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我校学生艺术团建设,活跃校园文化氛围,不断提高素质教育水平,经教育部批准,2010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特长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生对象
参加2010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品学兼优,具有符合我校要求的艺术特长并通过户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的高中毕业生。
我校2010年在北京、天津、河北、辽宁、浙江、山东、湖南、四川和陕西有文科和理科招生计划;其它省份因只有理科招生计划不招收文科学生。
二、招生计划及要求
序号 | 项目 | 招生 计划 | 专项要求 | |
1 | 声乐、键盘(钢琴、电子琴、手风琴)类 | 5人 | 从事声乐、键盘专业训练3年以上,具有独唱、独奏能力(有合唱团实践经验优先)。 | |
2 | 器 乐 类 | 管乐:a:铜管:小号、中音号、圆号、长号、大号; b:木管: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巴松、萨克斯 | 8人 | 要求业务优秀,有乐队实践经验者优先。 |
民乐:扬琴、二胡、琵琶、阮、笛子、笙、唢呐、古筝 | 6人 | |||
弦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 | 4人 | |||
打击乐:西洋打击乐、民族打击乐 | 1人 | |||
3 | 舞蹈类 | 5人 | 从事舞蹈专业训练3年以上,具有独舞能力,对形象、形体有一定要求。 | |
4 | 戏剧类(表演、播音、主持) | 1人 | 要求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良好的外在形象,适合从事节目主持、小品表演等,具有丰富表演实践经验者优先。 |
② 此招生计划为指导性计划,学校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及艺术水平测试整体水平进行适当调整。
三、报名办法
1、登陆我校2010年艺术特长生网上报名系统,依照填表要求逐项填写,确认后提交,将网上提交成功后的《中国农业大学2010年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报名表》用A4紙打印下来,由中学教务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2、报名表、以及能够证明本人艺术水平的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一起,于2010年1月20日前(以寄件邮戳为准),以邮政特快专递或挂号方式寄至"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中国农业大学艺术中心办公室",邮政编码100193,来函请注明"艺术特长生报名"字样,报名材料恕不退回。
3、缴纳报名考试费200元。报名考试费在领取准考证的当天以现金缴纳,考生凭准考证参加艺术特长的测试。
四、艺术水平测试
1、领准考证时间:2010年1月23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测试时间:2010年1月25、26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3、测试地点:中国农业大学(具体地点请关注我校招办主页的测试须知)。
4、测试内容:
A、声乐键盘类测试内容:a.声乐:自备一首3分钟以内的独唱作品或片断(伴奏可用钢琴或CD伴奏盘),视唱(五线谱或简谱视唱,五线谱在2个升、降号以内);b.键盘(钢琴、手风琴、电子琴):自备一首3分钟以内的独奏作品或片段,视奏,视唱(五线谱视唱,五线谱在4个升、降号以内 )。
B、器乐类测试内容:自备一首3分钟以内的独奏作品或片段(乐器自备),视奏(民乐类为简谱视奏,其它类为五线谱视奏)。
C、舞蹈类测试内容:自备一段5分钟以内的舞蹈表演(音乐CD自备),基本功,模仿。
D、戏剧类测试内容:自备一个3分钟以内的表演或朗诵、即兴命题演讲等。
提示:我校为考生提供钢琴、乐谱架、小军鼓,其它乐器等与考试有关的用品请考生自备。
5、特别说明:凡报名参加我校艺术水平测试的考生,请随时关注我校招生办公室主页发布的有关测试安排与要求的相关通知,按时来校报到并参加测试,学校不另行通知。
五、录取办法
1、根据我校学生艺术团发展的需要,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艺术水平突出的学生,可获得2010年中国农业大学艺术特长生拟录取资格,并签订《中国农业大学2010年招收艺术特长生意向书》。
2、对于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的艺术特长生,高考成绩达到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且高于我校2010年在当地的本科调档分数线下20分,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服从专业调剂,我校将依据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予以录取。部分艺术水平特别突出、我校艺术团急需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可由我校提出申请,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批准后予以录取。
3、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照《中国农业大学201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进行录取。专业安排时,在其高考实考成绩上加30分,并结合考生志愿、专业级差等情况进行录取。理科试验班不享受艺术特长生加分选专业政策。
六、其他
1、被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应积极参加学校艺术团的活动,严格遵守我校艺术特长生的各项管理规定。
2、为学校文化艺术活动做出突出贡献的艺术特长生,可参加学校文化艺术活动专项奖学金的评选。
3、品学兼优且为学校做出突出贡献的艺术特长生,可获得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荐资格。
七、联系方式
电话:010-62732827(艺术中心),010-62737682(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