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素质教育,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根据教育部、江苏省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我校2010年继续招收艺术特长生。
一、招生对象:
参加2010年江苏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文化考试、品学兼优、有一定艺术特长的江苏省高中毕业生,且符合2010年江苏省普通高校艺术特长生报名及录取条件者。
二、招生项目及人数:
1、舞蹈 (民族舞、古典舞、现代舞)
身高要求:男生1.72米以上,女生1.60米以上。
2、声乐类(美声、民族唱法)
3、器乐类(大提琴、中提琴、小提琴、低音提琴、扬琴、唢呐、长笛、竹笛、打击乐、二胡、琵琶、柳琴、中阮、键盘等)
4、表演类(主持、戏剧表演)
以上四个项目共拟招收15人。
三、关于测试:
拟报考南京财经大学的考生,需通过南京大学等江苏省内6所部属高校(经教育部批准可招收艺术特长生53所高校中的在宁高校)的专业测试,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我校根据拟招收的艺术特长项目和人数的要求进行初选,凡符合条件的考生将择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结果由校团委大学生艺术实践中心另行通知。
四、关于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2月26日―2010年3月10日。
2、报名地点:江苏省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3号(邮编:210046) 南京财经大学团委大学生艺术实践中心。
3、报名者须登录南京财经大学招生信息网主页(http://xsc.njue.edu.cn/)下载《南京财经大学2010年艺术特长生报名表》,填写完毕后,附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近期生活照片1张,寄至报名地点。
五、录取办法:
1、根据江苏省2010年普通高校艺术特长生招生录取政策,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示无异议且在本一或本二批次平行志愿A志愿报考我校,按考试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2、被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根据其高考成绩和个人志愿(前3个专业中给予适当调配),安排在我校非艺术专业学习。
3、学生录取后在校期间须无条件地积极参加我校安排的各项艺术活动和比赛,遵守大学生艺术团的各项管理制度。
六、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不一致的,则以上级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
校团委大学生艺术实践中心电话:025-84028667 / 84028572 13915966590 段老师 王老师
校招生办电话:025-84028516 邱老师 衣老师
南京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一○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