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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军队院校和普通高校国防生招生政策出台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10-06-02文章来源:解放军报作者:未知

  2010年军队院校和普通高校国防生招生计划已由教育部、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下达。军队院校和普通高校国防生招生属于提前录取批次,一些考生及家长对军队院校和普通高校国防生招生政策还不是很了解,近日总政治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就考生及家长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解答,希望对考生填报志愿有所帮助。

  1.军队院校如何接受报名?

  答:军队院校报名时间与普通高校报名时间同步进行。目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报名方式不同,主要包括三种情况:一种是高考之前填报志愿;第二种是高考结束后、成绩公布前,估分填报志愿;第三种是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具体报名方式,由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确定,并告知考生。

  2.报考军队院校应怎样填报志愿?

  答:志愿报考军队院校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须填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提供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表》。填写时注意在“提前单独录取”栏内写清所要报考的军队院校名称和专业。

  3.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对象是如何确定的?

  答:参加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对象,由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分别从各军队院校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生计划数的3至4倍确定。政治考核合格的考生取得面试资格,政治考核和面试均合格者参加体检,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通知有关考生在军队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和体检。

  4.政治考核是如何组织的?

  答:由考生所在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会同当地招生部门、考生所在普通中学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调查了解考生在校表现和家庭情况,作出政治考核结论。

  5.面试如何组织以及主要面试哪些内容?

  答:面试工作由省军区组织,面试工作人员由解放军招生办公室统一选派,与政治考核同步进行,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基本素质。面试结果由面试工作人员现场告知考生。

  6.如何组织体检和作出体检结论?

  答:政治考核和面试合格对象,参加省军区组织的体检。体检一般指定部队中心以上医院或者相当的地方医疗机构组织实施,实行主检医生负责制。体检结论分为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三种。指挥专业合格者,非指挥专业也合格;仅非指挥专业合格者,不得录取到指挥专业。

  7.军队院校以何种方式录取?

  答:军队院校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从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合格考生中,按照招生专业计划数的120%投档,军队院校招生办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录取对象。未被军队录取的考生,继续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录取。

  8. 哪些考生报考军队院校可优先录取?

  答: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科竞赛获奖者、有文体专长并获得省级以上相应证书者、军队干部子女、烈士子女,可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9.哪些军队院校招收文科考生和女生?

  答:军队院校以招收理科考生和男生为主,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南京政治学院、军事经济学院等院校招收少量文科考生。一些院校技术类专业招收少量女生。

  10.有哪些军队院校招收无军籍学员?

  答:招收无军籍学员的院校只有解放军艺术学院、第二军医大学、第三军医大学、第四军医大学等4所院校。无军籍学员在校学习期间没有军籍,但享受军队提供的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的办理入伍提干手续并分配到军队单位工作。

  11.无军籍学员与其他军队院校学员有何不同?

  答:同军队院校其他学员相比,无军籍学员在招生录取、教学管理、分配等政策上基本相同,不同之处主要有以下4点:①学员入校时,不办理入伍手续,其户籍管理按照承训院校所在地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户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②考生入校经复查合格后,院校与学员本人须签订《军队院校无军籍学员入学协议书》。③无军籍学员于毕业当年6月份,办理入伍提干手续,入伍时间统一从当年6月30日起算,同时注销户口,家属按有关规定享受军属待遇。八年制医学教育学员于第五学年结束时办理入伍提干手续。④学员在校学习期间医疗费用按学校所在城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的有关政策执行。免交学杂费和住宿费,服装由院校统一组织下拨,学校每年向学生发放10个月共3300元的生活补助费(寒暑假两个月不发),其他费用自理。

  12.军队院校是否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答:军队院校在录取工作过程中,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可扩大到第二志愿或服从调剂的上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录取,仍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招生院校不得拒录非第一志愿高分考生。录取考生时如院校指挥类专业出现生源不足,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应积极调剂生源。如重点院校指挥专业通过调剂生源仍然不足,经报解放军招生办公室同意后,可在一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下依据考生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投档,但不得低于二类本科录取控制线。各招生院校不得将招生指标调剂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

  13.什么是国防生和国防生如何招生?

  答:国防生是指军队与普通高校联合培养、签订《国防生培养协议》、毕业后任命为部队干部的在校大学生。国防生主要有两种来源:一种是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中招收;另一种是从普通高等学校二、三年级在校大学生中考核选拔。

  14.国防生与军队院校学员、普通高等学校其他在校大学生有何区别?

  答:①国防生与军队院校学员同为军队干部生长补充的重要来源,二者主要区别在于,军队院校学员“入学即入伍”,拥有军人身份;国防生在普通高等学校学习期间不办理入伍手续。②国防生与普通高等学校其他在校大学生接受相同的课程学习和专业教育,二者不同之处在于,国防生还享受军队提供的国防奖学金,需要完成规定的军政训练课程,接受所在高校和军队驻校选培办双重管理。

  15.国防生培养现状如何?

