语单科成绩在115分(含115分)以上;英语专科要求口试成绩在及格(含及格)以上,英语单科成绩在105分(含105分)以上;日语专业要求英语口试成绩必须在良好(含良好)以上,英语单科成绩在105分(含105分)以上。录取时在文化成绩上线、口试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中按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对外汉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在105分(含105分)以上;
(3)经济学专业要求数学、英语单科成绩分别在100分以上;
(4)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在100分以上。
第九条:井冈山大学建议报考建筑学、园林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一定的绘画基础。
第十条:井冈山大学对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录取
(1)艺术类专业录取时使用我校专业测试合格成绩。考生在达到生源所在省艺术类文化投档分数线上,不分文理,统一排序,按我校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计划数最后一个遇上专业成绩并列者,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我校未设艺术类专业测试点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时使用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专业联考本科成绩。
(3)表演专业录取时使用生源省艺术类专业联考本科成绩,在文化上线的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体育类专业录取,在达到生源省体育类文化投档分数线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井冈山大学的公共外语教学均使用英语语种。
第十二条:井冈山大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扶助政策,对优秀学生给予奖励。
第十三条:井冈山大学新生入学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新生入学进行资格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者一律做退录处理。
第十四条:井冈山大学招生职能部门为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
第十五条:本章程由井冈山大学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章程未尽事宜,由井冈山大学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考招生职能部门协商解决。
井冈山大学招生网址:http://zs.jgsu.edu.cn
学校国标代码:10419(在各省招生的代码由生源省另行编排)
咨询电话:0796—8100735、8110322、8110323
邮编:343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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