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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长安大学自主选拔招生简章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09-12-08  文章来源:高考资讯网  作者:编辑员

    长安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由教育部与交通运输部共建。列入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高校、国家76所自主选拔招生高校、国家53所艺术特长生招生高校、国家级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高校,由原西安公路交通大学、西安工程学院、西北建筑工程学院于2000年合并组建而成。

  为了选拔培养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潜质的各类优秀人才,探索高校选拔人才的多元化机制,更好地推进素质教育深入实施,促进高水平大学建设,长安大学2010年继续面向全国进行自主选拔录取招生。

一、选拔要求:

  全面发展,成绩优秀,综合素质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

  1.学业成绩优异,年级排名位居前列;

  2.参加《课堂内外》杂志社举办的“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高中组)”特等奖、一等奖获奖者;《高校招生》杂志社举办的“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特等奖、一等奖获奖者,或参加其他项目在全国比赛中获同等奖项者;

  3.在某一方面获得发明专利(含实用新型专利),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在某一方面发表具有研究价值的论文,或获得国家级专业等级证书且经我校认定的学生。 

二、选拔人数

  计划310名,文理兼招。

三、报名确认与选拔程序

  “本人申请”和“中学推荐”相结合。

  1.网上报名:网报时间为2009年11月25日~2009年12月20日。登录长安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网报,(网址http://zsb.chd.edu.cn)。逾期关闭网上报名。

  2.下载申请表、推荐表,邮寄材料要求:

  考生顺序装订以下材料:                            

  ①《长安大学2010年自主选拔招生申请表》(下载填写)

  ②《长安大学2010年自主选拔招生推荐表》(下载填写)含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单(盖中学教务部门章)

  ③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

  ④个人自荐信(手写,不少于1000字,综合陈述、突出个性)。以上材料须于2009年12月20日前用特快专递寄到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字样),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考生提交材料一律不退,请做好备份。

  3.报名审核:学校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网上报名信息、上传照片、邮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考生具备参加我校自主选拔考试资格。请各位考生于2010年1月1日至1月5日再次登录 网上报名 系统查询审核结果、打印网上报名表。

  考生持《长安大学2010年自主招生网上报名表》(审核通过后可在线打印)参加现场报名确认。考生应经常关注长安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最新相关消息,以免遗误。

  4.现场确认与考试:

  现场确认时间:2010年1月15日、16日。

  考试科目:文史类:语文、数学、英语、综合能力。

  理工类:语文、数学、英语、综合能力。

  考试时间拟定于2010年1月17日。

  现场确认地点:长安大学本部北院教学区(校外不设考场)

  5.测试结果请关注招办网站最新公告。

四、录取原则

  1.坚持“公开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

  2.自主选拔合格考生,公示无异议,高考成绩达到录取线下20分,但不低于一本控制线,一志愿填报长安大学(包括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专业服从调剂,政审体检合格,且达到长安大学2010年招生章程要求,即符合我校录取条件。

  3.专业志愿可在我校2010年各省实际招生专业计划范围选择填报。我校按照高考成绩加30分原则结合考生志愿顺序安排专业,但考生专业志愿不得出现前后重复。不能满足专业志愿的,优先考虑向相近专业方向调剂。

  4.自主招生合格考生须第一时间在长安大学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补充本人高考考生号,并于2010年6月25日前传真或快递高考志愿表和高考成绩单复印件(注明自主招生、联系电话),以确认录取资格,未办理者按本人放弃资格处理。学校不负责解决遗留问题。

五、社会监督

  1.学校选拔工作在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招生监察办公室(纪委)对招生过程全程派员参与。

  2.经我校确认的,符合自主选拔的考生名单,将报教育部、各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所在中学公示,我校招生信息网同步公示。

  3.接受社会监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按照国家有关招生考试的法规政策严肃处理。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公平规范、公正有序,申请和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认定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连续三年推荐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学校取消其录取资格和学籍。

  4.我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录取工作或提供录取中介服务。

  简章内容由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联系办法

    通信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杜智民 齐利华 王荣禄     邮政编码:710064
  电话:029-82334104  82334813  
  24小时语音服务电话:62630062  62630063  82334814
  传真:029-82334099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chd.edu.cn

温馨提示:

  1.网上报名前须准备好考生数码证件照片(小于40K)。
  2.外地考生提前做好出行交通和住宿预订。
  3.定期关注网上报名系统和招生网相关信息。
  4.现场确认时和面试时须出示本人各类证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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