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广州美术学院是广东省所属的一所美术与设计系科设置齐全的高等美术学府。始建于1953年秋,其前身是中南美术专科学校,由华南文艺学院、中南文艺学院和广西艺专的美术专业调整合并而成,原址在湖北武昌。1958年迁校至广州,同年8月更名为广州美术学院,并开始招收本科生。1969年与广州音乐专科学校、广东舞蹈学校合并为广东人民艺术学院。1978年2月恢复广州美术学院原有建制,并面向全国招收研究生。1982年具备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全国首批取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之一。1986年招收继续教育学生。1987年开始招收外国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学生。
学院现有造型学院(包括中国画系、油画系、版画系、雕塑系、美术学基础部)、设计学院(包括建筑与环境艺术设计系、视觉传达设计系、数码艺术设计系、服装设计系、装饰艺术设计系、工业设计系、设计艺术学系、染织艺术设计系、家具艺术设计教研室、陶瓷艺术设计教研室、设计基础部)、艺术与人文学院(包括美术史系、美术研究所、公共课教学部、社会科学教学部)、美术教育系和继续教育学院。
广州美术学院始终把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创造力和应变力的高素质应用型美术、设计人才作为学校的根本任务。学院现有美术学与设计艺术学两个二级学科,其中美术学科为广东省重点学科,设计艺术学科为广东省重点扶持学科。本科教育共设有绘画、雕塑、艺术设计、动画、摄影、服装设计与工程、工业设计、美术学、艺术设计学、博物馆学、建筑学等11个专业,26个专业方向。研究生教育设有美术学、设计艺术学和艺术学三个硕士点,20多个研究方向。
学院拥有一支老、中、青相结合的高素质师资队伍,现有专职教师535人,其中教授45人,副教授91人,讲师185人。学院招收硕士研究生、普通本科生、继续教育学生以及非学历教育的高级进修生、普通进修生、培训生等。学院现有在校学生 7468人,其中硕士生342人,普通本科生5118人,继续教育学院学生2008人。
学院现已形成“一校两区”的办学格局。大学城校区是主校区,占地面积414亩、建筑面积25.8万平方米,为本科教育基地;昌岗校区占地150亩、建筑面积7.29万平方米,为研究生培养基地及继续教育中心。校区建有美术馆、图书馆、计算机中心及符合各系专业特色的教室和工作室、制作间。学院环境优美,绿树成荫,翠竹环绕,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多彩,特色凸显,是一所充满艺术氛围和人文精神的殿堂。
二、2009年招生专业简介
绘画(中国画)专业:培养具有社会主义的理想和目标,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中国画专业特长、综合素质强、适应新世纪社会发展需要,能胜任有关企事业单位的绘画、教学、科研、创作、设计等工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主要课程:人物画、山水画、花鸟画等科目的工笔和意笔、古典绘画临摹、技法练习、写生、校外实习、创作练习、书法、篆刻、毕业论文、毕业创作。
绘画(壁画)专业:培养具有社会主义的理想和目标,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系统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创作设计知识及理论基础知识,在文化、宣传、教育、企业及建筑、环境艺术设计等单位从事壁画创作、教学研究等工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主要课程:线描、写生、壁画临摹、现代绘画色彩练习、现代造型训练、壁画材料技法练习、壁画创作练习、古代壁画考察、环艺设计基础、毕业论文、毕业创作。
绘画(油画)专业:培养在文化艺术部门、学校、科研以及美术设计等单位从事油画艺术创作、教学、研究、美术设计等工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主要课程:必修课程包括素描、油画、技法材料、油画创作等;选修课有新素描、油画风景艺术、电影艺术的视觉美学、油画肖像写生技法研究、当代人体写生的表现技法、当代艺术实验等。
绘画(版画)专业: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造型能力和艺术创作水平、具有当代审美意识与创新能力,能在文化、出版部门和学校、科研单位从事版画创作、教学、研究及美术工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主要课程:素描、色彩、设计基础、印刷设计、版画史、图像传媒、质材艺术、各版种技法理论、木版、铜版、石版、丝网版、综合版、版画创作、毕业论文和毕业创作等。
