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理工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之一。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0]102号)文件精神,2011年我校继续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报考我校的高水平运动员必须通过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测试。
一、成立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领导组
学校成立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各项工作,制定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的招生办法与具体政策,邀请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人员进行监督,以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招生项目及招生计划
1.招生项目:篮球、男子足球、田径
2.招生计划:40人左右
三、报名条件
1、符合普通高校2011年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的考生不得报考。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11年3月25日
2.报名地点:太原理工大学体育学院
3.报名办法:一律由本人现场报名,不得代报、函报。考生报名时须交验以下材料:①如实填写《太原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基本信息表》;②二代身份证原件(不得使用临时身份证)及复印件;③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运动成绩证明、获奖证书、竞赛秩序册、成绩册的原件及复印件;⑤报名时需交高考报名时的同底数码照片5张。
五、测试时间、地点
1.测试时间:2011年3月26日至3月28日
2.测试地点:太原理工大学体育馆及田径场
2011年3月26日进行体育专项测试:包括专项素质和专项素质能力测试。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的考生,我校将组织文化课单独考试。考试时间:2011年3月27日-28日。考试科目:数学、语文、英语、综合,均为笔试。其他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六、测试成绩确定
(1)专家测试组根据测试标准对运动员进行测试后,确定名单,上报招生领导组审核批准。
(2)上报合格考生名单并在太原理工大学校园网上公示。
七、录取办法
1、经学校测试合格者,本着自愿的原则,我校将与考生签订《高水平运动员认定协议书》,享有太原理工大学2011年特招政策。
2.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者,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经我校认定的高水平运动员,经规定程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分以下两个层次录取。
(1)对于获得国家一级、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者,参加我校文化课单独考试达到规定的合格分数线后,按照专项测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2)对于测试成绩达到我校规定标准,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绩需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的65%。
八、监督制约机制
1、严格贯彻教育部“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好各项测试与录取工作,努力维护好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努力维护我校良好的社会声誉与形象;
2、纪检部门对整个测试过程进行监督;
3、测试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守纪律,秉公办事,杜绝违纪行为的发生;
4、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测试,杜绝“印象分”、“人情分”等现象;
5、任何人不得对参加测试的考生做出任何承诺,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并严肃处理;
6、对于测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认定资格。凡通过提供虚假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并报送有关部门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1-6010422、6010470
传真:0351-6010470
通讯地址:太原理工大学体育学院
邮编:03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