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项目
1.招生项目:篮球、足球、龙舟。
2.招生范围:全国招生30名。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在篮球、足球、龙舟运动项目有特长,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三、报名办法
1.凡符合报名条件规定的对象并且接受本简章选拔办法与程序的考生,到广西民族大学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领取报名表或从我校招生考试网下载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后交到广西民族大学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办公室。
2.我校组织人员对其进行资格审核。
3.报考我校的高水平运动员必须于3月6日前,将本人的以下材料交到广西民族大学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办公室:(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同一赛事的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及所办的二级运动员以上证书(含二级);(3)经考生所在中学(或同学历学校)盖章鉴定后的报名表。
四、报名与专项测试
1.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并交2寸彩色照片2张和教育厅规定的考试费。
2.报名时间:2008年12月26日-2009年3月8日; 地点:广西民族大学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
3.专项测试时间: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需在2009年3月13日到我校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办公室报到并领取专项测试准考证,3月14日上午9:00进行专项测试。
4.专项测试地点:广西民族大学足球场和各体育场馆
5.联系人:何卫东 电 话:0771—3261687、3260115
五、文化单独考试
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的考生,需参加由我校招生办组织的自主命题文化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考核标准不低于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考试要求。
考试时间和地点:专项测试后进行(3月13日报到时通知)。
联系电话:0771--3260410
六、 录取条件
1.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并经教育部“阳光平台”网站公示的考生。
2.经我校认定的高水平运动员,还须根据生源地省级招生机构的要求取得本省特长生认定资格,同时必须报名并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
3.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的考生,由我校对其进行文化考核,凡能够完成专业培养教学任务者,由本人申请、考生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准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但需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由我校对其全面考核后决定是否录取,同时报教育厅审核并报教育部备案。
七、监督机制
1.学校纪监部门自始至终参与高水平运动员选拔录取工作全过程,保证实施过程的监督作用。
2.接受社会监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被录取资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备注:考生报到测试时,学校不统一安排接站,往返路费、食宿费等一切费用自理。
2009年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