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是全国第一所教育部与地方政府共建高校。根据我校人才培养需求,2011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保送生。
一、保送生条件
符合教育部保送生资格要求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二、保送及选拔程序
1.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如实填写《郑州大学保送生报名表》,粘贴个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由所在学校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各有关中学向我校推荐保送生要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被保送考生只能推荐到一所高校,各有关中学要严格把关。有关中学须在2011年1月14日前将具有保送生资格学生的有关材料(学生自荐信、学校推荐材料、郑州大学保送生报名表、获奖证书复印件、高中成绩单)以特快专递形式直接寄送我校招生办杨军老师(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在邮件上注明保送生字样。
2.我校在有关中学推荐的基础上,对保送生进行资格审查和文化课考试。考试时间等有关信息将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掌握考务信息。我校将根据考生的综合测评结果,确定保送生拟录名单并公示。
(三)我校在5月中旬将拟录取的保送生名单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经省级招办审核批准录取的保送生,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通知书将随参加高考考生的录取通知书同时寄出。
(四)保送生须按普通高考的要求履行报名手续。符合保送生资格的考生在未确认被我校录取之前,要做好参加2011年高考的各项准备工作。凡未履行2011年普通高考报名手续的学生,不能办理保送生录取审核手续。
三、测评及监督机制
1、我校将对符合保送资格的考生进行测评,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保送生选拔录取工作。
2、保送生拟录名单必须由考生所在中学、郑州大学和有关省级招生办公室公示。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推荐和申请工作,推荐和申请材料必须属实。如发现考生及中学有弄虚作假情况,将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及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四、上述各项由郑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和河南省出台新的规定,以新规定为准。
五、郑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100号
郑州大学新校区综合管理中心518房间
邮政编码:450001
联系电话:0371—67781182
招生网址:http://ao.zzu.edu.cn
附件:点击下载保送生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