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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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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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就读校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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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虹梅南路6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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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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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 高职 □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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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学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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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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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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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自主招生计划为560名,其中招收三校毕业生270名,招收高中毕业生290名。计划详见附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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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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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招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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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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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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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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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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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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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科目:
2011年自主招生中高中生290名,三校生270名,以D组考试方法为准,参加综合能力考试,艺术类等考生加试相应的技能考试。详见附件1。
二、报名:
(一)报名:
2、现场确认:网上第一志愿报考本院的考生,请于2011年2月26日~27日9:00~15:00,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就读学校开具的报考证明(高中生须持高考报名号)、户口本、毕业证明、一寸近照2张、报名考试费等,来我校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3、退伍士兵报名办法: 2011年我院招收5名退伍士兵,归入高中生计划中,考试单列。2011年2月26日凭身份证、退役士兵证书、一寸近照2张、报名考试费等,直接到我校办理报名手续,不需要网上报名。
(二)学校志愿填报:参加D组招生考试的考生可在D组的四所学校范围内任选3所作为学校志愿,每校可填3个专业志愿。
三、考试时间:2011年3月5日上午8:30时;技能考试时间地点:2011年3月5日下午(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注明为准);专项测试或面试时间:见我院招生信息公告。
四、加分项目:
1.政策加分:按教委规定的加分政策执行,高中生加分分值按《2010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加分表》规定的60%进行加分;三校生加分分值按《2010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考生报考指南》进行加分;加分加在合成后文化成绩的总分上,未明确的项目学校不予以加分。护理专业对口中职校长推荐加3分。
2.技能加分:按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规定加分,加在总分上。具体内容:在自主招生招收三校生时,考虑到对专业发展的鼓励与专业特点。1.印刷技术专业招收时,具有“平板印刷职业技能鉴定证书”中级者加12分;2.商务日语专业招收时,凡具有“日语能力考试4级证书”者加10分、3级以上者加15分;3.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招收时,凡具有“汽车维修工4级”或“汽车维修电工4级”证书者加3分;4. 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招收时,凡具有“维修电工4级”或“数控机床4级”证书者加3分;5.电气自动化专业招收时,凡具有“维修电工4级”证书者加3分;6.服装设计专业招收时,凡具有“制版中级师”证书者加5分;6..护理专业招收时,凡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者加8分;具有“保育员中级”或“育婴师中级”证书者加5分;以上项目不作累计累加。
五、录取规则:
1、空乘专业在划定录取成绩时,单独划定录取分数线。
其他专业在录取过程中,各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各志愿之间也无分数级差。
2、考生测试成绩和加分项合成总分后,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划定本校三校生和高中生最低录取资格线。
3、因专业特殊要求,考生报考空中乘务、民航商务、航空机电设备维修三个专业必须经过专项测试,护理专业必须经过专项面试,测试合格方可填报以上相关专业。综合能力成绩达到录取控制线的情况后,前三个专业按我院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高中生和三校生普通类专业按综合能力(笔试)的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技能加分和政策加分计入总成绩。
5、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艺术类考生须参加专业技能考试。录取时,专业技能考试合格,文化成绩合格,按文化总成绩(含加分项目)占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5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即录取成绩=文化总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
6、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时,录取专业方法视同第一志愿考生。并承认第一志愿学院的相应技能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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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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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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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类专业不超过10000元/年(沪价行[2000]120号)
艺术类专业不超过15000元/年(沪价费[2005]0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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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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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年(四人一间)(沪价费[2003]0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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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考试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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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费:14元/人,考试费26元/人,艺术类专业考试费50元/人。(沪价费[2006]5号)
1.普通类专业:66元(报名费14元,考试费26元/门×2)
2.艺术类专业:166元(报名费14元,考试费26元/门×2,艺术专业考试50元/门×2)
3.空中乘务、民航商务、航空机电设备维修三个专业需增加专项考试26元/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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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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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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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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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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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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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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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64523424、021—64506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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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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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64522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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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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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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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校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奖学金发放面达22.5%;印刷技术专业设立“印工奖”。学院设有学生支助中心,建立特困生档案,负责指导特困生参加勤工俭学活动。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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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其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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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所设的空中乘务、民航商务、航空机电设备维修、护理四个专业,因专业特殊要求,需获得我院面试合格证。面试时间:2011年2月14日9:00——14:30;地点:中山西路2271号 上海商学院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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