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艺术类录取原则:
艺术设计和动画专业在文化课达到各省市地区最低控制分数线,并且专业联考本科合格的基础上,按照志愿优先、专业优先的原则,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50%。文化课成绩不考虑加分因素,使用原始成绩。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录取专业课成绩较高的考生。
表演专业在文化课达到各省市地区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志愿优先、专业优先的原则,依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专业课相同的情况下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有表演类专业联考的省市地区,专业课成绩直接使用联考成绩,无联考的省市地区使用我校校考成绩。
对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按省市地区招办的规定加分、降分提档,录取专业时以实际考分为准。
一、北京
美术类本科一志愿一专业为艺术设计专业的录取情况:
综合成绩最低分:
文 286.5
理 290.5
文化成绩最低分:
文 341
理 364
美术类本科一志愿一专业为动画专业的录取情况:
综合成绩最低分:
文 284
理 277.5
文化成绩最低分:
文 368
理 342
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美术类专业录取的综合成绩最低分如下:
第一志愿一专业艺术设计: 311.5分
表演专业专业课最低分数线如下:
第一志愿一专业表演:90分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
美术类专业录取的综合成绩最低分如下:
第一志愿一专业艺术设计(文科): 296分
四、内蒙古自治区
表演专业专业课最低分数线如下:
第一志愿一专业表演:91分
五、天津市
美术类专业录取的综合成绩最低分如下:
文:294分
理:252分
六、四川省
表演专业专业课最低分数线如下:84分
七、河南省
美术类专业录取的综合成绩最低分如下:
文:282分
八、山东省
美术类专业录取的综合成绩最低分如下:
文:249分
理:290分
表演专业专业课最低分数线如下:
文:84.2分
九、江苏省
美术类专业录取的综合成绩最低分:214分
十、黑龙江省
表演专业专业课最低分数线:8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