绘画(书籍装帧艺术)专业: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较强的艺术创作能力及设计能力、具有当代审美意识与创新能力,能在出版、新闻及文化艺术部门、学校、科研等单位从事印刷、装帧设计、教学、研究工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主要课程:素描、色彩、设计基础、装帧设计、字体设计、商业插图、文学插图、印刷设计、电脑设计、版画艺术、质材艺术、技法理论、毕业论文与毕业创作等。
绘画(插画)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绘画造型基础、插画艺术专业特长和专业设计能力的,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艺术与设计的专门人才,学生毕业后能在企事业单位和学校从事美术及设计的教学、科研、插画动漫创作和艺术设计策划管理与制作的工作。主要课程设置:素描、色彩、插图基础、版画、专业实习、平面构成、色彩构成、印刷、插图与平面设计、商业插画、写实手绘与CG、插图角色设计、手工绘本、环境插画、插画创意、材质与风格研究、动漫专题、多媒体插画、毕业论文与毕业创作等。
雕塑(雕塑)专业:培养能在文化、艺术、城建、园林、教学和科研等部门从事雕塑艺术创作和设计的高素质专门人才。主要课程:泥塑、素描、雕塑创作基础、雕塑材料、毕业创作、毕业论文等。2004年始实行五年制教育。
绘画(水彩)专业:培养能在文化艺术部门、学校、科研机构、美术设计、传媒机构、新闻出版部门等企事业单位从事水彩画艺术创作、教学与研究的美术专门人才。主要课程:素描、水彩肖像、水彩人体、水彩技法、水彩风景写生、水彩画创作、摄影、设计基础、书法等。
绘画(综合美术)专业:本专业培养从事博物馆、美术馆策展人,综合美术教师,商业机构的艺术策划、展示设计和多媒体艺术创作人才。本专业在教学上追求设计基础与艺术造型能力并重,以材料应用广泛,表现形式多样的综合教学,推动综合艺术领域跨学科的学习。主要课程:素描、色彩、设计基础、照明与艺术造型、民间艺术造型、静物造型、景观造型、空间造型设计、展示艺术设计、影像基础与数码摄影、三维动画、综合艺术壁画、综合艺术造型等。
美术学(美术史)专业:培养具有美术史、美术评论、书画鉴赏等专业知识的高素质人才。可以从事高等、中等学校美术欣赏与美育教学,或从事博物馆、美术馆、新闻出版机构的研究、鉴定、编辑工作。主要课程:中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中国艺术史学史、中华文史、西方当代艺术与文化、书画鉴赏、古代汉语、专业外语、美术馆理论与实践、美术编辑学、视觉文化传播理论、影视文化策划与写作、艺术市场、绘画实践等。
美术学(美术教育)专业:培养能在各级各类学校从事美术与设计教育的教学人才以及与美术设计教育相关的高素质专门人才。本专业按照“多能一专”的人才培养模式,入学时由系决定分为国画、书法、水彩、工艺与设计四个不同的专业主攻方向。主要课程:
国画方向:素描、色彩、设计基础、摄影基础、书法篆刻、工笔意笔花鸟画、人物画、山水画、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教育实习等。
书法方向:素描、色彩、书法的技法(篆、隶、楷、行、草)、篆刻技法、中国书法史、书论导读、古文字学、国画、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教育实习、书法考察等。
水彩方向:素描、水彩肖像、水彩人体、水彩风景写生、水彩画创作、设计基础、书法、广告设计、摄影、国画花鸟、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教育实习等。
工艺与设计方向:素描、色彩、设计基础、摄影基础、图形设计、材料工艺设计、电脑软件、现代设计史、品牌设计、编排设计、广告设计、书籍装帧、动画设计、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教育实习等。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以美术学院的设计艺术氛围和艺术教学综合资源为依托,培养具有人文精神、艺术与技术创新能力,能在设计、科研机构、专业院校从事建筑及环境艺术设计的设计与教学专业人才。注重跨专业设计思维的训练与整体空间设计能力的表达。主要课程:1.专业基础课: 设计初步及建筑图学、建筑技术、形态与空间、界面与行为、空间与材料建造、案例研究、情景与建构 2.专业课: 设计策划、建筑及其外部空间设计、室内空间设计、场地测绘与规划、建筑结构深化、毕业设计专题、建筑光环境设计、专业考察等。
