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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11-06-19文章来源:高考资讯网作者:编辑员

  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电力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办学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56号(葛大店)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执行教育部、安徽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通知的有关文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从高分到低分,结合专业志愿,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我院各专业不设分数级差,按投档考生的高考总分顺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2)如第一志愿录取未录满计划,按分数顺序,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3)专业录取按分数排序,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未能满足,调剂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按专业服从调剂到相关专业。

  (4)对考分未达到所报专业录取分数,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按退档处理。

  (5)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考生身体健康,电力工程类、动力工程类、自动化与信息工程类各专业由于工作环境的特殊要求,不招色弱、色盲考生;“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专业,只招收男生;“电厂热能动力装置”专业主要面向电厂从事安装检修及运行工作方向,工作环境适合男生为主;其他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6)新生入学后,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颁发证书: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

  学费:文科类:3500元/生·年;理科类3900元/生·年;住宿费:按不同住宿标准收费。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安徽省物价局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合肥市包河大道56号(葛大店)

  联系电话(兼传真):0551-3705512,3705636,3705601

  邮政编码:230051

  电子邮件:aepuzsb@126.com

  网 址:http://www.aepu.com.cn

  九、其他须知:

  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安徽省电力公司。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工、管、财学科相结合,特色鲜明的电力高等职业院校。学院校园优美,管理规范,注重就业质量,连续三年荣获“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08年通过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并成为安徽省首批“省级示范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2010年通过教育部评审,成为全国100所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之一。学院建有一套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类予以奖励和资助,不让任何一位被录取的新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1、奖助学金: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帮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院实行学生素质认证和操行量化考核,并按学生在校德、智、体等综合测评成绩评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2、临时困难补助:学院每年从学费中提取部分资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缓交学费:对于家庭确实贫困、一时难以缴齐学费的困难新生,学生在入学时可持当地相关部门的困难证明向学院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

  4、助学贷款:按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贫困学生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院给予贴息和风险保证金。

  5、学费减免:学院每年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学费减免。

  6、勤工俭学:学院积极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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