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江苏省中长期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及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要求,为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进一步探索多样化选拔人才新途径,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2011年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面向江苏省高中或具有同等学力毕业生开展自主单独招生,以选拔具有特长或综合素质好的优秀人才。
一、学院概况
学院是国家公办大专层次高等院校,隶属于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是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首批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交通运输部交通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首批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学院坐落于风景秀丽的中国长三角地区最适宜人居的花园城市、著名的教育之乡——江苏省南通市,位于苏通长江大桥北翼。
二、招生范围及对象
江苏省内已报名参加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高中或具有同等学力毕业生,被学院单招录取的考生在入学时应能提供高中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毕业证书。未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统一报名的考生,可于1月21日前到当地招办补报名。
三、单招计划
序号 | 专业 | 学制 | 科类 | 计划数 | 学费(元/年) | 备注 |
1 | 航海技术 | 3 | 文理兼招 | 45 | 4140 | 只招男生,两眼裸视4.7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9及以上 |
2 | 轮机工程技术(轮机管理) | 3 | 文理兼招 | 45 | 4140 | 只招男生,两眼裸视4.6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及以上 |
3 | 船舶工程技术(船舶制造) | 3 | 文理兼招 | 45 | 4140 | 男女生比例不限 |
4 | 港口物流设备与自动控制(技术管理) | 3 | 文理兼招 | 30 | 4140 | 男女生比例不限 |
5 | 国际航运业务管理 | 3 | 文理兼招 | 30 | 4140 | 男女生比例不限 |
6 | 报关与国际货运 | 3 | 文理兼招 | 25 | 4140 | 男女生比例不限 |
合计 | 220 |
四、报名与志愿填报
2011年1月20日—25日,符合学院报考条件的考生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ntsc.edu.cn/zhaosheng)自主单独招生专栏进行远程网上报名,根据系统提示认真如实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并填报志愿。考生须于1月30日前到高考报名地招办确认报考信息。
兼报体育、艺术类特长生的考生除完成上述志愿填报外,还需在该网址下载《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自主单独招生特长生登记表》,填写并确认后于4月1日前回寄学院招生办公室。
五、体检要求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五官端正,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轮机管理)专业只招男生,要求无色盲色弱,其中航海技术专业要求两眼裸视4.7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9及以上;轮机工程技术(轮机管理)技术专业要求两眼裸视4.6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及以上。其他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填报学院自主单独招生志愿的考生需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学院将按此体检结果作为录取的体检依据。
六、考核
考核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采取“文化联合测试+综合素质考核”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一)文化联合测试
文化联合测试委托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考试和评卷,考生集中在所属省辖市参加测试,考试工作由各市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组织进行,考试时间安排在3月21日。文化联合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各科成绩参照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测试,以A、B、C、D四个等级的形式呈现。
文化联合测试的等级需达到2C或1B以上(含)的考生方可参加学院综合素质考核。录取时学院将根据考生文化联合测试成绩等级进行级差加分,A级每科加40分、B级每科加30分、C级每科加20分、D级不加分。
(二)综合素质考核
综合素质考核形式为“笔试+面试”,由学院组织命题、评分,考点设在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院内,考试时间2011年4月16日。
1.笔试:总分100分,主要考核计算机基础知识、人文知识、自然科普知识等内容。考试时间90分钟,考试结束后由学院统一阅卷评分。
2.面试:总分50分,主要考核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
(三)考试内容及日程安排
时间 | 科目 | 地点 | |
文化测试 | 3月21日 | 语文、数学、外语 | 各省辖市相关考点 |
综合素质考核 | 4月16日08:30-10:00 | 综合素质考核笔试 |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大道185号) |
4月16日10:30-18:00 | 面试 | ||
特长生加试 |
特长生加试
(四)相关要求
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1年4月15日(8:30-16:30)到学院报到,提供相关材料、缴纳报名和考试费106元(其中报名费20元,综合素质考核笔试26元,面试60元),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兼报体育、艺术类特长生选拔的考生还需参加特长生加试并另缴纳60元加试费。文化联合测试费用考生在一月份单独招生报名确认时在当地招办缴纳。交通、食宿自理。
七、照顾政策
(一)政策性奖励分
有下列情形的考生,经个人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4月15日综合素质考核报到时交学院招生办公室)、学院审核后,将按下列规定进行加分(同一考生符合下列多项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
1.凡有下列情形之一项或几项的考生,经学院招生领导组审核,在录取时可适当加3~5分:①在高中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突出事迹的应届毕业考生;②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③烈士子女;④少数民族考生;⑤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2.有一定技能和专长的考生、面试特别优秀的考生,经学院面试专家组确认、学院招生领导组讨论批准,录取时进行适当加分,加分幅度不超过10分。