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专业:着力培养以视觉传达设计为主体,今后能从事广告、平面、网页、展示、导向及空间视觉等设计的专门人才。教学由三个板块组成:1.一年级由设计学院基础部负责设计基础课教学。2.二年级起装潢系负责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教学,二年级课程:图形与符号创作、编排基础、苹果电脑软件、视觉传达基础、卡通与角色设计、商业摄影、网页设计、可持续设计概念;三年级课程:包装设计、标志与文字设计、出版设计、商业插画、广告创意及表现、影视广告、文案撰写、导向及空间视觉设计、营销传播;四年级课程:媒体创新与创新媒体设计、毕业论文选题计划、设计管理;3.四年级课程结束后,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与能力自选进入广告、平面或空间视觉等设计的专业方向课题研究。四年级下学期:毕业设计报告及毕业设计。
艺术设计(新媒介艺术设计)专业:培养能熟练运用数码技术、声光电等多种媒介手段,从事信息网络、数字影像等平面、立体、空间、动态造型的艺术设计创作与研究的专门人才。主要课程:1.专业基础课:新媒介艺术概论、二维三维动画软件基础、摄影基础、影像基础、影像视觉构成、影视后期编辑软件基础、数字音乐基础、后期视效设计、视频包装、网站设计;空间构成、动态机能造形、光构成、新媒介文化概论。2.专业课:设计策划、形式风格专题、光电子机能造形、光动空间专题、虚幻空间专题、新媒介互动艺术专题、新媒介公共艺术专题;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
艺术设计(数码娱乐衍生设计)专业:培养面向数字娱乐产业从事数字游戏、数字玩具、动漫衍生产品等娱乐产品的策划与艺术设计的专门人才。主要课程:1.专业基础课:数字娱乐设计概论、数字玩具设计基础、卡通角色设计、泥塑基础、设计表达强化训练、游戏交互技术、三维游戏模型、三维动画设计、数字音乐基础等;2.专业课:游戏心理学、游戏策划、游戏概念设计、交互界面设计、游戏关卡设计、动漫衍生产品系统化设计、用户研究、玩具材料与形态、光电玩具设计、娱乐空间设计、互动艺术设计、专题设计、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
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专业: 培养能在服装及服装相关的行业中从事设计及策划管理工作;能在各级院校及科研单位从事专业教学和研究工作的高素质人才。主要课程: 1.专业基础课:服装设计效果图技法、服装构成原理、市场学原理、服装材料与设计等;2.专业课:男装专题设计、快题练习、中国服装史、中国风格时装专题设计、服装面料专题设计、西方服装史、西方风格时装专题设计、服装设计与营销综合专题、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
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专业:培养在公共艺术及相关领域中具备综合材料工艺创作、设计及策划能力及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专业人才。主要课程:1.专业理论基础:装饰概论、中国装饰风格、外国装饰风格等。2.专业造型基础;形态造型、色彩造型、立体造型等。3.专业材料工艺:重彩、岩彩、漆艺、纤维、陶艺、金工及综合材料等工作室实践课程。4.专业创作设计:公共艺术总体策划、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
艺术设计(染织艺术设计)专业:培养能在企业设计部门、科研机构、专业院校从事纺织品艺术设计、科研、教学及设计管理的高素质的专门人才。主要课程:1.专业基础课:纹样造型、经典纹样、印花基础、染化基础、织绣基础、纺织材料、创意织物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2.专业理论课:染织概论、中外纹样、市场学、设计策划。3.专业设计课: ⑴ 织物设计工作室:织造原理、织物设计基础、色织物设计专题、小提花织物设计专题、大提花织物设计专题、毕业设计与论文。 ⑵ 室内纺织品设计工作室:印花设计专题、家纺产品形态与结构设计专题、室内纺织品配套设计专题、纺织品展示设计专题、毕业设计与论文。 ⑶ 纤维造型设计工作室:纤维概论、民间工艺、纤维造型语言专题、纤维产品设计专题、纤维艺术专题、毕业设计、毕业论文。
艺术设计(家具艺术设计)专业:家具设计专业培养具有专业设计水准、懂制造、通市场、会管理的综合性家具原创设计人才。主要课程有:1.专业基础课:设计表现、图学、三维效果图、模型基础、家具史、材料与工艺、概念设计、设计程序、设计方法等。2.专业课:设计概论、设计史、室内设计概论、市场学、系统论、设计策划学、办公空间家具设计、人机工程学、坐具设计、家居用品设计、居住空间家具设计、公共空间家具设计、商用空间家具设计、新概念家具设计、另类家具设计和毕业专题设计与论文等。
