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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江西财经大学高职招生章程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11-06-25文章来源:高考资讯网作者:编辑员

  江西财经大学2011年高职招生章程

  为了做好我校高职2011年的招生录取工作,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保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江西财经大学

  第二条 学校性质:公办

  第三条 学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昌北经济技术开发区。蛟桥园校区位于庐山中大道双港路口;麦庐园校区位于玉屏大道。南昌陆军学院教学点位于南昌市新建县望城镇。

  二、录取规则

  第四条 按考生院校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第一志愿未录满,可根据计划执行情况录取二、三及以后志愿考生,不设志愿级差。

  第五条 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同等条件对待。

  第六条 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填专业录取满额时,不考虑总分因素,作退档处理。总分相同条件下,文史类考生按语文、外语、数学依次排序;理工类考生按数学、外语、语文依次排序。江苏省的考生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排序。

  第七条 酒店管理专业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女生身高不低于1.56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66米。

  三、收费标准

  第八条 我校高职2010年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2011年收费以江西省财政厅、物价局批准的收费为准。

  四、招生计划

  第九条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计划录取。(招生人数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五、其它

  第十一条 我校高职教育日常管理工作由我校职业技术学院承担。高职新生入学第一学年在南昌陆军学院教学点学习,第二学年回到江西财经大学校区学习。

  第十二条 学校网址:http://www.jxufe.cn 联系电话:0791-3816635

  附:江西财经大学201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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