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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防灾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10-06-03文章来源:高考资讯网作者:编辑员

  防灾科技学院,隶属中国地震局,是国内仅有的以防灾减灾高等教育为主,文、理、工、经、管等专业门类齐全,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的普通本科院校。学院地处距北京天安门30公里的河北省燕郊经济技术开发区。

  院校性质:公办普通高校国家代码:11775

  户口迁移地:河北省三河市燕郊经济技术开发区

  录取规则:

  一、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有关省(市、区)制定的招生政策和规定,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

  二、我院不设置志愿分数级差,即按志愿优先原则,依次录取。对进档考生不设置专业分数级差,按专业志愿优先方式录取,第一专业志愿额满,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平行志愿投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我院在江苏省招生按先分数后等级原则录取)。

  三、对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根据具体情况调剂专业;对无法满足所报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进档考生,在录取期间,若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要求退档。

  四、对总分相同且填报专业相同的进档考生在分配专业时,理科按数学、理科综合、英语、语文;文科按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排序优先安排单科高分考生专业。

  五、关于考生加分或降分投档的相关事宜,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市、区)相应政策执行。

  六、考生身体健康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进校后复检。

  七、地球物理学、资源勘查工程、地质学、地下水科学与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专业因工作环境要求,建议女生慎重填报,其余各专业男女比例不作限制。

  八、我院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考生,其它专业非英语考生慎重填报。

  九、我院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如遇网络传输等其它因素造成的招生遗留问题,我院和有关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协商解决,录取结果由各省(市、区)统一公布。

  十、学生在校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标准,颁发防灾科技学院学历证书,本科生达到学位授予标准,同时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学士学位证书。

  收费标准:学费:本科3500元/生·年,专科5000元/生·年,住宿费800元/生·年。

  奖助措施:学院建立了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特困补助、勤工助学等学生资助保障体系。

标签: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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