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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河南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09-04-21文章来源:高考资讯网作者:编辑员

  学校全称: 河南师范大学

  学校所在地: 河南省新乡市建设路东段46号

  办学层次: 本科

  办学性质和形式: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历教育

  学校主管部门: 河南省教育厅

  学制和教学时数: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确定,教学时数达到国家和省教学大纲规定的时数。

  外语语种要求: 1.英语专业:英语

  2.其它专业:公修外语教学为英语教学,没有其它小语种教学

  男女比例: 无要求

  身体健康要求: 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标准执行

  录取规则:

  1.音乐类专业录取原则

  ⑴音乐学专业: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分别按考生文化课成绩占30%和专业课成绩占7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总分,文理兼收,录取时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总分的公式:

  综合总分=文化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3 + 专业成绩÷专业课满分×100×0.7

  ⑵音乐表演专业: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且专业主科成绩在80分及以上的考生,文理兼收,录取时按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⑶舞蹈编导专业: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且舞蹈主科成绩在75分及以上的考生,文理兼收,录取时按舞蹈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⑴美术学专业和艺术设计专业: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各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总分,文理兼收,录取时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总分的计算公式:

  综合总分=文化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5 + 专业成绩÷专业课满分×100×0.5

  ⑵绘画专业: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文理兼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体育教育专业录取原则

  体育教育专业:在超过省定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5分的考生中,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无级差要求

  5.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以加分或降分后的成绩排队

  6.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志愿清、专业清

  学费标准:执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豫教财[2007]74号文件中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如有新的文件按照新的文件执行。

  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453007

  E-mail:zsbgs@htu.cn

  录取前联系电话:0373—3326191,3325268

  联系人:段老师 刘老师

  传真: 0373—3326191

  录取期间咨询电话:0373—3326836 0373—3326839

  录取期间传真: 0373—3329113

标签: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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