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备案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有关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文件精神,为选拔高水平运动员,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推动我校体育运动的开展,我校将于2009年3月15日在徐汇校区举行2009年体育特长生(武术、男子足球)的技能测试工作,将对符合上述教育部文件规定要求的考生,在进行专项技能、身体素质及文化课测试的基础上,综合考虑考生的运动水平、高考成绩等条件,择优录取。
一、报名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方可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正式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或2006年以来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报名时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我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二、招生名额与报名办法
1、武术与男子足球两个项目,暂定招收28人。两个项目的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考生的测试成绩和项目需求决定。
2、一级运动员面向上海、江苏、山东、河南、河北、湖北六个省(市)招生,二级运动员面向上海市招生。
3、凡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携带本人近期一寸同一底片报名照4张,学生证、身份证、比赛成绩册、运动员等级证书均需原件(且各备一份复印件),上海考生还需带好2009年3月8日在上海体院参加测试的高水平运动员准考证,于2009年3月15日上午8:00-9:00到上海师范大学桂林路100号报名,同时参加技能加试。
4、技能考试收费标准:报名、考务费:120元/人。
三、选拔录取程序
1、参照《北京体育大学2006年运动训练专业单招体育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基本框架制订的《上海师范大学优秀中学生运动员测试标准》,对考生进行专项技能与身体素质测试。
2、3月20日合格名单校招办网上公示。
3、通过我校技能测试的考生,还必须通过本省(市)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技能测试,一级及一级以上运动员必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语文、数学和外语三门文化考试(均为笔试,考试日期另行通知)。二级运动员必须参加今年的全国高考文化考试。
4、在符合国家各项招生政策和各省(市)高招办的具体要求的基础上,我校将根据考生的测试成绩、当年的文化成绩(一级运动员参考我校组织的文化考试成绩)及各项目的需求,以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为主,择优录取。
四、联系方式
上海市桂林路100号 邮编 200234
上海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021-64322695;
上海师范大学体育学院:64328847 ;联系人:沈越
监督电话:021-64322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