艺术设计学(艺术设计学)专业:培养具有综合设计策划能力,并能胜任企业设计实务的新型艺术设计研究人才。主要课程: 1.基础课:观察记录、设计社会学、 图形语言、 设计初步、审美心理学、思维表述 、信息方法学、空间形态、创意表达、设计史等;2.专业课:设计初步、产品设计、整合设计、项目设计、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
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专业:培养能够进行商业展示和文化展示设计,具备创新意识,将平面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与传播学相结合的展示设计专门人才。主要课程:素描、色彩、设计基础、设计理论、版式文编设计、网页编排、材料与构造、多媒体应用、摄影、展示道具模型、展示照明设计、橱窗品牌展示设计、建筑空间设计、室内设计、商业展示设计、博物馆、展览馆及大型会展设计等。
摄影(摄影与数码艺术)专业:培养能从事图片摄影、数字化影像、传媒处理与制作,熟知平面广告、艺术设计基本规律,并能以此手段进行艺术设计与创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主要课程:综合造型基础、设计基础、摄影基础、场景设计、黑白影像、数码摄影、大画幅摄影、影视基础、影视剪辑、动画基础、影视艺术短片创作、专题摄影、数字影像平面表达、视频包装、广告摄影等。
摄影(影视美术造型)专业:培养能从事影视美术造型设计、影视特殊视觉效果设计、数字化影像设计,熟知摄影、影视艺术的基本规律,并能以此手段进行艺术设计与创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主要课程:综合造型基础、设计基础、摄影基础、影视基础、动画基础、人物化妆造型设计、服装与道具造型设计、镜头画面设计、灯光造型设计、多媒体舞台造型设计、特殊视觉效果设计、视频包装、现代数字影像设计等。
动画(影视艺术)专业:培养从事数码动画、影像设计创作与科研的专门人才。主要课程:1.专业基础课:动画概论、二维动画、三维动画、导演基础、角色与场景设计基础、影视后期编辑与特效、影像基础、影像视觉构成、动画表现基础、动画形式与风格等。2.专业课:设计策划、动画衍生产品系统设计、动画心理学、角色动态研究、动态节奏、专题设计、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
工业设计(工业设计)专业:培养通基础、强能力、宽适应,能从事工业产品设计、研究以及设计教育工作的专业人才。主要课程:1.基础:观察记录、设计社会学、图形语言、设计初步、审美心理学、思维表述、信息方法学、空间形态、创意表达、设计史,2.专业基础:1D、2D、3D、4D、Show、计算机辅助设计工程软件、产品设计表达、制造工艺与材料、模型制作、用户研究、优化设计、色彩与材料计划等;3.专业课:产品设计概论、设计方法与程序、人类工程学、设计策划学、市场学、经济法规、娱乐玩具设计、生活用品设计、家具产品设计、家电产品设计、照明灯具设计、电子产品设计、交通工具设计等专题,毕业设计与论文。
建筑学(建筑设计)专业:培养能在设计机构、科研单位与专业院校从事建筑设计及相关领域的工程实践与设计研究,具有人文精神、艺术自觉的创新型建筑专业人才,以美术学院的艺术氛围和艺术学科的综合教学资源为依托,强调以实践的精神展开对建筑现象的深度思考与设计创新实践。主要课程:1.专业基础课:设计初步、建筑制图与模型基础、形态与空间、建筑典例分析与解读、建筑技术基础,2.专业课:当代建筑历史与理论、设计策划、营建与构造、经验与空间、地域性建筑研究、建筑经济与法规、概念设计、城市(景观)设计、建筑与室内设计、建筑更新与改造、设计实践、毕业设计与论文。
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 培养能在服装行业或与服装相关的行业中从事经营、管理工作;能在各级院校及科研单位从事专业教学及研究工作的高素质人才。主要课程: 1.专业基础课:服装效果图、服装工艺基础、服装构成原理、市场学原理、服装材料学、服装CAD等;2.专业课:服装贸易概论、成衣工业学、服装专题设计、服装史纲、服装风格与流行研究、服装营销管理、服装材料专题设计、服装品牌策划、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
三、2009年招生专业、人数、考试科目
1、我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在第一批本科录取前进行,美术学(美术史,文科类)在第二批本科录取时进行。
