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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集美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11-01-10  文章来源:高考资讯网  作者:编辑员

  集美大学位于福建厦门,具有92年的办学历史,是福建省重点建设的多科性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高校之一。为进一步提高学校竞技体育运动水平,活跃校园文化体育生活,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我校2011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项目与计划

  1.招生项目:田径、游泳、武术三个项目。

  2.招生计划:50人。

  具体招生项目及人数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视生源测试水平情况确定,若无合格生源将取消招生计划。

  二、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方可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三、报名办法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2.下载并如实填写《集美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报名表》(下载网址:http://zsb.jmu.edu.cn/Download.aspx),将填写好的报名表及所要求呈交的材料邮寄至: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361021。报名截止日期为2011年2月12日(以我校所在地邮局收件日邮戳为准)。

  所需报名材料:①报名表②所在中学提供的带有考生号的高中学历证明或高中毕业证书(具有高中毕业同等学力的考生,须提供与高中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③个人身份证④国家运动员等级证书⑤省级(含以上)比赛(运动会)的秩序册、成绩册(或获奖证书、运动成绩证明)。

  注:以上材料只需提供复印件,报名后作为报考资料保存,不予退还。到我校参加测试时必须携带原件验证。

  四、选拔办法

  (一)材料初审:我校根据报名情况和建设高水平运动队的实际需要,对所有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参加我校的测试。并于2011年2月19日在招生办网站“普高招生”栏目集中公布。

  (二)专项水平测试

  1.报到、测试时间:2011年2月24日报到,2月25日测试。

  2.报到地点:集美大学体育学院教学秘书(一)办公室。

  3.资格审查:考生报到时应携带以下材料:

  ①与报名表上相片同底版的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②身份证原件(无身份证者须由当地派出所出具带有身份证号和近期免冠照片的户籍证明)。

  ③高中学历证明原件(应届高中毕业生)或毕业证书原件(往届高中毕业生);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④考生本人取得的国家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

  ⑤运动成绩证明:包括获奖证书、办理运动员等级证书时以及高中阶段或近三年参加省级(含以上)比赛(运动会)的秩序册、成绩册、运动成绩证明等材料的原件(若系复印件,须在每页加盖发证单位公章)。

  报到时考生须及时缴交以上材料,进行校验,未携带者视为校验未通过。通过校验的学生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

  4.专项水平的测试认定:我校高水平运动员资格分为单考类和统考类两类,其中单考类考生须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或武术一级武士、武英级证书之一者。我校根据测试结果以及各运动项目建设的需要,划定各招收项目的专项测试水平合格线,确定我校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生名单和类别。对于生源所在地省份有统一测试的考生,必须同时获得相应省份的高水平运动员资格。

  5.测试内容:

  ①田径:考生按所报等级运动员项目进行专项测试,测试标准执行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最新“田径运动员等级标准”。

  ②武术:测试内容:拳术、器械各一项;测试办法: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武术套路竞赛规则》(试行)进行测试。

  ③游泳:考生任选一项游泳正式比赛项目;必测200米混合泳作为录取参考。

  6.确认考生资格及公示:我校将根据测试结果在招生办网页公示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生名单和类别,同时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和教育部备案,并由其分别进行网上集中公示。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最终认定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审核通过为准。

  (三)文化考试

  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单考类资格的考生,参加由我校自行组织的文化考核(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统考类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五、录取原则

  1.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单考类资格的考生,参加由我校组织的文化考试,成绩合格者,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核准后择优录取。

  2.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统考类资格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经所在省级招办核准,我校将根据其高考成绩和志愿,择优录取;对少数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由学校申请、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审核同意后可予录取。

  3.高水平运动员学习专业为: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法学、社会工作(社会管理方向)、汉语言文学(师范类)、汉语言文学(商务秘书方向)、体育教育、社会体育等十个专业。

  六、监督机制

  1.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学校将获得资格的考生名单报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教育部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对合格考生名单进行集中公示。未经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3.认真实行责任追究制。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七、其它

  1.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须与学校签订协议,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拒签协议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2.我校将在入学后对所录取的学生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和运动水平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3.我校将在招生办网页及时发布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通知和信息,请留意关注并配合作好个人有关信息采集工作。凡未如期按照我校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个人有关信息提供不准确而产生的后果均由考生负责。

  4.若教育部和各相关生源省份的政策有调整,则按调整后政策执行。

  5.考生来校参加专业测试和文化考试时,需缴交测试费,学校不安排接站,往返路费、食宿费自理。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2-6183371(9:00-11:30)集美大学招生办

  0592-6180031(9:00-11:30)集美大学体育学院

  传真:0592-6185889

  集美大学招生办网址:http://zsb.jmu.edu.cn

  九、以上条款由集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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