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培养目标
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具有良好的科学素质与人文素质、警察基本素质和技术技能,既有较高的执法能力和管理水平,又有强烈的公共服务意识,全面系统地掌握犯罪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公安保卫部门从事犯罪预防、犯罪分析与预测及罪犯矫治等业务工作和在检察、法院、司法行政部门从事相关工作以及在相关领域从事犯罪学教学、科研工作的高级复合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
犯罪学原理、西方犯罪学、刑事政策学、犯罪被害人学、犯罪预防学、犯罪心理学、罪犯矫治学、犯罪评估导论、犯罪学研究方法、犯罪统计学、公安学概论、刑事侦查学、治安管理学、刑事科学技术、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社会学概论、社会工作概论、普通心理学、社会心理学、人格心理学、变态心理学等。
修业年限 4年
授予学位 法学学士
备注
招生学校: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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