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0年艺术类(美术)专业校考招生政策继续采用200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政策改革方案,进一步加强对考生综合素质的考核,并适当增加考生文化成绩的比重,对专业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采用优惠录取政策。具体内容体现为两个方面:
一、采用新的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在招生录取选拔过程中,我校更加注重对考生综合素质的考察,考生综合成绩采用新的计算办法:考生综合成绩=考生专业校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此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相当于文化成绩与美术专业成绩分值比重为5:5。
二、对美术专业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实施优惠鼓励政策
专业校考单科平均成绩达到90分的考生,在满足省级招办设定的录取控制标准(最低录取线)条件下,我校优先录取(不需参加综合成绩排名);对专业校考单科平均成绩达到85分的考生,给予总分加20分的优惠加分政策(加分后参加综合成绩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