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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保送生招生工作安排意见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11-01-30文章来源:高考资讯网作者:编辑员

  为了做好我校2011年保送生的招收工作,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对2011年招收保送生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所在中学推荐,我校审查考试,省招办审核批准,可免于参加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进入我校学习。

  (一)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要求,在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三)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级赛区)、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一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四)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五)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六)根据高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对生源的特殊要求,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仅可向高校的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推荐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优秀且高中阶段均在本校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七)符合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等6部(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体人字〔2002〕411号)中有关保送要求的退役运动员,即曾获得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和获得球类集体项目运动健将、田径项目运动健将、武术项目武英级和其他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的退役运动员。

  (八)符合公安部、教育部印发的《普通公安院校招收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的暂行规定》(公政治〔2000〕138号)的公安英烈子女。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1.招生计划:5人。

  2.我校将根据考生报名和考核情况确定录取专业。

  3.我校保送生计划全部列入国家核定的当年招生总计划之内。

  三、保送及录取程序

  (一)报名

  选择报考我校的保送生,请于2011年2月28日—3月10日期间将有关材料(含学生自荐信、学校推荐材料、河南省保送生推荐表、获奖证书复印件、高中成绩单)以特快专递形式寄送我校招生办(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在邮件上注明保送生字样。相关推荐材料概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和文化课考试、面试

  我校将对报考我校的保送生进行资格审查。初审通过名单将于2011年3月20日前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公布。通过初审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文化课考试和面试。考试以笔试为主,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考试范围不超出高考考试大纲。

  具体考核安排如下:

  考核内容  时间

  《数学》  3月31日9:00—11:00

  《语文》  3月31日14:00—16:00

  体检  3月31日16:30—17:30

  《英语》  4月1日9:00—11:00

  面试  4月1日14:30—17:00

  (三)录取

  1.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2.文化课考试《数学》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只能在法学、社会工作、广告学、英语、广播电视新闻学、汉语言文学等六个不开设高等数学课程的专业中选择专业志愿。

  3.在我校考核合格的考生,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报省级招办审核,经教育部、省级招办及学校三级公示后,按教育部有关要求办理录取手续。

  4.拟录取学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全国统一考试高考报名,经生源所在省级招考办审核录取的保送生可免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后不允许转到其它专业学习。

  四、其他

  1.为保证保送生选拔工作的公平公正,学校成立保送生招收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并确定保送生录取名单。

  2.根据教育部保送生的相关文件精神,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推荐在校优秀学生;申请者应诚实守信,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保送生资格,并取消所在中学推荐资格。

  五、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文化路80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50002

  咨询电话:0371-86159369 63519015

  传真号码:0371-86159369

  电子信箱:hncdzsb@163.com

  招生网址:http://zs.huel.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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