2、2009年我院在广东省外计划招生300名(最终以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审定为准),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不分配到省,但在每个省份录取的人数最多不超过省外招生总计划的20%,同时,适当兼顾边远省份和地区的考生。外省考生须按国家和考生所在省的相关考试规定报名及考试。
3、就读我院各专业的学生,按规定修完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发给我院毕业证书,达到我院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专业名称 |
专业方向 |
招生 人数 |
年制 |
考试科目 |
所属院系 |
备注 |
绘画 |
中国画 |
50 |
4 |
1、 色彩 2、素描 3、速写 |
国画系 |
|
壁画 |
25 |
4 |
| |||
油画 |
40 |
4 |
油画系 |
| ||
版画 |
30 |
4 |
版画系 |
| ||
书籍装帧艺术 |
30 |
4 |
| |||
插画 |
30 |
4 |
| |||
水彩 |
25 |
4 |
美术教育系 |
| ||
综合美术 |
25 |
4 |
| |||
雕塑 |
雕塑 |
45 |
5 |
雕塑系 |
| |
美术学 |
美术史(艺术类) |
65 |
4 |
美术史系 |
| |
美术史(文科类) |
15 |
4 |
不需参加 |
仅招广东省考生 | ||
美术教育 |
140 |
4 |
按广东 |
美术教育系 | ||
艺术设计学050407 |
艺术设计学 |
60 |
4 |
1、色彩 2、素描 3、速写
|
设计学院
|
|
艺术设计050408 |
环境艺术设计 |
60 |
4 |
| ||
装潢艺术设计 |
90 |
4 |
| |||
家具艺术设计 |
30 |
4 |
| |||
新媒介艺术设计 |
30 |
4 |
| |||
服装艺术设计 |
60 |
4 |
| |||
装饰艺术设计 |
60 |
4 |
| |||
染织艺术设计 |
60 |
4 |
| |||
数码娱乐衍生设计 |
30 |
4 |
| |||
展示艺术设计 |
25 |
4 |
美术教育系 |
| ||
摄影, 050416 |
摄影与数码艺术 |
25 |
4 |
| ||
影视美术造型 |
25 |
4 |
| |||
动画050418 |
影视艺术 |
30 |
4 |
设计学院 |
| |
工业设计080303 |
工业设计 |
60 |
4 |
| ||
建筑学080701 |
建筑设计 |
30 |
5 |
| ||
服装设计与工程081406 |
服装设计与工程 |
30 |
4 |
| ||
合计 |
|
1225 |
|
|
|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艺术类专业及高等艺术院校附中的毕业生(含应届生)。
3、现役军人凭大军区政治部出具的证明报考。
4、具有一定美术基础,身体健康,无色盲或色弱者。
5、下列人员不能报考:(1)具有高等教育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除外);(3)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不满两年者;(4)因在招生考试中舞弊被取消报考、录取或入学资格,并规定本年不得报考者;(5)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者。
五、报名办法
1、我院2009年采取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
2、网上预报名:申请报考我院的考生,请登录http://www.mei-shu.cn,进入九大美院专业考试联合报名系统,进行专业考试报名。考生请务必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按“保存”键,取得网报编号,凭此编号在各考点现场报名确认时段内确认。我院网上预报名时间:2009年1月5日—2009年2月5日。
3、现场确认:网上预报名后,考生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考点报名现场确认,交验报名材料,及办理其它相关手续。因要现场摄像,考生须本人亲自报名确认,不能代报。
4、现场确认时需交验的资料:(1)考生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若身份证遗失,须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本人照片及身份证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考生参加省艺术统考的准考证或统考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5、上述各项材料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后,由我院招生办统一发给考生专业准考证,专业准考证须加盖我院招生办公室公章方为有效。
