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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内蒙古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11-03-16文章来源:高考资讯网作者:编辑员

  根据《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0〕102号)等文件要求,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特制定内蒙古大学2011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11年内蒙古大学高水平运动员面向全国招生,招生人数控制在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1%以内。申请高水平运动员的高中毕业生应结合自己的特长、兴趣,合理选择专业。一般不允许跨类别(例如文科、理科之间或者汉授、蒙授之间)选择专业。学校有权根据学生综合素质和个人特长指导学生选择专业并最终决定学生录取专业。

  具体项目:男子足球;女子足球;

  二、报考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3.若生源省区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则按该省区相关政策执行。

  三、报名办法

  1.符合内蒙古大学招生条件和项目要求,直接打印并填写《内蒙古大学2011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经所在学校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粘贴个人相片并加盖所在学校公章后,即形成完整、正式的报名表。

  2.寄送材料:申请考生须于2011年3月20日前(以内蒙古大学所在地邮局收件日邮戳为准)将以下材料寄达内蒙古大学招生办公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邮编:010021)。逾期、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①报名表原件;

  ②身份证复印件(无身份证者使用户口簿复印件);

  ③与报名表上相同底版的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写上自己姓名);

  ④所在中学提供的高中学历证明或高中毕业证书复印件(须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具有高中毕业同等学力的考生,须提供与高中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等证明材料,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我校进行资格认定,未经认定不得报考);

  ⑤体育优胜证书、国家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须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⑥省级(含以上)比赛(运动会)的秩序册复印件(须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⑦获奖证书(运动成绩)复印件(须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友情提示:所有申请材料均不退还。

  3.初审:内蒙古大学从学校运动队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根据报名人数和考生学习情况、运动水平等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对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将在2011年3月20日之前在公布通知初审合格准予参加测试名单。

  4.内蒙古大学高水平运动员资格分为A类和B类。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为A类,并参加由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其他的为B类。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1年3月1日—3月20日。

  2.报名地点:内蒙古大学招生办公室,报名考试费400元

  3.报名时需交验有效证件:参加比赛获奖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身份证等,同时交2寸免冠彩照4张。

  五、专业测试注意事项:

内容 日期 时间
现场报名、验证 2011年3月25日 8:30-11:30
熟悉场地 2011年3月25日 15:30-18:00
专项、素质测试 2011年3月26日-27日 8:00-17:00

  (1)测试内容:田径按自治区统一标准进行专项测试。足球测试:传准(15分),20米运球射门(15分),5-20米×5折返跑(10分),实战能力(60分)。(守门员):

  踢远(20分),扑接球(20),实战能力(60分)。

  (2)测试时间:2010年3月26日-3月27日进行测试。

  (3)测试地点:内蒙古大学北区体育场。

  六、文化课考试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含参加我校文化课单独考试学生)均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2.对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的考生,我校将组织文化课单独考试。

  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

  七、录取原则

  1.我校将根据考生参加专项水平测试的成绩、招生计划等,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并报主管部门备案、公示。

  2.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经规定程序公示无异议者,分以下三个层次录取:

  (1)对于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经我校对其进行文化考核后认为能够完成专业培养教学任务的考生,经本人申请,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核准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由我校对其全面考核后决定是否录取。该类考生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总

  数的20%。

  (2)对于测试成绩达到我校要求,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的65%。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录取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30%。

  (3)对于测试成绩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确实需要的考生,文化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

  八、监督办法

  1.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将在内蒙古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程序。考试过程实行全程录像,专项测试成绩由裁判员、记分员及考生三方现场签字确认。学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

  2.合格考生名单将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招生网站予以公示。

  3.对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将依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九、其他注意事项

  1.高水平运动员入校一周内须到学校体育教学部部办公室注册、复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等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2.高水平运动员是我校正式招生的一种形式,凡被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享受与其它统招生相同的待遇。在校学习期间必须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的课程学习训练,达到规定标准,必须参加校内外有关比赛并为学校争得荣誉。

  3.如果教育部出台新的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政策,学校将执行新的政策规定;

  十、咨询联系地址

  内蒙古大学招生办公室电话:0471-4992253(语音),4993105(语音),8935886(人工);

  电子邮件:ndzs2009@imu.edu.cn

  内蒙古大学体育教学部电话:0471-4992775,4992205

  内蒙古大学招生网:http://www.ndzsw.cn或者http://zhaosheng.i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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