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师范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资格的高等学校。2011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运动水平突出、学习成绩优良、综合表现优秀的高水平运动员,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项目为田径、篮球(男女均可),计划招生人数65名。
二、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均可报名。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三、报名及测试流程
(一)报名
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重庆师范大学2011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报名表》(可在重庆师范大学本专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cqnu.edu.cn上下载);
2.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的成绩证明、运动员等级证书、获奖证书、比赛秩序册的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同等学力证明材料(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
报名材料请以特快专递寄至重庆师范大学体育学院竞训办公室诸文兵老师收(详细地址附后),请在信封正面注明“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材料”字样。报名截止日期2011年2月28日(以邮戳为准)。报名材料一律不退还,请留好备份。
(二)资格审查
1.初审:我校对申请人进行材料初审,初审合格名单2011年3月5日在“重庆师范大学本专科招生信息网”予以公布;
2.复核:初审通过者将集中进行资格复核,请考生带上所有报名材料原件,1寸彩色免冠登记照3张,于2011年3月12日8:00-9:00在大学城校区体育学院参加资格复核。
(三)专业测试和文化课考试
1、复核合格后统一参加体育专项测试,测试时身份证、运动员证、准考证三证缺一不可。
2、考生须在户口所在地招办报名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的考生可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但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考试。
项目 | 日期 | 时间 | 地点 | 测试内容 |
体育专项测试 | 2010年3月12日 | 9:00-12:00 | 大学城校区体育场 | 田径 |
9:00-12:00 | 大学城校区体育馆 | 篮球 | ||
文化课考试 | 2010年3月13日 | 9:00-13:00 | 大学城校区教学楼 | 语文、数学、英语 |
注:若学校根据报名人数对测试时间进行调整,将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四)公示与备案
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者,我校在“重庆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并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及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公示、备案。
四、录取
(一)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符合我校运动队建设需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由考生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按其规定的投档办法向我校提供档案,我校将根据其高考成绩和志愿,给予录取。
(二)对体育测试成绩优异且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的考生,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符合我校运动队建设需要,且经我校对其进行文化课考核后认为能够完成专业培养教学任务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其所在省级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我校予以录取并报教育部备案。
五、附则
(一)本简章以教育部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政策为依据,若当年教育部相关规定有所调整,则以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二)所有考生材料均按照要求在教育部阳光招生平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考生及本人所在学校(单位)应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三)被确定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并被录取的考生,按学校当年政策享受相关奖励政策。
(四)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须与学校签订协议,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我校将在入学后对所录取的学生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和运动水平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本简章由重庆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虎溪镇大学城中路37号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
邮政编码:401331
联系电话:(023)65910379(体育学院)65911111(校招办)
电子邮箱:xsc8@cqnu.edu.cn
网址:http://zsb.cq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