6、报名考试费:按广东省物价局审批标准收取,广东省125元/人,外省160元/人。
7、确实无上网条件的考生,可在各考点现场报名。
8、港澳台侨考生报名及考试时间和方法见本简章“十、华侨和港澳台学生报考、录取办法”。
六、专业考试时间、地点
1、我院在桂林、南昌、重庆、长沙、南京、武汉、郑州、青岛、北京、兰州、沈阳等地设立考点。考生(不含广东省)可就近选择考点报名并参加考试(各省招办若有规定则按相关文件执行)。非广东省考生不能在广东省内考点报考。
考 点 |
地 址 |
邮 政 编 码 |
联系电话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广西师范大学 |
桂林市王城1号广西师范大学王城校区 |
541001 |
0773-2856601 |
|
|
江西师范大学 |
南昌市北京西路437号(青山湖校区江西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
330027 |
0791-8506274 |
2月8-9日 |
2月11日 |
四川美术学院 |
重庆九龙坡区黄桷坪正街108号 |
400053 |
023-68520038 | ||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
长沙市麓山南路153号 |
410012 |
0731-8837288 | ||
南京市第三十九中学 |
南京市下关区新民路150号 |
210015 |
025-58836631 | ||
湖北省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
武汉市江汉区杨汊湖小区常青五路 |
430023 |
027-85620975 | ||
郑州市第106中学(原郑州铁路六中) |
郑州市中原东路124号 |
450052 |
0371-68349168 | ||
青岛市招办 |
青岛市市南区山海关路19号八大关宾馆小礼堂 |
|
0532-85786211 | ||
北京城市学院 |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9号 |
|
010-62321818 | ||
兰州铁路职工子弟第三中学 |
兰州市城关区和政东街284号 |
730000 |
0931-4638005 | ||
沈阳大学 |
沈阳市大东区联合中路54号 |
110041 |
| ||
广州美术学院 |
广州市昌岗东路257号 |
510260 |
020-84017740 |
2月25-26日 |
2月28日 |
广东汕头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
汕头市衡山路32号 |
515041 |
0754-88887614 | ||
深圳行知职业技术学校 |
深圳市北斗路文华花园20号 |
518002 |
0755-25114678 | ||
佛山市南海区艺术高级中学 |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四路2号 |
528200 |
0757-86221541 | ||
湛江财贸中等专业学校 |
湛江市麻章区麻赤路109号 |
524094 |
0759-3306066 | ||
广东茂名市新世纪学校 |
茂名市南香小区168号 |
525000 |
0668-2995976 |
考生所属地区 |
考点 |
备注 |
茂名市、阳江市 |
广东茂名市新世纪学校 |
广东省考生必须以本人身份证所注明的地址作为选择考点的依据,如考生的身份证地址与参加全国文化统考准考证中指定的考试地点不相符,则按文化准考证中的考场地址,在广东省相应考点报名及考试。 |
汕头市、潮州市、汕尾市、揭阳市、梅州市 |
广东汕头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 |
深圳市、惠州市、河源市 |
深圳行知职业技术学校 | |
湛江市 |
湛江财贸中等专业学校 | |
佛山市、云浮市、肇庆市、江门市 |
佛山市南海区艺术高级中学 | |
广州市、韶关市、清远市、东莞市、珠海市 |
广州美术学院 |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艺术类考生须参加省艺术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方有资格被本科院校录取(未组织专业统考或对考生报考31所独立院校另做规定的省份除外。)报考我院除美术学(美术教育)、美术学(美术史,文科类)以外各专业,均需参加我院组织的普通本科招生专业考试。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及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都达到要求的情况下,我院依据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我院将进行全面复查和专业复试,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舞弊情节严重的,我院保留移交司法机关的权利。
