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我校继续试行通过自主选拔录取的办法,面向各省(市、自治区)招收一批具有创新潜质,综合素质较高的优秀新生。现将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一、 领导机构
由学校己经设有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
二、 招生计划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的招生计划,在年度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数的5%以内。
三、 报名条件
具有本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考:
1.高中阶段在德、智、体方面有突出表现,被市(地)级以上政府或部门授予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或团干部等荣誉称号者;
2.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和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三等奖(以下均含)以上或全国联赛省级赛区二等奖以上获奖者;
3.高中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和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三等奖以上获奖者;
4.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以上,全国中学生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优胜奖以上,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二等奖以上获奖者;
5.重点中学推荐的学习成绩一贯优秀,在年级综合排名前30%以内者;
6.我校生源基地中学推荐的获得过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奖劢者;
7.在某一学科领域具有特殊兴趣、爱好和特殊专长并取得一定成绩者。
四、 申请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通过所在中学或专家推荐报名,也可本人自荐报名。
五、 报名时间
从2010年12月20日起至2011年1月20日止。
六、 报名程序
1. 我校不向中学下达推荐报名考生的具体计划数;
2. 网上报名:登录中国矿业大学本科招生网站,点击首页“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系统页面,点击“用户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注册成功后,重新登录进入,即可填写和打印《中国矿业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考生登记表》。
3. 寄送报名材料
(A) 由报名系统生成的考生报名登记表(统一使用A4纸)一份。凡由中学推荐者,需经过中学填写推荐意见(包括对考生德智体美等方面表现、获奖情况和个人特长等方面给予写实性评价)并加盖学校公章;由考生本人自荐者,也需经过所在中学注明其是应届毕业生(凡考生登记表上未加盖所在中学印章者视为报名无效)。并附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
(B) 本人在高中阶段学习成绩登记表(年级成绩册相关部份)的复印件;
(C) 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个人特长和优势的材料;
(D) 个人自荐报告: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和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以及设想等,字数在1000字左右(缺少此材料者视为报名无效)。
寄送报名材料截止日期:2011年1月25日(以寄发地邮戳时间为准)
七、选拔程序
1.报名审查
我校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2月15日后可登录校本科招生网查询),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
2.文化课考试
考试时间和地点:与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名单同时在网上通知;
考试科目:数学和英语(不含听力)两门,各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考试成绩评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3.签定诚信协议书
在参加文化课考试前学校与考生签定“自愿以学校第一志愿(或A志愿)报考中国矿业大学”的诚信协议书。
参照江苏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收取考生报名考试费每人60元。
4.公示合格考生名单
我校组织专家组,依据本方案对推荐或自荐考生的材料进行评审,依据考生文化課考试成绩,并根据需要对考生进行面试(需进行面试的学生将提前时间以书面通知本人),综合确定合格以上考生名单。合格考生名单将于2011年3月15日起在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并通知考生所在中学同时进行公示,各自公示时间在10个工作日以上。
5.报送入选考生名单
经公示无异议的入选考生名单,经校普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于3月30日前报送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并于4月30日前报送“阳光高考”平台。
六、录取办法
凡取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以学校第一志
愿(A志愿)填报我校,高考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划定的重点高校录取线以上。在录取时对其中符合招生对象第2、3条者,可录取进入我校孙越崎学院学习;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我校投档线以上,自主选拔文化课考试成绩为优秀者,加10分进行录取专业排序,自主选拔文化课考试成绩为良好者,加5分进行录取专业排序,自主选拔文化课考试成绩为合格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高考成绩在我校录取线以下的考生,视为破格录取,其专业由学校根据录取需要确定其录取专业。
七、监督机制
校招生录取监察办公室对自主选拔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校招生监察工作办公室电话:(0516)83590270
八、其它说明
1. 凡取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将填报的高考志愿表和考生成绩通知单复印件于2011年7月1日前邮寄(以邮寄日期为准)或者传真我校,我校凭此与所在省招生考试院协商录取事宜。
2. 推荐考生报考我校自主选拔录取的中学和考生本人须对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通报其所在省招生考试部门。
3. 我校不组织与本次文化课考试有关的补习、辅导、讲座等,也没有考试复习资料;
4. 招生咨询电话:(0516)83590143 (0516)83590154(兼传真)
5. 官方网站:http://zs.cumt.edu.cn
6. 通信地址:江苏省徐州市大学路中国矿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21116
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报名系统:点此进入(暂未开通)
附表:中国矿业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考生登记表(注册后填报各项信息即可生成打印)
二0一0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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