  答:2000年国务院、中央军委确定建立依托国民教育培养军队干部制度,现有签约为军队和武警部队培养国防生普通高校117所。2010年除同济大学未安排国防生招生,其他116所签约高校安排招生6850名,招收专业主要为部队信息化建设需要的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武器类和军队通用的气象、外语、财会、医疗等专业。

  16.报考国防生如何填报志愿?

  答:国防生招生实行提前批次录取。考生应在学校组织填报高考志愿时,对照当年的国防生招生计划,填报招收国防生的普通高校及相关专业。具体报名时间、方法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确定。填报国防生志愿后,如不具备国防生录取条件或因计划限制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他志愿的正常录取。

  17.国防生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如何组织?

  答:国防生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工作,由所在省军区组织,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同步进行。政治考核合格的考生,取得面试资格。政治考核和面试均合格者,参加体检。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将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合格考生的有关情况录入电子档案,作为高校和驻校选培办审核录取的主要依据。

  18.哪些考生报考国防生优先录取?

  答:获地区(市)以上的三好学生、学生干部、党员和特长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符合国家规定的保送生条件且志愿从事国防事业、综合素质较高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按照国家招收保送生的办法,经政审、面试和体检合格,可免试保送为国防生。

  19.考生被录取为国防生后需办理哪些手续?

  答:考生被录取为国防生后,高校将《国防生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学生本人。入学报到时,学生将本人及家长签名(盖章)的协议书递交驻校选培办,高校和驻校选培办组织复审复查。复审复查合格者,经军队有关部门批准后,正式确认国防生资格。

  20.国防生入学后复审复查如何组织?

  答:国防生新生入校后,高校和军队驻校选培办将在15天内组织政治复审和身体复查,主要内容是政治思想表现、献身国防事业志向、身体心理状况等。复审复查合格的,由军队驻校选培办报军队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确认国防生资格。复查复审不合格的,如果符合所在高校普通生录取标准,可以转为高校普通生;不符合普通生录取标准的,由高校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21.高考时未被录取为国防生,入学后是否还有机会成为国防生?

  答:军队每年除按计划从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招收国防生外,还从签约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中选拔一定数量的国防生。考取签约为军队和武警部队培养人才普通高校的学生,可以报名参加国防生选拔,条件符合要求的仍有机会成为国防生。

  22.对国防生享受奖学金有哪些规定?

  答:国防生在校期间享受军队提供的国防奖学金,奖学金由学杂费和生活补助费两部分构成,其中学杂费由军队与高校直接结算,生活补助费由驻校选培办逐月发放给国防生本人。国防奖学金标准根据高校学费不同和市场物价变化适时调整,目前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国防生还可享受所在高校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助学金。

  23.国防生军政训练如何组织?

  答:国防生在保证完成大学学业的同时,需要接受必要的军政训练,打牢献身国防的思想基础,掌握相应的军事基础知识和技能,培养良好的军人作风。军政训练内容包括军政理论教学、日常训练、假期集中训练和见习锻炼。其中,假期集中训练和见习锻炼由军队指定的国防生军政训练基地承训,主要安排在寒假或暑假进行。

  24.国防生本科毕业能否报考研究生?

  答: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国防生招生培养目标为指挥干部的,毕业时与军队院校指挥类毕业学员一样,不能直接报考或者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而要到军队工作满一定年限、具备实际工作经验后,以部队在职干部身份报考;培养目标为非指挥干部的,毕业时经批准可以报考或者推荐免试攻读招生单位、培养国防生普通高等学校的研究生。其中,被军队院校录取的,按照有关规定直接办理入伍手续。

  25.国防生毕业时如何分配?

  答:国防生毕业时经高校和驻校选培办综合考评合格者,按照《国防生培养协议书》定向分配到军队工作。分配岗位和去向按照专业对口、人尽其才的原则合理确定,在满足军队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兼顾本人的实际情况和意愿。国防生毕业后,主要补充到部队专业技术岗位,少量补充到指挥岗位任职。

  26.国防生毕业后如何确定职级待遇?

  答:毕业国防生享受同职级(衔)军队现役干部各项待遇。首次确定职级、评授军衔、评任专业技术职务以及住房分配,毕业国防生与同期入军校学习的毕业学员相同。根据军队有关政策规定,本科毕业生定为副连职(或技术13级)、中尉军衔(或文职8级)。毕业国防生的军龄,夏季毕业的从报到当年6月30日起算,春季毕业和实行弹性学制于其他时间毕业的,从到军队报到之日起算。

  27.国防生毕业后对服役年限有何要求?

  答:国防生毕业入伍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服役。符合法定条件,经组织批准,可退出现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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