录取原则和办法:
1、外省:
(1)、我院各专业文理兼招。
(2)、美术学(美术史)专业,在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和英语单科达到我院规定的合格线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除美术学(美术史)外的各专业,在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和英语单科达到我院规定的合格线后,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
(4)、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未被录取,我院将根据各专业录取情况及考生志愿按综合分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5)、单考专业成绩在260(含260)分以上,文化成绩和英语成绩达到我院规定分数线,不计算综合分,优先录取。
2、广东省:
(1)、2009年,我院以下专业方向文理兼招:艺术设计学、环境艺术设计、家具艺术设计、新媒介艺术设计、工业设计、影视艺术、服装设计与工程、建筑设计、数码娱乐衍生设计;其他各专业招收文科考生。
(2)、报考美术学(美术教育),考生参加广东省艺术类术科统考,专业成绩达和文化成绩达广东省艺术类第二批本科A线,在投档考生中按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
(3)、报考美术学(美术史,艺术类),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和英语单科达到我院规定的分数线,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美术学(美术史,文科类),不需参加专业考试,要求选考历史,按广东省第二批本科文科分数线,从普通文科类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4)、报考其他各专业,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和英语单科达到我院规定的合格线, 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
(5)、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未被录取,我院将根据各专业录取情况及考生志愿按综合分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6)、单考专业成绩在260(含260)分以上,文化成绩和英语成绩达到我院规定分数线,不计算综合分,优先录取。
八、学费、住宿费标准
2009级新生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广东省物价局下达的新文件执行。
1、学费:美术学(美术史)专业学费暂定为每学年8000元,其他各专业学费暂定为每学年10000元,均不含住宿费。
2、住宿费:按广东省物价局核准的广州美术学院大学城校区住宿费标准,普通学生公寓四人间每生每学年1500元;留学生公寓双人间每生每学年9000元,单人间每生每学年15000元。
*美术学院学习费用相对较高。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应履行“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的义务。未经学院批准,学生不得拖欠学费、住宿费,请考生报考时慎重考虑。
九、奖、贷学金等措施
我院按国家政策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建立了“奖、贷、助、补、减、缓”等为主要内容的奖学与资助工作体系,对品学兼优及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进行奖励与资助,具体措施包括:
1、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年组织评选优秀学生,对品学兼优的学生予以奖励,授予荣誉称号,奖学金等级金额由1000元至8000元,奖励面约30%。
2、开设“绿色通道”:新生入学前,应筹足学费。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经过审核批准,可申请分期缓交学费,报到入学。