3.学院将根据2010年前(含)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进行级差加分,A级每科加5分、B级每科加3分、C级每科加1分、D级不加分。
4.在高中阶段获得由地级市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三等奖(含)以上的考生,或获市级表彰的考生,经学院招生领导组讨论批准,录取时进行适当加分,加分幅度不超过15分。
5.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破格录取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由考生本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4月15日综合素质考核报到时交学院招生办公室)、经学院招生领导组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可破格录取:
(1)在高中教育阶段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有重大发明创造并具有国家发明创造专利的考生;
(2)在高中教育阶段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获得由省级(含)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三等奖(含)以上的考生;
(3)在高中教育阶段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获省级(含)以上表彰的考生。
八、具有艺术和体育特长考生的选拔
为培养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全面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学院在2011年自主单独招生中拟招收有艺术和体育特长的考生20名。
1.艺术和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此招生计划包含在自主单独招生总计划内)
类别 | 项目 | 人数 |
艺术特长生 | 声乐、舞蹈、器乐、播音主持、表演 | 10 |
体育特长生 | 田径、篮球、足球、乒乓球、定向越野 | 10 |
合计 | 20 |
2.报考学院艺术和体育特长生的考生,必须在4月15日综合素质考核时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艺术项目考级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比赛获奖证书等)。
3.报考学院艺术和体育特长生的考生,除按照正常报名流程报名和参加学院单独招生相关科目考核外,还须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艺术、体育特长生加试并另缴纳加试费用60元,具体报名条件、加试内容及时间安排3月20日前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请及时查看。
4、艺术和体育特长考生的考核:体育、艺术特长生加试项目每项总分为50分,每位考生限报一个类别、限报一项,加试通过比例不超过1:3。加试通过的考生,录取时在总分上加体育艺术加试成绩(每个专业录取的艺术和体育特长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名)。
九、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按专业从高到低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
1.考核总成绩
考生考核总成绩=综合素质考核笔试成绩+综合素质考核面试成绩+文化测试加分+政策奖励分。
2.划线原则:学院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核总成绩综合考虑,划定录取控制线。
3.录取原则:采用“专业清”的方式,择优录取。当考核总成绩相同时,按综合素质考核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仍相同,则按综合素质考核笔试成绩从高往低择优录取。
十、日程安排
时间 | 内容 |
1月20日-25日 | 考生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报名并填报专业志愿 (网址:http://ntsc.edu.cn/zhaosheng) |
1月30日前 | 考生到高考报名地招办确认报考信息 |
3月21日 | 自主单独招生文化科目考试(各省辖市相关考点) |
4月1日前 | 体育、艺术特长生登记表寄至学院招生办公室(普通考生无需此项) |
4月15日 | 考生报到并缴纳报名考试费,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 |
4月16日 | 综合素质考核笔试、面试,兼报体育、艺术特长生加试。 |
4月24日前 | 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核成绩(http://ntsc.edu.cn/zhaosheng) |
4月30日 | 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
5月10日 | 录取名单报考试院审批后,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
十一、领导与监督机制
1.自主单独招生工作在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学院成立招生领导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招生和纪检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加强对单招工作的领导。
2.坚持行政监督与自我约束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纪检监察机构全程参与单独招生的每一个环节。
3.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自主单独招生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十二、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三、相关事宜
1.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已被学院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1年6月的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普通高考。
2.单独招生各专业的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公布的单招计划数。
3.单独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四、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大道185号(邮编:226010)
咨询电话:0513-85960968、85960868(兼传真)、13485113866联系人:鲍老师
学院网址:http://www.ntsc.edu.cn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ntsc.edu.cn/zhaosheng
E-Mail:zhaosheng@ntsc.edu.cn
十五、交通路线
(1)从南通长途汽车站乘农场专线车到“航运学院”站下车即到。
(2)从永兴车站乘13路公交车到“罗莱家纺城”下车,换乘86路或28路公交车至“航运学院”站下车即到。
(3)从南通火车站乘32路至南通长途汽车站,再按(1)的方式前往学院。
十六、本章程经学院招生领导组研究审核、省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批准后公布实施,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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