3、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入学后由学校组织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额度为6000元。
4、勤工助学:学院提供一定的工作岗位,学生可通过勤工助学获取劳动报酬(每月最高可获得450元酬金)。
5、特殊困难补助:学生在学期间因突发重大事故而遭遇特别经济困难可申请学院发放一次性特困补助,特困学生在读期间也可申请特困生活补助。
6、减免学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遭遇特大灾害,可申请减免部分或全部学费。
7、艺术名家及社会捐赠奖助学金:现已设立杨之光贫困生奖学金,欧洋油画助学金,方林(方楚雄、林淑然)学术论文奖学金,曹崇恩贫困生奖学金,黎明、黄咏贤中国画奖学金,王嘉廉奖学金,镇泰奖学金,香港道教玄宫广州美术学院助学金,蔡峣美术助学金,刘冠华奖学金等近20项。奖助学金额:每生1500元至15000元。
8、国家政府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广东省政府助学金,金额:1500至8000元。
十、华侨和港澳台学生报考、录取办法
1、华侨和港澳台考生报考办法
(1)考生必须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和台湾省学生考试”(文化科考试,下称“文化联考”),以及由我院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有关文化考试信息,可咨询普通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编:510631,电话:020-38627813、38627826)
(2)专业考试报名费:600港元/生
(3)专业考试报名时间:3月中旬(详情请咨询各考点,台湾和华侨考生专业考试报名时间为4月23日)
(4)索取简章资料及报名地点
香港:香港九龙新蒲岗爵禄街17号香港考试及评核局,接受香港考生报名,咨询电话:00852-36288711。
澳门:澳门水坑尾街78号中建商业大厦7楼澳门中华教育会,接受澳门考生报名,咨询电话:00853-333611。
广州:广州市昌岗东路257号广州美术学院招生办,接受台湾和华侨考生报名,咨询电话:020-84017740。
(5)专业考试时间:2009年4月25日
(6)专业考试地点:
香港:香港中区坚尼地道7号A香港视觉艺术中心
澳门:澳门水坑尾街78号中建商业大厦7楼澳门中华教育会
广州:广州市昌岗东路257号广州美术学院
2、我院对华侨和港澳台考生实行文理兼招。考生在文化联考分数及专业分数上线的情况下,由我院依照其志愿择优录取,并签发入学通知书。
3、入学后,华侨和港澳台学生需住校者由学院在院内统一安排。
十一、广州美术学院2009年考试大纲
色彩
(一) 目的和要求
色彩考试以考查考生观察、感受和表达色彩的能力为目的,要求考生较熟练地掌握色彩基本规律和写生基本技能。
(二) 考试范围
静物写生。
(三) 工具材料
1、水彩、水粉颜料自选;
2、自带画夹(或画板);
3、画纸:8开水彩纸(由考场提供)。
(四) 考试时间
3小时30分钟。
(五) 评分
满分为100分。
(六) 评分依据
1、运用色彩进行构图的能力;
2、运用色彩塑造形体的能力;
3、运用色彩对比关系表现色调的能力;
4、处理整体与局部的能力;
5、审美趣味以及驾驭工具材料的技能。
素描
(一)目的和要求
通过素描考试,考查考生的造型能力。要求考生在考试时间内,明确的表现视觉感受和对造型的理解。
(二)考试范围
人物写生。
(三)工具和材料:
1、铅笔、炭笔、炭精棒等自选;
2、自带画夹(或画板);
3、纸张:8开素描纸(由考场提供)。
(四)考试时间
3小时。
(五)评分
满分为100分。
(六)评分标准:
1、画面整体、造型语言明确;
2、构图合理,比例和形体结构关系准确;
3、画面具有空间感、体积感和质感;
4、能较好把握画面整体关系,主次关系处理协调;
5、所表现的对象造型特征把握准确、表现语言独特;
6、工具材料运用熟练、具有较强的表现力。
速写
(一)目的和要求
速写考试要求考生在较短的时间内,用简练、概括的手法,准确、生动地捕捉和把握人物的动态、比例等形象特征,并将之组合成生动的构图画面。
(二)考试范围
人物及场景写生或默写。
(三)画具和材料
1、铅笔、炭笔、炭精棒(条)等自选;
2、自带画夹(或画板);
3、画纸:8开素描纸(由考场提供)。
(四)考试时间
30分钟。
(五)评分
满分为100分。
(六)评分标准
1、对人物的形体比例和结构特征有一定的感受和理解;
2、能较好地把握人物和画面主次的整体关系;
3、对对象有较独特的感受并能捕捉到对象的基本性格特征;
4、构图合理,生动、丰富,并有一定的美感;
5、能较熟练地运用工具、材料,有一定的表现技巧能力。